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临其实今天并不想出门,但耐不住容盛的软磨硬泡,于是来酒点半喝了一杯。容盛是季临的大学同学,和他都是盛临律所的创始合伙人。只是号称来谈工作的容盛,在假模假样谈了十分钟最近盛临的业务量之后,就进入到了“红娘”模式。
“真的,季临,我这个学妹人不错,对你是一见钟情,缠着我求了一个多月了,就希望能认识你。她长得不错,身材也好,爸妈都是教授,书香门第,各方面都很优秀。”容盛一边讲,一边拿出了手机,“你看,我这有照片,你看看,真的不错……”
照片上的女孩确实清秀温婉,笑容甜美,只是季临丝毫不敢兴趣,他冷冷道:“我是不会浪费钱和时间去谈恋爱的。”
容盛哀叹了一声:“这么好看的女孩,都没能让你这个铁公鸡动心愿意主动花钱见个面聊一聊?季临,虽然你自己长得好,但你也不能这么作啊,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这世界又没有天仙下凡!”
季临懒得搭理容盛,径自起身去厕所,只是走到拐角处,便被一个女生撞了,对方大概喝了不少,一张雪白的脸上微微泛红,眼睛里也是微醺后氤氲的雾气,湿漉漉水汪汪的,反应也慢了半拍。也因为这样,即便自己反应敏捷,对方杯里的果汁还是溅了一点到自己身上。
真麻烦。
只是这个小插曲,被容盛眼里显然变了味,季临一回座位,容盛就一脸“我懂了”的表情凑了过来:“季临,原来你喜欢勾人的小妖精型的。”
季临懒得理他。
容盛却越说越兴奋了:“现在我算是懂了为什么你对我学妹的照片无动于衷了,你眼光确实又毒又准啊,刚才撞你那个女生的脸,简直好看到让天地无色日月无光了,那个长白直的腿也太他妈惊艳了,身材和脸都是顶配中的顶配。天仙下凡,看来真的有。”他揶揄地看了季临一眼,“原来你喜欢那样的,男人啊,果然是视觉动物,食色性也……”
只可惜容盛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季临冷冷地打断了:“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他看了一眼刚才那女生离开的背影,然后转回了头,“但是现在我至少知道了自己不喜欢什么类型。”
季临在容盛疑惑的目光里镇定地抿了口酒:“我这辈子绝对不会喜欢那种类型。”
“为什么?!那姑娘多好看多正点!”
“裙子是EL的今年春夏走秀款,大概四万;鞋是Manolo Blahnik Hangisi系列,七八千;项链是VCA的,最起码一万;耳环是BV的,怎么也要三四千;手镯是Cartier,一万五。”季临看了一眼容盛,“我还没看到她的包。”
容盛惊呆了:“季临,你是直男吗?你怎么能知道这么多品牌和款式?!”
“我妈成天就给我发清单买这些东西,我买错了她会留下买错的再要求我重买对的,所以我必须记住。”
“……”
季临自己虽然是个铁公鸡,但对他妈的要求从来来者不拒。
“这种女的,家里有我妈一个就够受的了,我绝对不会再找这种类型当女朋友。”季临心有余悸道,“简直就是碎钞机,太花钱了,败家。以后万一和我妈争风吃醋,你买一个十万的包,我要买一个二十万的,没完没了了。”季临坚定道,“我就是和你在一起,也不会找这种女的。”
???
季临看了容盛一眼,又补充了一句:“算了,和你在一起,我还不如去死。”他抿了抿唇,“总而言之,我季临就是死,也不会被这种女的骗钱和她谈恋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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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端端把自己的豪言壮志昭告了天下,又点了份小吃,这才和段芸薛雯一起离开了清吧。
“现在才八点,去不去逛街买东西?”
对于白端端的提议,段芸和薛雯难得相当一致地表示了不约。
“不去不去,和你一起去购物,买着买着容易受你影响,最后刷拉拉的钱就出去了。”
薛雯也赶紧摇头,她低低道:“我这个月还要给我弟弟寄生活费,刚交了房租,生活费都紧巴巴,没什么钱买东西了。”
段芸也点了点头:“我说端端,你花钱也太大手大脚了,你想想你自己赚的钱,都是在律所加班才熬来的,也没少和极品客户打交道,不都是辛苦钱吗?这么随随便便花出去不心疼?攒点钱以后花啊。”
“我问你,一个人最好的青春和年华是什么时候?”
薛雯想了想:“就十六七岁到二十来岁这几年啊,年轻没压力,未来还有很多可能,还能犯错。”
“那不就对了?人生最好的这几年拼死拼活赚钱,却不花钱,把钱留到都年老色衰身体老化以后花?谁知道我活不活得到那么老呢?我可不想以后回忆起自己年轻的时光,只剩下苦巴巴的省钱还有那种望着橱窗里裙子的羡慕,漂亮的裙子鞋子首饰,我现在就想要,很多衣服,也只能现在这个年纪穿,等老了,就算有钱,身材发福也穿不了走秀款和性感风了,只有年轻可以肆无忌惮,穿什么都好看。”
白端端撩了撩长发,“何况,赚钱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