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克制自己的兴奋,摇摇头,装作不情愿的样子。
“不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们不顺路。”
随即转身离开。
连头也不敢回。
真怕自己一个没忍住就坐上去。
虽然,我很想坐。
可是,被人看到,要怎么解释,流言蜚语是把杀人的刀。
我没有看到他当时的表情。
只稍微侧头余光扫视着,他似乎在原地待了一会。
我走的很慢。
他迟迟也没有跟上来。
直至我回了家。
想着,我可能错过了这辈子唯一一次近距离和他接触。
我幻想过,侧坐在他的单车后坐上,搂着他的腰,将头靠在他背上。
穿越人来人往,走向无边尽头。
但遇见他,我明白了,幻想是要有的,没准哪天突然间实现了。
哪怕不是百分百,十之八九也可以。
一次课间的拳打脚踢,由于我腿短,不占任何优势,很快便落了下风。
一个不小心,我的腿被当作了肉夹馍。
夹在了他的腿和桌子之间。
他没有半分尴尬,不亦乐乎。
我清楚的感觉到他腿部的骨骼,忘了他抬腿时,我与桌底相碰的疼痛。
享受这份触碰。
时至今日最近距离的肢体接触。
就差没整个人坐到他身上了。
本以为,这会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也不知凌锐是不是玩上瘾了。隔三差五就把我的腿当成了肉夹馍。
而我,除了无效的反抗,没什么能做的。
后来。
我再也不用腿踹他了。
因为,我总感觉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我,而且,不怀好意。
没准是哪个暗恋他的女生。
我可不能给自己惹麻烦。
校园暴力盛行的年代,我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