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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卖国贼(2 / 2)

门宣布说刑部有奏折递上。

宦官将奏折传递过来,吴池看了一眼,满意地点头:“刑部办事就是让人放心啊!来人,传朕旨意,朕有赏!”

功必赏,过必罚,雷霆雨露,才能让朝廷正常运转。

否则像崇祯那货,刻薄寡恩,揽功诿过,有功不赏有错必罚,那样只会让朝臣离心离德……算了,不说他了。

吴池看了看刑部拟定的判决结果,前护乌桓校尉薛杭属于‘失职’,应立刻被撤职,并且永不叙用。

平心而论,这个处罚算是很公允了。

毕竟人家只是一个具体的执行者,他本身是没有太大的决定权的。在出了库褥管氏部劫掠的事后,人家按照职责去调查了,也去找库褥管氏部的大人问询了。

他能做的只有斥责,并把事情上报,由上面决定。他自己是没权力直接出兵的……除非库褥管氏部劫掠的时候,正好碰上他了,他倒是可以在那个时候出兵拦截,甚至当场把人家都杀了都行。

可是等劫掠的事情发生过后,你就没权力再出兵去人家地盘打人家了。

就好比我们现代社会的普通人,在遇到杀人犯行凶时,你为了救人,踹杀人犯一脚,这可以,不犯法。

可如果等事情过去了,杀人犯已经回家了,你再去跑人家家里去,踹人家屁股……这个不行,你这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犯法的。

护乌桓校尉薛杭确实有罪,但罪不在事后不追究上,而是罪在他没有履行好守土职责,让那些乌丸散骑的劫掠成功了。

这样算来,人家就真的只能算失职,再怎么也犯不上要背负‘卖国贼’的帽子。

真正有大错的是谁呢?是现在已经卸任回家的,之前在朝堂上建议接受赔偿的那位旧大臣。

但是,按照公允来说,人家也只能说‘有一颗卖国的心’,却不能算人家卖国,因为……

人家没卖成功。

因为皇帝吴池否决了他的提议,这才保住了他。否则,如果当时吴池同意了,那这个人才坐实了卖国的名头……只不过那样一来,吴池也成卖国贼就是了。

话说回来,现在面对刑部对薛杭罪行的判定,吴池想了想,决定不按照刑部的量刑来,而是加重处置。

在原先刑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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