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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伦丁尼(1 / 2)

西洋彼岸,号称“日不落”的大不列颠帝国。

它的首都是伦丁尼,是所有番邦最大的四大城市之一。而希思罗机场,则是伦丁尼最大的国际机场。

唐玥,昔年四川唐门后裔,如今以能源为主含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集团唐门主席唐闫天的女儿。她生来丽质,柳眉凤眼,贝齿粉腮,曾有人称赞:“柔葱蘸雪,素骨凝冰。”

的确,人如其名,国色天香。此时,在机场贵宾室中,她上身穿着黑色修身西服,下身却穿着一条白色运动裤。乍一看,有些慵懒,再仔细打量,又如水墨画里的荷花,有一种古朴的东方美。

终于响起了广播,用藩邦外语与中文双向播报。

“从北京飞来的ca855次航班已经降落,请接亲友的朋友做好接机准备。”

广播一响,便有两名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士走到唐玥身旁,恭敬地说道:“大小姐。”

唐玥稍微点了点头,三人朝外面走去。

没多久,人群涌动,唐玥身后的两名男士一人站在她身旁,一人举起了一块大牌子,上面用中文写着异常醒目的几个大字:欢迎易清尘道长。

唐玥远远地看见一位长相清癯,脸色红润如赤子的老道人。在他身旁还有一位青年,全身上下都是雪白,唯有满头青丝如墨,还有那黑宝石一般的眼珠熠熠生辉。

“这老道人应该是易清尘道长,可那青年又是何人?”唐玥心里想道。“不会是武当四杰之一的黄师真,听说此人距离先天只差半步之遥,俨然在年青一代封王。”

但很快她就否定了这想法,只见易清尘一路向那青年说着什么,而那青年几乎不说,偶尔点一点头。这让唐玥更加好奇,看这般情形,易清尘明显是将此青年放在与他平辈的位置上。这青年何德何能,能与易清尘道长同行?要知道,易清尘可是武当三丰派长老一辈的人物,她们唐家此次能请动他来伦丁尼可是费了好大人情。

“福生无量天尊!”

易清尘看见唐玥几人,行了一礼。

“小女子唐玥见过道长。”唐玥连忙躬身还礼。

“你是立德兄的孙女吧,想想也有二十来年没来这儿了。”易清尘说完,又看了看那白衣青年,说道:“叶老弟,唐家人来接老道了,你要不一起去凑个热闹?”

这青年正是从冰火岛出来的叶孤鸿,他原本去找黄师真,奈何黄师真无意出国,便给他安排好从北京飞往伦丁尼,到伦丁尼也自然有人会接应他。

叶孤鸿看了易清尘一眼,说道:“不必。”

又放眼望去,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个子瘦小的白人举着一个接机牌,上面歪东倒西地写着三个大字:叶孤鸿。

“我的朋友在那儿。”叶孤鸿淡淡说了一句,朝那白人走去。

易清尘笑道:“那你走好,有空来唐家找我。”

唐玥瞧了那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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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一眼,“叶孤鸿,叶孤鸿,这名字好耳熟。”突然,她想起前些年堂弟来访时提起的剑圣传人,不正是叶孤鸿吗。

“这人就是那剑圣传人?”唐玥问道。

易清尘淡淡瞥了唐玥一眼,笑道:“那是以前了,现在怕是谓之剑圣不足以称道。”

“什么?剑圣!”唐玥一惊,年青一代还有人能称之为剑圣?

叶孤鸿看着眼前这个身材有些瘦小,长着一头金发的番邦年轻人,微微皱了皱眉。

“米死爷古封?”金发白人瞧了瞧叶孤鸿,以一种不敢确定的语气,说着半生不熟非常跑调的中文。

叶孤鸿点了点头,指了指他背后的长匣子,说道:“把它还我。”

金发白人听了,笑道:“喔脚秘籍,米的东西浩重。”说完,将长匣子解下,递给叶孤鸿。叶孤鸿将长匣子打开,一柄长剑安静地躺在其中。乘坐飞机无法携带,只好提前托运过来。

“是一把剑,东房功夫。”金发白人惊道。

叶孤鸿没有搭理他,将长剑用锦带套住,绑在身后,然后静静地看着金发白人,用番邦外语说道:“现在我们去哪?”

作为一名绝顶剑客,在聪慧上面自然不会差,叶孤鸿在玄都学院早就掌握了番邦外语。虽然很少说,但这金发白人明显能听懂。

“你会说外语,那真是太好了。”金发白人同样用番邦外语说道,“重新介绍下,我是米基,我们先回我家。”

米基的生活过得不错,年纪轻轻,开了一辆保时捷卡宴。一路上他的话很多,时而说东方功夫,又时而提到他们国家的吸血鬼以及狼人,还有那些让人尊敬的牧师。从他的话中,叶孤鸿知道,这家伙曾经去过中国留学,在武当山游玩时结识了年纪相若的黄师真。他根本就是一个凡人,没有接触过古武,也不知道国安队,更不知道这世上真的有吸血鬼。

米基的家在寸土寸金的威斯敏斯特市区,离著名的海德公园很近。

伦丁尼很繁华,车如流水,不愧是国际大都市。在经过一片宏伟的建筑时,米基告诉叶孤鸿那是整个大不列颠帝国最大的教堂,也即是西敏寺。钟楼古堡,古老的哥特式风格,是所有天主教教徒心中的圣地。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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