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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第 11 章(1 / 3)

赤火走入高楼,十来株娇艳欲滴的朱顶兰映入眼帘。

十八年未见,小姐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喜欢花,尤其喜欢色彩浓烈鲜艳的,越艳丽,越喜欢。

瓶中的花好看是好看,只不过没插好,显得簇拥拘束。她将瓶里的花枝拿出来,仔细地修剪,重新插了进去。一如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的一个艳阳天,赤火将刚采的红花插到瓶里,一个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忽然闯了进来。

虽然来人的脸被纱布遮起来了,但赤火不用看就知道来人是小姐。花火村除了小姐爱美,不敢晒一丁点太阳,谁还会在大暑天把自己裹得一丝不露。

“小姐,你怎么出来了?”为了维持皮肤娇嫩白皙,焰筠白天不轻易出房门,晚上都要打着把伞才肯出来。

焰筠急忙忙拉住赤火的手,十万火急了,这丫头还有心思插花。

“烈焰方才送午饭给我,说看见张喜给我爹下聘礼了,三日后就要娶你过门。”

什么!赤火被枝上的刺扎了一下,张喜那老家伙今年快八十了,小妾纳了二十几房,光今年就娶了两个。

“你收拾一下,我们今晚就趁夜离开花火村。”

焰筠说得郑重其事,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

“可小姐”

“说过多少次了,我爹不在就叫我名字,不用叫小姐。”

“阿筠,可是你马上就要嫁给吴少爷了。”

“不嫁了。”

“你不是喜欢他吗?”

“那又如何?我怎么劝他,他都不肯离开花火村去闯一番事业,只想窝在这麻雀点大的地方啃老。我不会再喜欢他了。”

焰筠虽是村长的女儿,可她却十分厌恶这里,厌恶这里的贫穷与落后,厌恶那所谓的大家族。

在这里,火族女子是最低贱的玩物,比条狗还不如。

当年,他爹龚富看上了她娘的美貌,将她娘从一个农民那里抢了过来。在她一岁时,娘又被一个地主抢走。她八岁时,龚富当上了村长,又把她娘抢了回来。再后来,她娘又被村里的大家族王家抢走,成为王家祖孙三代的万物。

她娘还没能捱到三十五岁就死了。

这种事在花火村稀松平常,人人见怪不怪。火氏女子就是花圃里的鲜花,一朵烂了,再摘一朵就行了。

焰筠望着母亲溃烂的尸体,她暗自发誓,她不要像物品一样被人挣来抢去,最后凄然离世。

当年,扬非恨极了残害素禾的人,让他们在绝望中死去后还不解恨,又抽走了他们子孙后代的灵骨,让他们世代不能修炼灵力。

他要让他们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谬灵,世代受尽煎熬,任人欺辱,无力反抗。

既然不能习武自保,焰筠就要找最强的人保护她。她一定要离开这个丑陋肮脏的地方,嫁给最强的人,

焰筠带着赤火离开了花火村,可她渐渐发现外面的人和村里人一样,贪恋她们的美貌,邪恶又好色。

短短三个月,她和赤火已经被倒卖了十次,抢夺了七次。

她冷漠地望着倒在床下的男子,把匕首上的血迹擦干净,趁门外的侍卫还没发现,悄悄从窗户翻了出去。

在妓院找到赤火时,焰筠带上了一张假面,赤火差点没认出她来。

那一夜,焰筠请了一个杀手,屠杀了整个妓院。

铺天盖地的鲜血与哀嚎,妓院如同嗜血炼狱。

赤火害怕地抱住焰筠,周身值不住地颤抖。

“阿筠,不用丢下我。永远不要丢下我。”赤火害怕极了。她和焰筠失散后,被卖给了一个老爷,老爷还没来得及带她回家,就被山贼杀了。山贼占有她后,玩腻了她,她又被买到了妓院。日以赴日,无穷无尽的恩客,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她之所以还没自杀,是她放心不下小姐,不知道小姐被卖去哪了。她相信,如果小姐活着,一定会来找她。

“放心,我永远不会丢下你。我会带着你,找到谬灵最大的英雄,嫁给他。”

杀手杀光了当初欺辱赤火的山贼后,获得“酬金”后,离开了。

赤火问焰筠,她们真的不同杀手一起走吗?

焰筠摇头。

“他还不够强。”

于是,两人带上了杀手留下的假面,跋山涉水,去往谬灵都城——魔狱,寻找谬灵最强的人。

可谁知,路过江宁时,赤火说她不走了。

“阿筠,我不和你去魔狱了。我要留在江宁,嫁给地青。”

“那个拉破马车的?你疯了?他懦弱无能,保护不了你!”

“你放心,我这辈子都不会摘下面具。”以她此时的这张“脸”,不会有人想抢夺她。

“一辈子戴着假面生活,你甘心吗?”

“阿筠,我爱他。为了他,我愿意干任何事。”

焰筠慢慢将双手从她肩上收回来。

“你当真不和我走了?”

“嗯。”赤火知道焰筠不会同她留在江宁,可她真的累了,不想再走了。

“你当真要嫁给他?留在江宁?”

“嗯。”

赤火坚定的眼神刺穿了焰筠的胸膛,焰筠从小看惯了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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