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赫笑着开口,“我祖籍也是黄江人,常年住在陈国不大回去,我居然能在这里遇到老乡,实在是难得的缘分,这不我拿了两坛烧刀子,特来叙叙老乡情谊。”
大汉和同伴,见眼前这位细白嫩肉的公子哥儿,言语真挚不像粗人,他国遇老乡是极大的缘分,特们也就没那么排斥了。
“哎,还拿什么酒,真是太客气了。”
大汉嘴上虽是这么说,但手上却不客气的将酒坛拆封,倒进酒碗里,“我敬你一碗,我干了你随意哈。”
大汉痛快喝完,夜赫也一饮而尽。
同伴倒是个斯文的,他说道:“我这个哥哥素来不拘小节惯了,你别放在心上。”
夜赫笑着摆手,“哪里哪里,我们黄江汉子就是两个字,豪爽!”
他们推杯换盏间,话匣子很快就打开了。
汉子一张嘴,喷了满口酒气,两眼醺得发红,“我说老弟,你在陈国是干什么营生的?有啥子挣钱门路没有。”
夜赫脸上浮现出一抹羞意,他低下头有些难以启齿,嗡声开口,“我家呢,在黄江算是个富户,但父亲在外地做生意被土匪劫杀,我家道中落,很快就……”
说到此,夜赫抹了把脸,拿起酒杯一口闷了,又道:“后来母亲也得重病死了,父亲生意上来往的伙伴,是个陈国人,她只有一个独女,想招个上门女婿,这不就相中我了。”
大汉当即就懂了,给了同伴一个眼神,这种无父无母,没有牵挂的白脸公子哥儿,那可是最完美的上门女婿人选。
大汉面色充满同情,抬手重重拍了下夜赫的肩膀,劝着。
“老弟咱想开点,吃软饭没有什么不好的,你长得这幅小白脸,天生就是吃软饭的,你就看大哥这五大三粗的样,想吃都捞不着啊。”
夜赫抽了抽眼角,低声咳嗽了两声。
而旁边桌子上的狸月,将他们的话听到狐狸耳朵里,她身子躲在安锦舒后面,都快笑抽过去,努力克制着自己,才没笑出声,小脸都憋红了。
大汉见夜赫许久不说话,以为是羞愧难当,继而又安慰道:“再咋说,咱现在最起码吃穿不愁,老弟想开点么,凭着本事吃的软饭,不丢人。”
同伴都快听不下去了,桌子底下的脚去踹了踹大汉,示意别再说了,再伤人自尊心。
大汉一瞪眼,“你踢我干嘛?”
同伴这时也急了,又用力踢了两下,大汉早就将腿放到一边去了,这下直接踢到夜赫腿上了,同伴见大汉没反应,又使劲踹了好几脚。
见还是没反应,同伴惊奇了,“你不痛么?”
夜赫咬着牙说,“你踹的是我,他疼个屁!”
同伴羞愧捂脸,大汉大笑几声,给三个海碗倒满酒,招呼着,“来来来,喝酒,喝酒!”
又是几轮酒喝下去,夜赫看到这两人有些微醺了,时机已到,他装作无意的提到,“我刚你们说,在边境的时候见到昭愿公主了?”
大汉点头,“是啊。”
夜赫羡慕道:“你们是有福气的,都能目睹天下第一美人的芳颜。”
大汉一想到昭愿公主嫁到陈国来,就不由得窝火,“劳什子破福气,公主嫁到陈国来,我们大胤人莫名的就比陈国蛮夷矮了一截,真是要活生生的被气死了。”
夜赫转着酒碗,试探问道:“那你们就在边境见了和亲队伍一面么,后来就没跟着了?”
“公主入陈国,我们在边境堵了好几日,官兵们层层盘查,耽搁了不少时间,后来我们就学精了,和做生意的一伙人结伴,跟着和亲队伍走,还能顺畅些,一直跟到陈国国都。”
夜赫面露惊喜,又很快压下去,表现出与寻常无异的神态,那大汉和同伴全程见过和亲队伍,那他这次攀谈,应该会有所收获。
同伴插了句,“过了天狼山后,气候就没那么燥热了,但也不至于要冷到穿皮货,感觉这单生意要亏,当时我们还犹豫呢,到底要不要继续前行,想着来都来了,卖完了再回去。”
“说来也是奇怪,竟越往西北走,天气越来越冷,到了国都之后,真的是与冬季无疑了。”
夜赫心里在想,这不对劲啊。
天狼山脚下是陈国最阴冷贫瘠的地方。
陈国能选这处地方做国都,定是气候适宜种植和生存,最起码不至于温度比天狼山还差,这其中定是有什么蹊跷。
夜赫还想继续套话,但奈何这两人实在是太能喝了,没说几句只顾着喝酒,没多时几个酒坛子就空了底,他们彻底喝醉了。
夜赫刚想唤小二再要酒,同伴赶紧拦下,他醉醺醺的眯着眼,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不能不能喝了,我们得……嗝,回去睡觉了,明个还得赶路呢。”
同伴拍了拍快喝趴的大汉,“走了,睡觉了。”
两人七扭八歪的互相搀扶着,往楼上客房走去。
这讲到节骨眼上就走了,重要的事还没问出来呢,夜赫刚想跟上去,却被安锦舒制止了,她站起身默默记下两人的房间。
安锦舒示意夜赫稍安勿躁,“等他们睡熟,我用花蚕丝探寻他们的记忆便知。”
夜赫甩了甩有些晕乎的脑袋,他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