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我的1995小农庄> 第六百六十八章 陈凌母亲的往事(一)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六百六十八章 陈凌母亲的往事(一)(2 / 4)

吧。”

王学成‘嗯’了一声,把一大瓷盆香喷喷的大雁肉端出厨房。

招呼大伙开始吃喝。

一旦吃喝起来,院子里更热闹了。

都是说大雁肉好吃,和陈凌家的鱼好吃的。

陈凌家的鱼就不说了,卖的那么贵,好吃的应该的。

哪怕是生吃呢。

这玩意儿主要太贵了。

就算一般,也能吃出不一般的味道来。

而这大雁就不一样了。

往年村里也有人打雁。

但到底不是常吃的,大雁别看那么多,实际上挺难打到的,所以还是吃得少。

“学成这手艺不赖啊,这大雁炖的,都赶得上在富贵家吃的炖鸡了。”

“是啊,富贵家养的那些柴鸡城里人都馋成啥样,你这还真跟着聚坤大哥练出来了。”

这家伙,你一句我一句的,把王学成夸得那叫一个美啊,咧着嘴笑个不停。

差点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连忙摆手说不行,就是瞎做的,哪能跟富贵比呢。

“啥不行,你看富贵吃得多香,俺们在这儿夸你,他都不吭声,逮着那大雁腿猛啃。”

“香吧富贵?”

陈凌手拿着大雁腿一边啃一边点头:“嗯嗯嗯,香得很,学成手艺真得可以。”

说完,顺便还竖起一根油乎乎的手指。

今天的铁锅炖大雁确实好吃得很。

主要是炖的时间久。

火候也够了。

要知道,这大雁肉跟野鸡肉一样,野东西相比家养的,肉质更紧实。

比如野鸡,一般要不用高压锅,那就得花时间小火慢炖。

这大雁肉好的一点就是,没野鸡肉那么硬实,但又比野鸡肉香。

也就是说,既没有野鸡的土腥味,也没有野鸭子的水腥气。

“看吧,富贵都竖大拇哥了,学成你这以后能跟着聚坤大哥出去烧席了。”

“哈哈哈,算了吧,要俺说,俺这真不算啥,俺就等着喝富贵家老二老三的满月酒哩,到时候富贵亲自给咱们烧席,想想就馋得慌。”

王学成一句话,又把话转到陈凌这边了。

当然他自己也觉得今天自家这大雁肉比往常做得大多数菜都要好吃,也是个猛吃不停。

“等等吧,满月酒这事儿吧,不行就入冬再说,我这边朋友多。”

陈凌说着举起酒杯:“来,端一个吧,今天菜好吃,光顾着吃了。”

“好,富贵发话了,端一个。”

大家就都举杯,直接干了一盅酒。

结果,一盅酒下肚,好多人发现草率了。

尤其陈玉彬三四个小年轻,一下子憋得脸红脖子粗的。

“嘶…哈,富贵叔你这苞谷酒,劲儿也忒大了。”

“对,劲太大了,还是慢点来,慢点来好…”

“哈哈,没事,慢慢喝就慢慢喝,我家这酒其实不上头。”

陈凌哈哈一笑。

山里人喜欢自家酿的苞谷酒,这种酒一般度数会稍微大一点。

不过嘛,他这酒是在老丈人一边教一边酿的,那还是去年第一次半学习半试验的。

但出来的酒挺不错。

反倒是后边手熟了,酿的苞谷酒,倒都不如这第一次的。

有时候就是这样。

可以说是新手手旺,也可以说新手保护期。

不过不管咋说,他家的酒劲足,还真是一点不上头。

王立献和王聚胜都知道这回事,就顺着陈凌的话一阵点头。

“放心喝,你们富贵叔酿的这苞谷酒真没事,连俺家三女婿那面团性子也敢喝两杯。”

王立献说的这是小绵羊了。

大伙一听,果然胆气又上来了。

一边吃着,喝着,陈凌带来的鱼,生吃说是不如大雁肉香,但是最快吃完的。

调的那个料汁,酸香酸香,蘸鱼肉,很是可口。

“献哥大棚收拾完了?”

“还没,不过也快了,反正还是一边种菜一边种蘑菇。”

“献哥今年家财旺啊,种大棚还有三个女婿过来使劲,这女婿也都挺孝顺,不用咱们去打帮手了。”

“是呗,要不然立献叔能惦记着,还帮女婿家养小狗?”

“嗨,快别说了,俺这都是托富贵的福,沾他的光。”

“嘿,瞧献哥这话说的,不说以前了,就说今年了,咱们村不沾他光的能有几个?”

“对了富贵叔,你养那么多驮马,又搞那么多鹿,是不是这两样也发财啊?”

“…发啥财,梅花鹿是真真嚷嚷着养,让我抓小梅花鹿,这季节我去哪里找,大公鹿入群才刚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