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
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才勉强同意。
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干活认真,从不懈怠,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铁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
报社在县城的西面,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
同事说,这边交通方便,又靠近新开发区,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
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这边要找房子住,肯定会很费劲。
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烦,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
可惜,他绕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
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一点儿收获也没有。
尽管已经入秋,不过秋老虎的太阳可一点儿也不逊,晒得他脸皮微微痛。
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他将自行车推过去,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
。拿出铁水壶拧开,灌了好几口,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个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
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啃了几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着。
忽然,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
他本能抬起头——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发丝微乱,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微微红了。
他惊讶挑眉,将口中的馒头咽下。
“你怎么来了?”
薛凌喘着气,笑呵呵解释:“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离得太远,喊了你没听到。我是一路跑过来的。”
语罢,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
程天源见她跑得累,连忙将馒头搁下,拧开水壶给她。
“喝两口,歇一歇。”
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他猛然往回缩,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一边解释:“刚才我喝过。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
八十年代初,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擦汗擦嘴用。
“不用了。”薛凌丝毫不在意,手抢过他手中的水壶,大口喝了好几口。
程天源看着她吞咽的动作,暗自有些尴尬。
大城市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她
一个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个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实在不行!
他不自在轻咳,开口打破别扭的尴尬。
“报社在前面那条街,刚才我绕过那边两趟。天气热,你怎么还出来?吃了吗?”
薛凌将水壶塞给他,一脸不好意思。
“天气这么热,你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还要大老远跑来帮我找房子,我怎么能躲里头凉快!我还没吃。”
程天源剑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挂在中天的太阳。
“都快十二点了吧。我先带你去找点儿吃的,还是咋地?”
“不用。”薛凌笑嘻嘻打开军色斜包,掏出仍热乎的铝餐盒,道:“我们一块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她递了一个餐盒给他,自己打开一个,里头装着白米饭,还加了十几颗花生米在角落。
程天源打开另一个,发现是一个大鸡腿和两样青菜,还有五六颗炸小肉丸。
“挺丰盛的,普通饭堂肯定供应不了这么多”
薛凌笑答:“是啊!我听同事说,报社只负责供应一餐,主任体恤大家辛苦,叮嘱厨房的老阿姨每餐都弄丰盛些,一定要有两样肉加两样菜,份量不能少。我食量小,肯定吃不完。你帮我吃点儿,免得浪费了。”
程天源道:“你先吃,我带了馒头
。”
“不行!”薛凌瞪大杏眼,道:“一块吃,一会儿冷了就不好吃了。咱们三餐都尽量吃热乎的,不然容易拉下肠胃病!”
语罢,她瞪向程天源手中的冷馒头。
程天源微愣,握馒头的手不自觉缩了缩。
“……没事,我也只是偶尔吃。我已经吃一个了,不怎么饿。”
薛凌霸气伸手,一把夺了他的冷馒头,塞回原来的布包里。
“跟我一块吃,不然我也不吃!”
程天源略有些无奈,拿她没办法,只好拿起筷子吃菜。
薛凌用汤勺将大鸡腿推给他,语气不容商量。
“昨天的炸小肉丸你吃过了,今天该我吃了,你吃鸡腿。”
程天源看着那鲜嫩的大鸡腿,正要摇头——
“这么大的鸡腿,我一个人肯定吃不完。”薛凌嘟嘴道:“中午天气热,到晚上肯定会馊。你不吃,那就留着等馊!”
程天源自小在农村长大,家里经济向来紧巴巴,逢年过节才有可能闻到一点儿肉味儿。
像这样的大鸡腿,他哪里舍得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