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夜色沉寂如水。
星幕垂钓,明月皎洁,飘过的风也略带凉意。
柏应洲正在写信,他吸了些墨汁之后就在信纸上笔走龙蛇。
骨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指握着钢笔,笔尖落在纸上发出摩擦的沙沙声。
他戴着单边的眼镜,神情专注而虔诚,身姿挺拔,倒像是个中世纪的庄园主人。
平心而论,非常漂亮。
这样端正的坐姿就算穿上背背佳也未必能练成!
俞沅伸长脖子去望了一眼,写的不是中文,甚至不是英文。
除了中英双语,他会的其他语言就只剩下c++和java了,c++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所以他不认识老板写的是什么。
跟花体英语有些相似,还怪好看的。
柏应洲头也不抬地问他:“怎么不去打游戏了?”
俞沅搓手手,猫猫点头,“老板您可真了解我!我就是来观望观望,要是您没事我就继续去摸鱼……做游戏调研了。”
俞沅可不像是他这种老年人,对于年轻人来说,夜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俞沅悄悄退出门以后,碰到了管家。
“老板是在写信寄信?”俞沅忍不住问谢伯。
现在还会有人写信吗?
管家宽和地点点头,表情温和,“先生保留着读书写信的习惯。”
俞沅僵住,眨了眨猫猫瞳。
俞沅:……可恶,衬托得他好像是土包子一样!
俞沅叉腰腰,自豪道:“我也经常给人写信的。”
管家倒来了兴趣,“哦?想不到俞小少爷也有写信的习惯。”
现在还写信的人已经很少了,在快捷通讯时代,信并不是传递信息的最好方式,而是代表上一个巅峰时代的浪漫符号。
“哎呀,那和先生就有共同话题了呀……少爷一般给谁写信啊?”管家笑眯眯道,“是外地的朋友吧。”
俞沅眨了眨眼睛,面不改色道:“李华。”
这可不算他骗人啊,他确实给李华写信的。
管家挠了挠头,“少爷有一个叫李华的朋友啊。”
说到这个俞沅就情绪高涨,“对哇,他是个英语作文钉子户,老赖,天天就会让别人代写!”
管家摇摇头,叹气道:“这个朋友可不行。”
“俞少爷跟这个李华很熟吗?”管家试探道。
俞沅冷哼一声,额前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他能平安读完高中英语还是托我的福,我天天给他代笔。硬要说的话,整个中学时期我们都在一块,到了高考之后才分开了。”
这么看,俞少爷跟这个叫李华的很熟啊!
管家皱起眉头,神情也开始变了。
俞沅想到过去写英语作文的日子,就恨不得暴打李华这个臭孩子,试问谁的中学没有李华的身影呢!
“看来这个朋友很令人难忘呢。”
管家看向俞沅,观察着他的表情。
“其实严格来说他也不算是朋友。”这个说法俞沅怎么想怎么奇怪,于是摸着下巴道,“应该算是一个无法描述的特别的存在。”
特别想打他的存在。
管家:……!
俞沅抱着手臂猫猫点头,“嗯,代表着一个学生时代的到来和结束,还挺让人难忘的。”
管家:!!!
居然,把这个叫李华的人比作学生时代最特别的存在!
漏!
大事不妙!
这四个字疯狂在管家脑海里刷屏,于是他笑眯眯地跟俞沅挥手拜拜后,就眯起眼睛转头敲响了柏应洲的门。
柏应洲撩起眼皮,“怎么了。”
管家把门掩好,走进来忧心忡忡地道:“先生我打听到了,俞少爷有个很多年的好朋友,甚至还有书信往来。”
柏应洲笔迹停顿,背手写字的动作一顿,墨便在纸上晕染开了,留下一团墨渍。
他抬眼道:“是谁?”
“是一个叫李华的,听说整个中学他们都在一起玩!”管家弯下腰开始一股脑地把自己知道的信息都吐露出来,“这个李华很不对劲!”
柏应洲听着,神色若有所思。
管家越说越起劲,几乎是痛心疾首了,“俞少爷说他们不是朋友,对于他而言李华是无法描述的特别的存在……连‘朋友’都不能形容他们的关系了!这个李华对于俞少爷来说肯定很重要,我看他说话的语气都是怀念和感叹。”
为什么初恋最难忘?因为初恋往往伴随着曾经那年的匆匆岁月,怀念初恋,其实更多地是在怀念无法回去的青春和记忆,怀念逝去的时光,怀念以前的每一棵树每一阵风,也是在怀念那是青涩的自己。
而现在这个李华就是的,这个人很有威胁性!
“咱们都知道,俞少爷这么懒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去写信呢?他平时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信息都懒得回。要是能让他写信的,那就一定是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人!”
管家越说越觉得自家先生脑袋上好像变成了青青草原。
确实,这话很有说服力。
柏应洲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钢笔的笔帽,沉声道:“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