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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货(2 / 3)

宿舍一共八个人,住在一起久了,彼此也都知根知底,即使没提过,他们也能看出来我家庭条件不好。

所以在发现我的省钱生活后,他们竟然轮流给我买早饭。

第一次,我正睡着,阿川轻轻把我拍醒,我以为是上课了,结果他抿嘴一笑,变魔术似的从口袋掏出两个茶叶蛋递给我。

我懵了,也深深的感动了。真的,虽然那只是两个鸡蛋。

次数多了我也不好意思,我爸叮嘱过,“别人吃咱的可以不还,咱吃别人的一定要还。”然后我每天早上也跟他们一起,照常吃饭。

每次周末回家,我都会带来些水果分给大家,渐渐的,室友们带来的零食也都互相分一分。其乐融融,我很感激,高中有幸能和这些人做室友,做兄弟。

高二那年,我们分文理班,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隔壁班的,我见过的女生中,她不是最漂亮的,但一定是最有气质的。

第一次见她,她坐在窗边,望着远处,黑色的长发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眸子里似闪着点点泪花,纤纤细手托着腮,霞光照过来,为她的忧郁蒙上了一层羞涩。

也许是感觉到我在盯着她看,她忽然把头转向我,然后给了我一个最最最迷人的微笑。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心给了谁。

如果说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因为我好色而你又恰好美丽,倒也没什么问题。可有的人,天生就会被很多人喜欢,而有的则天生被人遗忘或唾弃。

接下来,我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有事没事就往隔壁班跑,每天给她买早饭;她生病,我逃课给她买药;她说想吃啥喝啥,我顶着大风大雨也给她买来;写的情书钉起来有课本那么厚;她走读,我每天晚上上完晚自习送她离开学校。

我当时没有多想,就想一心一意对她好,她想要的,我不管费多大功夫,只要能做到,一定满足她!我要把所有的关心和呵护都送给她,恨不得为她掏心掏肺。

现在这种行为俗称“舔狗”,我觉得人们变了,以真心对待所爱之人反倒被鄙视,不过,这种鄙视可能是源于被爱的一方常常背叛。

慢慢的,她的两个闺蜜都被我感动了,所以她们成了我的友军,让我走了不少捷径。

到后来,她心里终于有了我的位置,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在一起打闹。

我们有过牵手,有过相拥,也有过亲吻。那段时间,我觉得让我做什么都值,我甚至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不能再多给她一点承诺的穷逼。

爱情让人冲昏了头脑,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突然间,一个人高马大的高三学长出现在我的视野里,那是她的前男友。

那天晚上,我照常送她出校门。

刚走到一片比较偏僻的绿化带旁,出来五个人把我俩拉了进去。

她看到他的一瞬间,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眼神也复杂起来,惊喜?惊吓?慌张?怨恨?幸福?激动?

我意识到,我已经失败了,心里顿时像被冰水泼了一样,身上提不出一丝力气,可我还是伸手握住她的胳膊。

“你滚开!”他像个猩猩,一把将我推开。

我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毕竟是她爱过的人,我还是不要伤了他。

但接下来我们互相又争吵、推搡起来。

我看另外几个人也想动手,仗着人多欺负我?

去他妈的!女人就是抢不到,老子今天也要打!

真动起手来,他们五个也不是我的对手,我暴怒起来打人专挑要害攻击,尤其喜欢用肘击砸关节。

约摸有一两分钟,他们几个已经躺在地上哭爹喊娘了。绿化带外有几个人在观望,但大部分出于害怕还是急忙离开了。

她抱住我的胳膊大哭:“求求你,万良,求求你别再打了。”

我心软了,一边吻她的头发,一边准备离开。

可万万没想到,那狗日的身上带着刀,还他妈捅到老子身上了。背后袭击,真小人……

那种感觉——眼前一黑,浑身使不出力气,接着剧烈的疼痛从腰部传遍整个身体。我眼前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我那几个室友提着拖把棍子朝我狂奔过来……

再醒的时候,看到老妈眼睛都哭肿了,满脸泪痕,头发似乎也白了不少。一问才知道,已经过去四天了,医生说,伤的挺严重,好在没捅到脊柱,要不然我下半辈子就只能骑着轮椅打沙袋了。

老爸见我醒来,只是笑笑,坐在我手边没多说话。可我注意到,他眼球布满了血丝,眼角也是通红。

我从未见他流过泪。

墙边堆了高高一摞牛奶、鸡蛋、水果啥的,一半是我室友送的,一半是那狗日的家里送的。其实老爸的朋友有很多,我住院他们一个也没来,我知道,肯定是老爸不想让他们知道,因为他向来反感麻烦别人,如果不是家里大婚大喜或操办白事,老爸说什么也不愿意给朋友们通知个遍。

没多久,那狗日的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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