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们,全都笑开了花。
就没见过哪家小孩儿,像娇娇这样可爱软萌,还爱叫人的。
有人从兜里掏出,挖地时在泥巴里见到的落花生,搓干净了泥巴,这才递给娇娇:“吃点。”
“谢谢奶奶,可是妈妈说了,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娇娇礼貌的拒绝了。
娇娇真是太听话、懂礼貌了。
有人想摸娇娇的头,却发现手脏,没好意思的收了回去。
倒是成景因为是重生回来的,性格里还带着上辈子的阴郁,所以板着一张脸,不太爱说话,看着又冷又酷。
“成景,今年还拜托你,帮我们写对联啊。”有人问。
成景从小跟着外公林海义练的一手好毛笔字,村民都喜欢找他写对联。
“可以是可以,但是要收钱。”成景说:“以后我都不免费帮大家写对联了,一副对联1毛钱,我负责红纸和墨。”
上辈子林冬芹嫁给他爸后,变得可有钱了。他妈却在农场劳改吃苦,连馊饭都吃不上。
成景觉得自己重生回来,必须得挣钱养妈和妹妹。这样不用等渣爸和林冬芹结婚,他都能有底气带妈离开这些渣滓。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忍不住想,她不用谁养。
因为她有祖上留下来的私房钱,好多古董、金条和银锭子,都埋在谁也想象不到的地方呢。
这事儿是舅舅逃跑以前,告诉她的,她谁也没说……
富婆林秀,一脸温柔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她能带着全家吃香的喝辣的。
正在踢路上石子的成煜东,又见媳妇儿、儿子用一种看坏人的眼神盯着自己,有些纳闷的偏了偏头:“咋了?膈着脚了?要我背你不?”
男人放下肩上的箩筐,半蹲在林秀面前。
宽阔挺拔的背脊,像起伏的大山一样稳重。劲瘦有力的公狗腰,也蓄发着强悍野蛮的力度。
林秀想了想,指挥着娇娇爬上去:“闺女,上。”
“妈妈,我喜欢自己跑。”娇娇笑着,拉着哥哥一下子往山上跑了。
他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就算养的再仔细,也有孩子的野性的,喜欢无拘无束,漫山遍野的疯跑。
“上来吧,我背你。”成煜东说:“你从小都喜欢让我背。说的还挺骄傲的!
林秀懒洋洋的趴了上去,成煜东背林秀,背的特别稳。
林秀趴在他宽阔的肩膀上,闻着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荷尔蒙,被冬天的太阳一晒,顿时有些懒洋洋的眯着眼睛。
箩筐被丢在路上,成煜东决定把媳妇儿背上去了,再来拿。
反正山也不高,走几分钟就到山顶了。
清溪镇地理位置特别优越,土地肥沃,山也不高,很适合种植农作物。
土地包产到户以后,成煜东还想办法,找农机站,研究新型农作物的专家同学,要了不少能提高产量的稻谷和红薯。
虽然这些农作物,还不想21世纪那么高的产量,但对比以前那些品种,每年多收两三百斤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村民们的日子过的,都比别的镇子富裕……
趴在成煜东背上的林秀,困倦的打了个哈欠,温热的呼吸吹在成煜东后脖颈,似乎还带着香气。
成煜东弯了弯腰,让她趴的更舒服了些的时候,忍不住说:“秀儿,别睡,外面冷,容易着凉。”
“没睡,我在想你背叛我的话,我该怎么教训你!”她在想剧情里的成煜东和现在这个,好像有点不一样。
但如果成煜东欺负了她,她也得想办法给自己做主才行。
以前她没觉醒,困在娇气做作,不懂得为自己做出改变的剧情里。
现在她都觉醒了,肯定要做出改变的。
成煜东听秀儿要教训他,整个人一下子紧绷了。
【为啥我媳妇儿总说我要背叛她???】
成煜东的心里话,像只连尾巴毛都炸起来的金毛,直愣愣的往林秀脑子里钻。
“我哪儿做的不够好吗?”成煜东问:“你总不相信我。”
“林冬芹打你主意,想嫁给你。”林秀说。
“那我找机会把她赶走!”成煜东说,林冬芹和江学凤都得赶走才行!
林秀漫不经心的哼了哼,心里却想,虽然不知道以林冬芹为主的年代爽文剧情,会不会继续走?
但她得未雨绸缪,得找机会拿点金子出来,看能不能在县城里买点房子?
她外公以前说了,积累财富,就要积累土地和房产,这是几千年来更古不变的道理。
现在刚改革开放,还不能买卖土地,但是房子是可以买了。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林秀琢磨着,也能去收些古董回来囤着。
以前村民们还有拿古书来糊墙和厕所,看着林秀可心疼死了,这些都是好东西,不能糟践在了没文化和没见识的人手里。
林秀在想着以后的事情时,忽然听到一阵尖叫声从山下传来。
她抬起头的时候,就见江学凤尖叫着往池塘里跳:“林海义,你要是和我离婚,我就死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