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前进大队的乡亲们还是比较淳朴的。
奈何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整个前进大队总共四百多号人呢,这里面就有不那么淳朴的,就见不得别人家发财,非要给别人家使绊子的。
“这头野猪是村北沈家发现的没错,但它不是村北沈家养的,它本来是凤凰山上的。凤凰山是属于集体的,按理来说,这头野猪就应该是属于集体的,是集体财产。既然是集体财产,那么甭管是村北沈家发现的,还是村南陈家发现的,都应该毫无保留的上缴给大队部,然后由大队部统一安排,平均分配给每个队员才是。凭什么其他队员只能分到一斤野猪肉,他村北沈家却能够分到好几百斤野猪肉?这不公平!”
说这话的,乃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
理论上,正如这年轻姑娘方才所说的那样,凤凰山属于集体所有,源自于凤凰山上的野猪,确确实实应该归集体所有,不管是谁弄到的,都应该上缴给集体,再由集体公平公正的分配给个人。
但,这仅仅是理论而已,在很多时候,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却是另一回事。
前进大队地处偏僻,山高皇帝远,以沈福盛为首的领导班子又比较开明,并没有将大锅饭政策贯彻的很彻底,并不强求队员将自己私下里凭本事收入的财物上缴集体。
换句话说,在前进大队,凭自己的本事赚到的外快,上不上缴集体,全凭自愿。
在这种宽松的氛围之下,今天之前,整个前进大队,就不曾有队员主动上缴过自己在山上的所得——诚然,曾有队员上缴过自己逮到的野兔、野鸡等,但那不是自愿的,而是被人恶意举报,迫于无奈之下的选择。
正常情况下,对待山上的所得,前进大队的队员遵循的都是本地的老规矩——谁弄回来的东西,就归谁所有。
因此,这年轻姑娘方才所说,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合规矩,她这是在强词夺理,故意找茬,成心给村北沈家找不自在呢。
不过,有一说一,这年轻姑娘虽然满嘴歪理,但人长得还挺标致的。
而且,身处农村的她,居然穿着一件很时兴的布拉吉,踩着一双九成新的中跟凉鞋。
啧啧,这身打扮,挺潮的啊!
她怎么看都不像是寻常的农村姑娘呢!
沈静芝盯着她瞧了好一会儿,完全想不起她是谁,就问沈兰川:“这女的谁啊?”
沈兰川就低声告诉沈静芝:“这女的叫钱丽娜,是来这插队的知青,来了好几年了……”
钱丽娜!这女的就是前进大队的知青钱丽娜!
沈静芝眼里闪过锐利的光,刹那之间,她心里就转过了N多念头。
沈静芝按捺住心中的躁动,继续听沈兰川往下讲。
“去年秋天,钱丽娜感觉回城无望,就嫁给了咱们大队的记分员顾荣生。顾荣生家有个亲戚在公社当干部,在那个亲戚的帮衬下,钱丽娜一结婚,就当上了咱们大队的保管员。”
说到这儿,沈兰川撇了撇嘴,嘴角露出了毫不掩饰的鄙夷之色:“三言两语的,说不清楚,反正钱丽娜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会挑事儿了。”
沈静芝缓缓点头,深以为然:“嗯,我也看出来了。”
这死女人,自家没招她没惹她,她就当众给自家使绊子,这就不是一般的过分!
哼,就如那本红色笔记本上所描述的那样,她果然不是个好东西!
沈静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就在沈静芝摩拳擦掌,准备走上前去,教钱丽娜做人的时候,沈福盛开口了:“钱丽娜,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今年春天,你丈夫顾荣生在后山发现了一窝野鸡,当时你们家直接就把那窝野鸡拎到公社去卖了。怎么样,我没记错吧,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对吧?”
要说起来,钱丽娜长相虽然颇为动人,性格却很不讨喜。
尤其是结婚之后,她仗着婆家有个干部亲戚,就在前进大队里横行霸道,没少欺负人。
不少人都看不惯钱丽娜,却苦于没有机会收拾她。
现如今,沈福盛当众借钱丽娜的短,立时就有人附和道:“沈书记,你没记错,几个月前,钱丽娜家确实弄到了一窝野鸡,也确实把那窝野鸡拎去公社卖掉了。我记得很清楚,钱丽娜曾经吹嘘过,他们家靠那窝野鸡,赚了将近二十块钱,发了一笔小财呢!”
钱丽娜确实这么吹嘘过,而且是不止一次的当众吹嘘过,在场众人之中,不少人都是人证。
众目睽睽之下,钱丽娜就是想否认,都没法儿否认。
钱丽娜否认不了,就只好硬着头皮认了:“是啊,我们家是靠那窝野鸡发了点小财,可那又怎么样呢?我们家那是靠劳动致富,你们这些人,有什么资格对我们家说三道四的?!”
钱丽娜这种双标言论一出口,都不用沈福盛出马,就有好些个人听不下去了,直接开口怼她:
“同样是从凤凰山上弄来的野味,你们家没有上缴集体,有什么资格要求人家村北沈家上缴集体?”
“就是就是,你们家连根鸡毛都没有上缴集体,却要求人家村北沈家将上千斤重的野猪全部上缴集体,凭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