与丁老师再次告别,唐纳一蹦一跳地回到了外婆的身边。
外婆被他重新牵起手,却也不主动问他做了什么,只是确定:“纳纳把事情做完了吗?”
唐纳心情大好,仰着头笑,“做好啦!”
“那我们回家吧?”
“好!”
今天的唐纳,跟昨天的黏人小哭包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今天的唐纳元气又可爱,随外婆到家后,虽然还是黏着外婆,但不像昨天那样非得人抱着。
相反,今天的唐纳很主动,想帮外婆做很多事情。
“婆婆,我可以帮你扫地!”
“纳纳都还没有扫把高呢!”
“那婆婆,我可以帮你洗菜!”
“不用啦,纳纳自己去玩吧!”
“可是,我不能跟婆婆一起玩吗?”
小孩抬着脑袋看人的时候,上目线圆圆的,委屈又可怜。
外婆本来就拿唐纳没办法,被他这么一看,当场投降,“那纳纳在婆婆旁边陪着说说话吧?”
唐纳又雀跃起来,“好!”
平楼内的厨房,灯光不算明亮,屋内也没有贴砖刷漆,还保持着原始毛坯房灰突突的水泥色彩。
墙面钉子上,挂着大蒜、辣椒等晒干的调味食材,巨大的灶台比两个唐纳叠起来还高。
这里的一切,都和记忆中的场景保持一致。
就连外婆佝偻着腰坐在风箱后,一边添柴火、一边抽拉把手的形象,都与记忆中的身影重叠。
搬着小马扎坐在外婆身边的唐纳,看着外婆还算健硕的身姿,内心突然滋味复杂。
高中期间,他虽然还在镇子里,但学校离家远来往不方便,他就住了宿。
暑假期间他还会去打零工,攒了不少钱,甚至还帮外婆重新装修过厨房。
装修后的厨房有明亮的灯,有漂亮的瓷砖,有宽敞的储物柜……
外婆当时很开心,还和镇子里的街坊邻居炫耀这个厉害的孙孙。
唐纳确实是个争气的外孙。
但他为了争气,也确实从高中开始,就错过了许多和外婆相处的时光。
以至于有一天,他回到外婆身边,外婆认不出他了。
外婆得了阿尔兹海默症,记不清人和事了。
每次回老家,唐纳都不厌其烦,一遍遍跟外婆介绍自己是谁。
相处几天,外婆还能勉强记住他。
可下次再回来,外婆就又记不起他了。
被深爱的人遗忘,是一件多么心痛的事?
这种感受,唐纳知道。
因为他经历过无数遍。
此时,眼前的外婆健康又精神,唐纳心底高兴,但又有些后怕。
“婆婆?”
“诶……”
外婆抽拉着风箱,手头忙着,还不忘应和小孩的呼唤。
可唐纳其实没什么要说的,他只是想叫叫外婆。
“婆婆……”
“诶!”
“婆婆!”
“诶!”
“婆婆。”
“诶!”
唐纳突然傻笑起来。
真好,不管他叫多少遍,不管他确定多少遍……
外婆都会应和他,外婆都还记得他。
唐纳心想,这一世,他一定要花更多时间陪伴外婆。
疾病也许是不可控的,但在一起的时光,是可控的。
待在厨房里久了,白乎乎的小团子也被熏得灰头土脸。
外婆怕唐纳被烟火气呛到,便借口小红花会被弄脏,哄他去帮自己看小卖铺。
唐纳不是识不破外婆的小伎俩,但看小卖铺也会帮到外婆,所以他乐意效劳。
于是,胸前带着光荣的小红花,唐纳屁颠屁颠跑到平楼边的小卖铺里。
这是外婆经营的小卖铺,卖些玩具、零食和日用品。
因为位置方便、外婆平日又与人为善,所以周边街坊很乐意来光顾外婆的生意。
幼时的唐纳,分外以自己家有间小卖铺为豪,以至于上小学时,都还在跟同学们炫耀。
外婆知道他喜欢这种掌握“大把资源”的豪气,店内商品的摆放,有时还会依照小孩的意愿来。
所以这不到十平的小卖铺中,大小商品、色彩搭配,唐纳都清楚得很。
站在烟柜后守着收银台,唐纳搬了个长腿凳,吭哧吭哧爬上去,坐在顶端。
就像被安在碑顶镇守四方的小神兽一样。
威风又可爱。
小镇中的人也不全都是好人。
偶尔来外婆店里光顾的,就会有坏人。
比如现在这个染着黄毛叼着烟进来的小混混。
这人看起来吊儿郎当,初夏时分就开始穿背心短裤跻拉拖鞋。
明明是进了家只有老幼的小店也不熄烟,混混还恶劣地在门边吐一口痰。
唐纳对这人印象深刻。
因为这人道德有大问题。
外婆年事高视力差,加上不对人存有戒心,从这人手头收到过好几张假-钞。
因为是事后点钞发现的,没有当场抓现行,而且对方也不是每次来都用假-钞,外婆也拿他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