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晚餐,吃的特别安静,也特别的快。
吃完后,顾敏众人累了就去了主楼后面的小别墅休息,顾清末也早早的回了房。
晚上十一点,天微朦,寥寥无几的星星挂在天空。
顾家大宅某处极少人踏及的的围墙,一道白色身影手腕处朝高墙上扔出什么东西,然后一个借力,人就跃上了高高的围墙。
此时顾家还有人没睡,还有不少房间亮着,所以隐隐能看清站在墙头上的人。
白色的帆布鞋,黑色的紧身牛仔裤,白T恤,绑得高高垂至腰间的马尾辨,为方便行事,马尾辫是辩着辫子的。
精致的小脸上多了一抹肃杀的清冷。正是顾清末。
站在高墙上,顾清末正准备跃下,却突然顿住,回头。
不远处正是主楼二楼某个房间的灯还没关,窗边站着一人。
屋中灯光明亮,和外面灰蒙蒙的夜色形成对比,很容易看清屋中情形,加上顾清末的视力很好,这一回头抬眸间,就看清了站在窗边的。正是顾清依。
迟疑一瞬,还是转身跳下高墙。
稳稳落地。
一辆机车呼啸向前,停在她面前。
机车上的人有一双大长腿,穿着黑色的皮衣皮裤,戴着一个黑色头盔。头盔帽檐推上去,是一双好看却不失冷清的眸子。
从机车上取下挂着的白色头盔,扔过来,“末末,接住。”
正是夏清歌。
顾清末轻松接住头盔,熟练的戴上,再一个轻跃,人就稳稳落在了机车后座上。
“这么晚叫我出来,是有什么急事?”
“急事算不上,就是听到点小道消息,带你去看戏。不过,末末,这个时间点对我们来说不算晚吧,以前我们好像大都是晚上行动来着。”
说话间,机车发动,呼啸一声,飞驰出去。
“感觉那似乎是很久远的事了,都习惯了如今早睡早起的生活。”
风有些大,不过夏清歌还是听清了她的话。
静默良久,说:“如今这样,也挺好的,不会朝不保夕,也不用成天担心受伤丢命。"
话题有点沉重,夏清歌轻吐口气,转了比较轻松的语气,“不好奇我带你去看什么好戏?”
“到了自然会知道。”
夏清歌轻笑,果然是末末的性格。
“也是,到了自然会知道。对了,那张生日宴的邀请函寒少让人转交给我了,可是末末,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也给寒少留了一张吧,你用你的笔迹,就不怕寒少怀疑?一个偏远地方的普通初中生可写不出那样笔锋凌厉又赏心悦目的字。”
夏清歌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了解顾清末。
同时写两张邀请函,末末绝不会用两种字体。
原因很简单,她懒。
是的,杀手界大名鼎鼎,从未失过手,传闻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的第一杀手“M”,其实很懒。
通常能动手解决的事,她绝不动脑;能不动脑又不动手就可以解决的事,最是合她心意。
就像这会儿,她要带末末去看戏,末末甚至连一点好奇都没有,不是她真不感兴趣,而是她懒得思考。
不怪易寒熙会觉得末末呆傻,末末收敛戾气又懒得思考时的模样,看起来可不就是又呆又傻吗?
“无妨,我的身份也没打算瞒他一辈子。夏夏,我是要和易寒熙过一辈子的,且不说我瞒不瞒他,就算我想瞒,你觉得在易寒熙面前,我的身份又能藏多久?”
夏清歌一默。
如果不接触,她觉得能瞒很久,可如果接触,还是朝夕相处的接触,她觉得末末的身份想要瞒过易寒熙,根本不可能。
要知道今早在机场,她不过和末末打个照面,易寒熙打量她们的眼神就已经很让人心惊。“话是这么说,可是末末,你就不担心万一他发现了你的身份,会坏你的事?”
“坏我的事?”轻笑一声“夏夏,莫不是在你看来,在我心里,我欠了一个人情的云辙会比我认定的未婚夫易寒熙更重要?”
不会。
夏清歌沉默了。
如果真会,末末这三年也不会漫无目的满世界游荡,还是他们和她提起云辙这个人,再提到云辙的死可能和易家有关,末末才打算回来查一查的。
可末末对易寒熙呢?
这才多久啊,末末都允许易寒熙捏她的脸了,她和末末认识这么多年都没有过这样的福利。
想想还有点郁闷。
“末末,你信他?”
“夏夏你呢,信秦家大少吗?”
夏清歌一噎,“……无关信不信,我终归是夏家女儿,和他有婚约在身,夏家……”说到这里,猛地一顿,半晌才说:“夏家总是护着我的,而且我有个能耐不小的哥哥,就算终有一天秦煜发现了我的身份,有夏家护着,秦煜也伤不得我。”
“再说,秦家和夏家的婚约,与两家的利益息息相关,可不是说毁就能毁的,我又是夏家女儿,就算夏家对我再好,只要我还是夏家小姐这个身份,将来总免不了要走上联姻这条路。反正都是嫁人,倒不如嫁个合眼缘的。”
“秦煜这个人,不愧为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