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不了你斗花魁。”
春风盯住郝瑟额头看了下,撇了撇嘴:“长得细皮嫩肉的,像个娘们似的。”
景翊闻言,目光在她脸上扫过,所有所思。
春风突然住嘴,有些心虚地往阴影里缩了缩,糟糕,主子的皮肤可比郝瑟还好,不过说实话,主子却没有任何一丝丝女气。
郝瑟笑嘻嘻:“圆滚滚,你这是嫉妒,赤果果的嫉妒。”
说完,收起玉瓶,给容绥回以真诚一笑,道声谢谢,就走了。
果然,白花花就是好人。就是不知这白花花是何身份,为何在狗主子家里出现,好像和狗主子还挺熟络似的。
春风摸了摸头,有些憨憨地自语:“都欺负我圆滚滚,夏风说这叫珠圆玉润,很受欢迎的呢。”
景翊看着容绥做好人,没说话,等郝瑟走远了,才开口。
“容绥,你那换肤膏我都求不来,你就随手给了这小子?”
容绥面不改色,淡淡道:“你家阵法伤了人,总要弥补点人家。”
“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景翊不屑。
容绥不置可否。
“话说,这小子居然破了我的阵法。”景翊微微有些诧异,飞羽苑设置了阵法,鲜有人能在没有春风带路情况下安全进入。
“不仅破了阵法,还顺手改了你的阵法。”容绥低低一笑,刚景翊急匆匆入阵,因为完全没想到那小子能走出去,更没想过阵法还被他随手改了一段,差点中了招。
景翊目送郝瑟消失在视野里,闻言,脸色有些黑。
那狗子,改了他阵法。他一时不慎,某个部位的衣服被暗器给削飞了,若不是他武功实在高,恐怕得断子绝孙了。
这狗子,报仇都不带隔夜的。
不过,昨晚他内力全失,可随手掷出那树叶,居然没能让狗子断子绝孙,也是有些奇怪。难道他武功退化了?
怎么可能,那燕南世子李汝应退化了他都不会退化。
景翊很快就释然了,估计是狗子那个什么尺寸太小,拿不出手,刚好避开了。
“嗯,我家狗子越来越有意思了。”心理上自认为赢了一局的景翊,满意地点点头。
“打住,你还没承认这小狗狗的。”容绥戳心直截了当,“对了,这赌局,你准备压谁?”
景翊奇怪地看他一眼,抬抬下巴,“既然是我家狗子,自然是押他啦。”
他就只是钱多了烧的,烧个乐趣而已,说真的,他可没任何信心郝瑟能赢。本来,他没打算收狗子,可现在,他突然有那么点兴趣了。
容绥低低一笑:“好巧,我也是。”
春风呆萌萌:“不,我押蝶儿飞,那可是盛都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啊,多少人想一亲芳泽都没机会了。郝瑟那小子?呸,不考虑,一个男人,居然想跟蝶儿飞比?自取其辱呢。”
傻子才去押个男人赢。
景翊拾起一块碎片,敲了敲,有些惋惜,吩咐春风:“呆会让夏风来书房找我,看来本王得亲自去香泉山看看了,让飞羽卫盯紧点。”
容绥也捡起一块碎片,眉头微微蹙起。
景翊用眼神询问容绥。
“你再搞几个来,我拿回去分析。”容绥神色有些深。
景翊点点头。
.......
郝瑟出了睿王府,秀儿还巴巴地等在那里,正和一群流浪狗狗交流。那群狗子围绕她,一副“点头哈腰”的样子。
郝瑟笑笑,见惯不惊了。秀儿她似乎总能和动物交流。
秀儿一见她出来,冲狗狗们一挥手,狗狗们立马后退,比盛都府那帮训练有素的衙役还整齐。
“郝瑟,快,给我个惊喜,说你狗腿成功了。”
郝瑟冲秀儿张开双臂:“大惊喜。”
秀儿一喜,灵活地避开了她的咸猪手。
“倒欠了两千两银子。”郝瑟脸色一垮。
秀儿转身就走,身后一串野狗亦步亦趋跟着,像带了一溜小弟。
哼,她严重怀疑郝瑟哪天穷得过不下去了会把她卖掉。
“好了,说正事,走走走,回家,帮你家玉树临风的公子准备服化道去,你家公子要艳压群芳,当百花楼的花魁去。”
秀儿脚步一顿,满脸狐疑地转头看郝瑟,公子他,脑子有病吧?要不,没饭吃的时候,她要不要考虑考虑,把公子卖了?
.....
接下来三日,郝瑟除了去盛都府外,又去百花楼找老鸨密聊了一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窝在她的廉租房小院里和秀儿忙得不可开交,准备她比赛要用的服化道。
还好的是,这段时间,盛都一切平安,除了处理衙门里的日常公务,倒挺多清闲时间剩余。
而这三日里,有人放出一条轰爆盛都的消息:有一名叫“苟紫”的女子向百花楼花魁蝶儿飞挑战,花魁争夺大赛将于三日后在百花楼一楼大堂举行。
这条消息如在人群里丢了炸弹,一下沸腾开了。
盛都的公子哥儿奔走相告,老百姓口口相传,都眼巴巴地盼望着吃这一个超级大瓜。
一时之间,花魁大赛成了盛都“热搜榜”榜单第一。
茶楼里,小酒馆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