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伊大人召集的家族士兵目前大约有16万人,准备分成三路向西进发,这样不容易被阻拦,补给压力也会小很多。”那位军官解释着。
听闻后,芙萝茜娅开口:“让我来随其中一路前进吧。”
“这次先不要着急拒绝,现在可不是顾忌个人安全的时候了。”
说完,芙萝茜娅闭上眼又睁开,身上也溢散出淡金色的魔力碎光,整个人似乎都变得朦胧起来,那金色的长发在空中慢慢飘动,伴随着淡金微粒的悬浮而散发出魔力的涟漪。
大厅内的家族成员惊讶于这位七小姐肉眼可见的强大魔力,这时也不再阻拦。
“好吧,这次就依你。”那位母亲无奈点头。
“你带上家中的驯鹿卫队吧,那本来是我的亲卫,现在交给你来带领,他们实力不错,会好好保护和跟随你。”
芙萝茜娅的外公,也就是她母亲成长的家族,就是以鹿角为纹章的大贵族,为了让女儿在兰兹华斯家中不至于毫无依靠,所以陪嫁了这只2000人的亲卫队伍,如今依然守卫着府邸。
“是的,母亲。”听到自己的请求终于被答应,芙萝茜娅也松了口气。
下午,芙萝茜娅在房间内穿戴盔甲和准备随军的东西,房门传来轻微的声响,随后两个娇小的身影悄悄溜了进来。
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芙萝茜娅一下就知道了是谁。
“芙萝茜娅姐姐~”果然,两位家中的妹妹围在梳妆镜旁,看着换上白色底衬的芙萝茜娅。
穿戴盔甲前,合适的底衬是必须的,而芙萝茜娅这时已经穿戴好了上半身的银白铠甲,正在换上自己的裙甲和腿甲。
“好漂亮~”看着亮晶晶的银色盔甲,还有上面烙印的白色花纹,两位妹妹羡慕不已。
“以前都没有见过。”两人好奇的问。
“因为是很久以前准备的,那会还很早吧。”芙萝茜娅回忆记忆中的场景,那是她在埃梅纳斯上学二年级时,父亲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本来是准备给你送保持青春美丽的灵药,但你的血脉特殊,估计是不需要这种东西,所以又给你换了。”
“知道你是女孩子,所以这套盔甲也是找人专门设计,兼具美观和实用。”父亲怜爱的摸了摸她的头,然后露出身后的这套白玫瑰战甲。
“你是兰兹华斯家的孩子,本就漂亮,去往皇室更容易遭到别人嫉妒,偶尔露出刚强的一部分,才能打消别人冒犯你的想法,这套盔甲可以在骑马打猎的时候拿出来使用,算是另一种宫廷礼服了。”
帝国内的风气就是崇上和慕强,而兰兹华斯家虽然有美名,但有时给人以柔弱的印象,容易招来试探和妒忌,父亲为她今后的生活考虑了很多。
‘不想,今天却是在这里用上了。’
芙萝茜娅换好所有的盔甲,最后才将那头盔慢慢戴上,金色的发丝从头盔下沿露出,如明辉的绸缎瀑布和那盔甲相映衬。
那么,就出发吧,或许也该试试这些年的所学,能否经受住考验。
广场前,这位兰兹华斯家的宝钻明珠其上雪白的独角兽,随着那白底金绣的旗帜高举,一队队驯鹿骑兵们也随即跟上,他们随身携带弓箭,马鞍上挂着长剑和盾牌,是腾跃林间的游侠骑兵。
马蹄声震动,这只队伍很快消失在视野尽头,没入那远方的山道中。
东境的内战也开始了,相互背离的理念和利益,即将死去的旧势力,渴望未来的新势力,一切都在进行着最后的挣扎和疯狂。
于此同时,帝国的另一侧。
西境鹿角领,深青林叶的山道上,一队队满是疲惫和伤患的士兵向北前行着,他们有的扛着枪,有的搀扶着队友,还有的牵着拖拽物资的驮马。
这些士兵正是西境联军的残军,在历经艰难的战斗后,他们暂时脱离了追击,一路向北,不断的撤退着。
艾赛亚也骑着马跟随这些士兵们前进,他是这只队伍的最高指挥官,也是因为有他的嫡系存在,这只队伍的士气才没有垮掉、溃散投降。
但是,这样的情况,也撑不了多久了。
即便他是帝国新一代少有的军略天才,但有些问题,不仅仅是靠战斗就能解决的,大部分士兵的家乡都在西境,如果狮鹫公爵死去,那些招募他们给他们许诺的贵族也不在了,这些人几乎就没有战斗下去的支撑点了。
如果是混乱而多国并起的时代,艾赛亚或许还能依靠手中这只队伍盘踞一方,残喘甚至留存下来,可如今并不是那样的时代了,以南境充沛的军力,以及制度上的优秀,会很快将西境纳入怀中,然后一步步向北推进,直至帝国最冷的寒叶领。
已经不是过去了,帝国存在近千年,这样的时光下,也慢慢让国内的人民逐渐认可这样的身份,不再排斥,像第三纪初那样百国林立,谁想统一都得面临各种阻扰。
脑海中转过这些念头后,艾赛亚也自嘲一声生错了时代,若是红白双王子的那个年代,未必就没有可能成就一番伟业。
随着队伍慢慢登上山丘的顶部,那山后的广阔风景也映入眼中。
越过这片群山后,就是一望无际的飞絮原野了,大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