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觉得自己已经把话说得很通透了,不行,没门,不打算合作。
可是对方还是不依不饶,继续纠缠:“陈先生,请问您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我都可以满足!”
“咝~”陈风被苏嘉掐住要害,脸红得像猴子屁股,热血如潮水,一浪接一浪地滚动着,哪还有空去讲电话?
他倒吸一口冷气:“不好意思,我在忙。”
陈风觉得,稍微懂事一点的人,在对方说了这种话之后,咋滴也得先把电话挂了吧?
可沈清不,她紧追慢赶地问:“那请问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可以坐下来详谈。”
苏嘉看到陈风那一脸高涨又不得不憋的样子,觉得好玩极了,下手更‘狠’。
陈风哪经得住这个,他大叫一声。
“啊~”陈风仓促地对着话筒道,“你要真有心,去我们家找我!”
说完,他挂断电话,往下一出溜,翻身把苏嘉压制住:“小妖精,够凶残啊,看我怎么收拾你!”
“咯咯,死相,小心点啦,你的娃……”苏嘉祭出杀手锏,陈风立马正色,小心翼翼抬起屁股,伸出大手抚摸着其腹部。
“儿子啊儿子,你出来以后,可得好好孝顺你爹,你瞧你爹为了你,牺牲多大啊。”陈风故意说。
苏嘉心里甜蜜蜜的,爹、娘,这两个神圣的字眼,因为她腹中那块尚未完全成形的血肉,成为冠在她俩头上的称号。这一辈子,她和陈风就算不打结婚证,也永远地分不开了。
……
知了、知了!
炎热的夏季,河湾村小道、村道,每一棵树上似乎都聚集了知了大军。它们没命地呐喊着,宣告自己将要进攻整个村落。
即便靠着海岸,河湾村也没能凉快多少,三十三度的高温,加上从海面吹来的潮热的风,已经将这块土地变成蒸笼。
“要命,这才八点半,居然这么热了?”陈风光着脊梁,穿着一条黄军裤,赤着脚,从稻田里出来。
他脊背上溅满泥点子,身上的汗水辘辘地滚下来,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身价近百万的老板,倒像个十足的小农民。
家里弄了点水稻田,陈风打算试验一下,改良大米品种。他希望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更可口、更有营养的食物,给自己、家人,也给乡亲们。甚至如果有天,能给全国多好。
这个梦想是超级伟大的,至少在陈风看来是这样。
“等咱们华夏老百姓吃了我的菜,都身强力壮了,哼哼,在全世界咱都可以横着走。”陈风心里想着。
早上六点多就来地里忙碌,一直到现在他才告一段落。看着泥水里的秧苗们,他心情美呆了,再闷热的天气也对他无可奈何。
走到树荫下,倒了一碗茶喝下去,再拿毛巾擦掉身上头上的汗,陈风正打算回家去吃早饭,突然听到汽车喇叭声。
“这个点,怎么有车进村?”陈风好奇地看去,只见通往村子的路口,一辆酒红色的马六徐徐驶来。
虽然河湾村人们都富裕了,女人们、孩子们也都吃上好的穿上好的了,可是村里的车还是很少的。主要因为男人们在那场海啸中走的差不多,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对汽车没需求。
所以,这样一辆汽车,在村子里还是比较扎眼的。
陈风坐在路旁树下,一边喝着茶,一边注视着车子。那司机大概对路不熟,走的很慢,看到陈风之后,靠边停下,摇下车窗,探出个脑袋来。
酒红色的短碎发,和她的车一样扎眼。一双杏仁似的眼睛,虽然不大,却亮得像夜空中的星星。白皙的皮肤,瓜子脸,五官单看都不出众,至少在陈风的世界里,绝对不出众。可是组合起来,竟然那么有味道。
第一眼看过去,陈风就知道这女人不好惹。那双眼洞察如火,红唇紧抿,上下打量了一眼陈风,展颜一笑。
这笑容绝对是装出来的,陈风能敏感地捕捉到她眉眼间的不屑与高傲。
“这位师傅,请问这里是河湾村嘛?”她开口问。
她一开口,陈风立马认出她是谁——沈清,前两天刚刚和她通过电话。
声音很好听,就像山涧溪水,甜甜的,凉凉的。只是骨子里,透着那股子高傲。
这让陈风很不爽,他脸上笑眯眯,凑到车跟前,胳膊一抬,就要往车上搭。
他干了两个多小时的活儿,这天儿又这么热,可想而知出了多少汗水。那胳肢窝,肯定不是个滋味。
其实陈风凑近沈清车身的时候,沈清就已经嗅到那股汗臭味,看到他想要往车上搭胳膊,心里就一百万个不乐意。不过她也知道,农民干活不容易,她再怎么不乐意,也不能表现出来。
她是克制的,可是这份克制,随着陈风抬胳膊而消弭——胳肢窝的气味散发出来,隔了好几十公分,都差点把她的早餐从胃里给顶出来。
沈清还是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下意识抬起胳膊,捂了一下自己的鼻孔。
陈风更不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