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开了,书名《她们似群星闪耀》,小号开的,多女主后宫文)
其实苏荷华并没有太多想补充的,因为我之前在第四百四十二章后面早已提过。我就再重复一遍吧。
苏荷华这个名字出自一首上古的情诗“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从一开始就定下了她对苏陌浓烈的爱情。
苏荷华原型叫林佳韵,我有些忘了创造林佳韵这个角色时的心态,或许只是单纯地为了创造一个媚宅的妹系的角色,就像那些常见的日系轻一样,毕竟妹系是男主后宫团里标配的角色。
但是在网文里面这个妹妹是不能有血缘关系的,所以林佳韵妹妹就变成了收养的。一开始设定成收养只是简单粗暴地套一层无血缘关系的皮,而一开始关系不好也是为了和楚匀灵有所区别。
我想我最开始写林佳韵这个角色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她只需要兄控就好了,妹妹这个身份自带加成。但是随着故事越来越偏向现实,我不禁对这个角色多了些思考。
说实话,我一开始写轻的初衷就是模仿日本日常系轻那样的风格,但我性格古板,实在写不来这种轻松欢快的作品,这导致很多地方脱离了最初的构想。
比方说,异父异母的妹妹这个设定本身很常见,但是很常见并不代表有逻辑,林佳韵是被收养的,但是收养似乎并不意味着好心。
我在写林佳韵的时候看到一个新闻,说是一个十八岁男生把手伸进一个幼女的衣服里面猥亵,后来男生家人说这个幼女也是他们家的,企图给这个男生开罪,但是随着调查得知,这个幼女是他们家领养的。
这不就是童养媳嘛,我感觉新闻里的那家人很恶心。但又不由得想到我初中的时候,家人也打算从乡下收养一个父母双亡的女孩进我们家,还跟我说了一堆莫名的话。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放弃了。
由人及我,反求诸己,我产生了罪恶感。我知道,哪怕是这个时代,“童养媳”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依然存在,她们忍受着亵渎,忍受着精神上的折磨。
而我写的这个妹妹角色,是在给这种行为开脱和美化。出于讽刺的心态,我给林佳韵加上了这个设定,她是主角异父异母的妹妹,因为她是主角童养媳。
我当然并不是要歌颂童养媳这种现象,我其实是想批判,所以林佳韵过的战战兢兢,她心里有恨有惧。
但是这个设定是临时加上去的,《未来女儿》里面或许看起来就有些强行。但到了《七等分》里面,这个伏笔从一开始就埋下了。
重写《七等分》的时候,苏荷华的人设相较于林佳韵已经有了不小的调整,将“童养媳”的身份挑明的更加直白了一些。
但即使如此,一开始我也只是想简单地批评一下这个现象,毕竟七等分只是网络,而不是严肃文学。
不过我仍然加上了苏荷华对苏陌最初的恨意,因为这是原罪,欢欢喜喜的童养媳剧情,感觉就像是现实中恶人的帮凶,也是对受害者的讽刺,尽管她们不会看到这本。
我一开始的基调就是绝不美化这个“童养媳”现象,所以苏陌小学进入青春期也会对苏荷华占一些便宜,苏荷华的怨恨和痛苦从一开始就埋下伏笔,而苏陌本人也会主动对这个行为进行反思和自我批判。
但也仅限于此了,七等分毕竟是童话式的商业网文。
所以结局只能是苏荷华不能免俗地变成了一只兄控,变成喜闻乐见的剧情。且由于平台的限制,对黑深残的现实也不能过多描述。尽管我内心一直渴望狠狠地骂一场,但是我清楚我不能。否则,作品将全崩。
但是,我拧巴了。
关于苏荷华,全文最模糊的地方在于原谅。按照剧情逻辑和发展,她似乎是选择了原谅苏陌的父母,原谅了苏陌。但是,我从来没有明写这一点,从来没有再深入提到这一点,因为在我意识到苏荷华这一身份的时候,她就不是一个角色,而是在世界某处那些真实存在的受害者。
我可以让苏荷华原谅,但是我不能替她们选择原谅。
其实所有人都能理解苏荷华为什么会爱上苏陌,苏陌大神简直是完美的化身,文武双全,双商俱高,玉树临风,而且温柔细心把苏荷华保护得很好。如果现实里真的有苏陌这种人,想必没有女生不会爱上他。
但现实中这种现象,不会有苏陌,甚至百分之九十九的男方都不会是苏陌这样的好人。我总是忍不住在想,如果当年我的父母真的把那个女孩接过来了,我会在青春期最躁动的时候忍住吗?我觉得我勉强算是个好人,但是我不觉得我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因为我有时还会下意识地为那次失败的收养而感到惋惜。
所以,越是这样想,我就越拧巴。
“童养媳”苏荷华的存在就是苏陌的“原罪”,你可以说这并不是苏陌的决定,但作为既得利益者,你不能说他完全无辜。
既然童养媳本身就是错误的,那么,他们两个就不该相爱。在我看来,无论过程怎么样,只要结局是在一起的,那么就是给这种行为美化和洗白。我不是说苏荷华不会爱上苏陌,而是说不该有“受害者”爱上“加害者”这种剧情,更不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