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首领才行。”
树叶说:“放心吧,你舅舅比你出息。”
叶臻一家踏上了举家搬迁的旅途,他们选择在春天到来,万物复苏,路上有食物的时间出发,河水已经解冻,鱼儿开始在水面活跃,树上长出了新鲜的嫩芽,一片生机盎然。
在人类追踪雪梨和阿空的踪迹时,他们发现这一大家子竟然离开了川金丝猴的生活区域,正在往滇西北的方向出发。
这让大家都有点惊讶,不可思议。
“我就说阿空这一家猴子不简单,阿空只和他的小猴子生了两个崽崽,再没有要孩子,说明他的意识都是偏人性化,不然猴子这种动物,是活到老生到老的。”
“他们的那只小川金丝猴也跟着走了,不会有危险吗?”
“应该不会吧,他拥有阿空的滇金丝猴基因,说起来也是半只滇金丝猴,在哪里都一样。”
“我们怕雪梨和阿空污染川金丝猴的基因,到头来人家比我们还自觉,举家搬迁了。”
“他们大概是偷听到我们的方案了。”
“不可能。”
“那那只川金丝猴怎么办?他会污染滇金丝猴的基因吗?”
“一只Omega猴子,还有他自己的雄猴alpha,应该不会再出去乱搞了吧?阿空找的这只小金丝猴,可是一直被宠着,他舍不得阿空。”
“啊,我又相信爱情了。”
“有点美好,人的感情要是有这么纯粹就好了。”
阿空只是想带孩子回老家看看,和那些人类的想法毫无关系。
只是樱桃不想和他们分开,所以也带上了。
这一路路途遥远艰辛,实属不易。
他们不能去人类的地盘,就在山林里行走,还要防止豺狼虎豹的猎食。
这让举家搬迁的行为有点受阻,但好在阿空聪明,他知道如何有利规避天敌。
这就让一家子在路上的时光变得无比惬意。
孩子们在身边,夫夫俩也恩爱,这世上没有比他们现在更幸福的事情了。
孩子们跟着爸爸看遍了路上的风景。
他们见过深夜的月亮,早晨的朝阳。
见过傍晚的余晖洒向山林的美好,也见过深夜萤火虫翩然的舞姿。
对于孩子们而言,这就是最好的生活。
他们摸索了两个多月,才到了阿空的家乡。
这里海拔很高,即使快到夏天了,这里的天气依旧寒冷。
因为知道他们举家搬迁,所以这边的保护区人员早已关注到了他们的痕迹,当他们一家安全到达滇西北这片高海拔的山林时,两边的人们开始为他们欢呼,为他们的毅力而喝彩。
他们还害怕这些家伙会在这种地方生存不来,会有不适,紧密跟踪了几天,才发现他们想多了。
原本在秦岭的时候,他们就生活在2500m左右的海拔山林中,现在虽然比之前的海拔高了一点,但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仰鼻猴就是专门为这种环境而生的。
阿空一家来到了滇金丝猴族群生存的地方,到处可见和阿空一样的猴子,十分壮观。
看惯了川金丝猴的彩色,这看到滇金丝猴们,简直就是一片黑白。
滇金丝猴的族群里很少有纯白的猴子,雪梨瞬间成了族群里的一枝独秀。
很多滇金丝猴围了上来,跟他打招呼,雪梨也很热情,他总是热衷于交朋友。
和阿空不一样的是,雪梨很快就和滇金丝猴们打成了一团,滇金丝猴中的白猴,被族群视为神灵的化身,所以雪梨不但得到了朋友,还得到了山林中猴子的尊重。
这和川金丝猴不一样,来到这里,雪梨才觉得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
阿空带着樱桃和叶臻在族群附近徘徊,樱桃简直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多跟爸爸一样的猴子啊。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他看着雪梨和那群猴子关系打成一片,有点不可思议:“爸爸,雪梨为什么那么受欢迎啊?”
阿空回答:“大概是因为他天生就是属于这里。”
樱桃点头:“怪不得,他看起来很开心。”
叶臻在旁边道:“当初阿空要是这么受欢迎,也不一定会遇到我。”
阿空看了小叶子一眼,小声地告诉他:“我每次来这里都跟他们打架,所以他们不喜欢我,也幸亏他们不喜欢我,不然我也不会遇到我的小叶子。”
樱桃在旁边道:“你俩真酸。”
叶臻就捂了嘴笑,因为他觉得作为一只猴子,笑起来真不好看。
露出两排大白牙,怎么看都滑稽。
雪梨在金丝猴族群没遇到的快乐和幸福,在这里他遇到了。
他认识了很多朋友,大家都很喜欢他。
雪梨也和他们厮混在一起,不经常回来了。
为了照顾樱桃和小叶子的感受,阿空选择了海拔低一点的地方,这里滇金丝猴不是很多,偶尔有几个。
他在一块岩石下做了洞,大家先住在一起。
原本是想给樱桃找个对象的,但他们举家搬迁之后,就没有想过这个事情。
阿空和叶臻想着,大概要等樱桃生下崽崽,抚养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