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上官秀一直在苦练贝萨语,与贝萨人沟通,他根本用不上翻译,但身为占领军,说被占领国的语言,太有失身份。
那名神职青年瞠目结舌地看着上官秀,久久没反应归来。广獠一挥手,把他头顶上的瓜皮小帽打掉,冷声说道:“小子,大人的命令,你没听见吗?”
青年身子一震,连连摇头,说道:“这……这是对主神的不敬……”他话音未落,上官秀从身旁的宪兵手中接过一把火铳,对准另一名神职青年,毫不留情的扣动扳机。
嘭!爆响声起,弹丸击穿那名青年的胸膛,身上的白袍瞬间出现一大团的血红,尸体颓然倒地。
那名青年眼睁睁看着同伴惨死在自己的身旁,吓得脸色煞白,双腿突突直哆嗦,险些跪倒地上。
为了活命,他不敢再犹豫,声音颤抖的把上官秀的话翻译成贝萨语,讲给在场的百姓们。听完他的话,人们又惊又怕,并隐隐露出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表情。
“你们的主神,现在又在哪里?能来救你们吗?”上官秀哼笑出声,收起手中的陌刀,向外走去,同时说道:“在我大风将士面前,你们的主神都已被吓成了缩头乌龟,你们还要继续信奉它吗?从今以后,大风的圣神就是你们唯一的神!”
上官秀并不信神鬼之说,但也不反对旁人去信奉,只不过那西克亚地区已被他视为囊中之物,这里以后将会成为风国的领土,既然是风国领土,就绝不会再有贝萨主神的存在。
贝萨百姓的生活不富裕,这点通过风军收刮来的战利品便可看出来。普通百姓的家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找不到,金银首饰,几乎没有,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可能就属餐具了。
穷点的百姓,会用储备一套银刀、银叉、银勺,富裕点的百姓还储备有银盘、银碟、琉璃杯等,
至于衣服,再穷的贝萨人也会备着一套光鲜华丽的衣服,平时不穿,只有在重大节日的时候才会穿出来显摆,当然了,贝萨人的衣服款式和风国服饰完全不同,贞郡军看不上眼,也懒得去抢。
看着下面兄弟们收刮来的几箱餐具,广獠等人皆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挨个箱子查看一遍,广獠难以置信地问道:“没有找到金银珠宝?”
送来战利品的那名营尉连忙摇头,说道:“回禀将军,没有发现金银珠宝。”
上官秀一笑,说道:“好好搜一搜教堂,贝萨城镇中,通常最有钱的地方,都是在教堂。”
营尉眼睛一亮,插手应道:“是!大人!”
上官秀真说对了,在教堂里,的确藏储了不少的金银器皿,这些金银器皿都是用来供奉主神的圣物,但对于风军来说,它们就是金子和银子,统统装箱搬走。
另外,风军还从教堂里搜出大量的书籍,其中既有教义的书籍,也有历史、天文、地理、传记等等杂七杂八的书籍。上官秀下令,凡与教义有关的书籍,一律烧光,其它种类的书籍,可运送回风国。
当天,以上官秀为首的风军在卑尔镇驻扎下来,晚间吃饭的时候,上官秀等人算是见识到了贝萨人的饮食。面包、土豆,这两种食物简直就是贝萨人的主食,早餐吃少量面包或者不吃,中餐吃面包,晚餐吃面包加土豆。
对于贝萨人来说,吃早餐是一种浪费,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顿大餐就是晚餐。面包可沾酒吃、沾汤吃、沾蜜汁酱汁吃。土豆可做成土豆条、土豆块,土豆丝、土豆片,还有土豆汤。
与一郡一大菜系的风国比起来,贝萨的饮食简单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当天晚上的这顿贝萨晚餐,上官秀等人还吃得很新鲜,但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便深刻体会到什么叫难以下咽
、食如嚼蜡了。
翌日,贞郡军的主力军团抵达卑尔镇,大军只在这里略作休整,紧接着,又继续向杜姆奥斯城进发。
目前,驻扎在杜姆奥斯城的贝萨军仍有九万之众,贝萨军已与城内、城外布下完善的防御工事,严阵以待。
贞郡军,临时中军帐。
暗旗人员于中军帐内布置好简易的城防沙盘,上官秀、孟秋晨等人围站在沙盘的四周,虽说大战在即,但中军帐内的气氛很轻松,众人端着茶杯,相互讨论,有说有笑。
此战,敌军不足一个军团,而贞郡军是满编四个军团,占有绝对的兵力优势,对于众将来说,拿下杜姆奥斯城是必然,同时还是个练兵的好机会。
孟秋晨喝口茶水,吧嗒吧嗒嘴,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茶?”
广獠笑道:“军师,这是我们缴获的贝萨花草茶。”
“味道怪怪的!”孟秋晨嘀咕了一声,放下茶杯,从沙盘上拿起一根小棍子,说道:“根据我军探报,城南防线,实力最强,敌军在这里布置下三个兵团防守。洛将军!”
“末将在!”洛忍点下头。
孟秋晨用小棍子指了指城南防线,说道:“这里就交给你部第一军团了。第一军团,一向善打硬仗,善啃硬骨头,两个时辰内,击溃敌军城外防线,可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