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啥?
说明李瀚的那个同学确实是个人才,以至于那家公司试图用这么高的违约金彻底拴住对方。
当然,也有可能那家公司是个煞笔,对任何员工都这么苛刻。
但大概率是前者,如果是后者,稍微懂一些法律且不愁找不到工作的人都不会签。
所以杨磊直接道:“联系你那同学,先面试,要是确实有真才实学,违约金不是问题,法务部的人闲着也是闲着,帮他打官司。”
挖人也是要讲究技巧的。
尤其是违约金这块,傻乎乎地直接套违约金给对方是最傻不过的行为,尤其是这种标价偏高的违约金,法院真不一定支持,不是说你合同规定多少违约金就必须缴纳多少违约金,法院有一套自己的判定标准,国内法律可不惯着资本方,尤其是双方都有资本背景的时候,相当于双方都没背景,一切由法院裁定,最多多打几轮官司。
不过嘛,对杨磊这一方来说,拖得时间越长越好。
哪怕最后一分钱违约金也少不了,也没关系,现在的一百万和两三年后的一百万可不是一个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