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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逛百货大楼(1 / 2)

“想要过好日子,首先自己要足够强大。”李牧若有所思,说出的话把林子萱吓了一跳。

“丁宁告诉你的?”除了丁宁,林子萱想不出第二个人。李牧不会说谎,至少不对林子萱说谎,她问了,李牧就点头。这话可不就是丁宁告诉他的。以前李牧被欺负,躲在后山哭泣,被丁宁看到,询问几句以后,就把这话说了。李牧年纪小,不辨是非,但是他感觉丁宁是老师,是有文化的人,那肯定就是对的。

林子萱彻底无语了,丁宁也许是个好老师,她却不太会引导学生,难怪李牧以后会变的暴躁。

“登鹳雀楼。”林子萱喃喃自语。

李牧没听过,有点发蒙。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林子萱忽然笑了,把李牧笑的莫名其妙,

“你想变得足够强大只是为了过好日子。让自己过的更好。而不是和别人较劲。等你更上一层楼,和李大宝二宝不在一个层次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他们说的话做的事在你看来就是笑话,不值一提。这才是你变强的根本。而不是为了斗气。”林子萱的道理,李牧似懂非懂。他感觉只要是亲娘说的话,都是对的。不然怎的就有人总是愿意帮林子萱呢。陆域和他说,在李家村那些人就是嫉妒林子萱过的好,才会对他们母子处处使绊子。

李牧寻思着这话没错,不然以前怎的就没人多看自己一眼呢。

林子萱“接手”李牧的时候就感觉他性格有些偏了,原主有一定原因,还有外界李大宝二宝的欺负,现在看来还有丁宁的教育。她庆祝选择带李牧到镇子上上学,不然这孩子早晚被丁宁教育残了。

再看李牧身上,还是李氏给做的棉布衣服,林子萱寻思着过几天开学,估计学生们都穿新衣服。本子铅笔是有了,书包新衣服还没有。她干脆带李牧去百货大楼,准备给李牧买个书包。林子萱年纪不大,唯一记得小学时只要开学,必定要买一个新书包,这是开学的仪式感。这时候的书包款式不多,除了军绿色帆布斜跨书包,没有她记忆当中的花书包。

“我看丁老师就有这种书包。”李牧平常可羡慕丁宁背的包了,据说是在城里百货大楼买的,李家村压根没见过。学生们背的书包,大多自家缝制的。用一些实在没办法穿的旧衣服,随便缝缝就是一只书包。能装东西就行,谁还在乎款式。

所以丁宁的书包就显得特别精贵。

“你喜欢这种?”林子萱满头黑线,果然人与人之间的审美无法相同。

“……娘,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李牧情绪莫名低落,他希望林子萱喜欢,他感觉林子萱要是不喜欢,肯定就不会给自己买了。

“这种不太好看。尤其搭配你身上的衣服,难看。”林子萱可不管李牧是不是小孩,难看就是难看。但现在除了军绿色就是灰色,压根没有其他颜色。总归不能扯布,给李牧做一个红艳艳的书包,惹眼。

“买一个。”嫌弃归嫌弃,林子萱也懒得自己缝制了。

成衣也大多是军绿色,还有暗红色格子卦,配书包简直绝了。

林子萱挑来挑去,到底给李牧挑了一身看起来精神的。吐槽归吐槽,大家都这样穿,百货大楼也没其他衣服。她感觉不太好看的,也挂在比较显眼的地方。估计是这些销量不错。

林子萱心里虽然嫌弃,转身又被一些小东西吸引,下意识走过来,看到小袋子里的发夹,黑色复古的一字夹。

她眼睛顿时一亮,拿起来在头发上比划一番。黑色一字夹她小时候就有,后来市场上出现各种款式的发夹,她就开始不太用了。

“娘?”李牧瞧着林子萱手上的一字夹,寻思着丁老师头发上也有,原来女的都喜欢这些小玩意。

“这东西你在李家村见过没?”林子萱张开手,把一字夹摊在手心。

“丁老师头上有。至于其他人,我就没注意了。”

李牧没注意,林子萱可注意了,李家村的姑娘头发上可没这些东西。把碎头发全部夹起来,干活也方便。

林子萱若有所思把一字夹放回去,拿起李牧的书包衣服和铅笔盒付了钱,转身就走。

之前她没注意镇子上的姑娘有没有发饰,现在逛街反而发现一些端倪。

所以说人要多逛街,多观察,才能发现许多不一样的东西。

干瘦青年对炸鸡店热衷,他发现大人小孩还蛮喜欢吃东西。林子萱火急火燎跑进店里,把他吓了一跳,寻思着自己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莫不是哪里又把她给得罪了。

“沪市是不是离这挺远的?”林子萱到李家村,除了镇子上,还没去过沪市。八十年代,沪市和鹏程市可不就是发达城市,潮流前线。

“何止是远。你来回也要五天。”陆域跑南闯北,对地域比较熟悉。

林子萱眨眨眼睛,“你开的运输公司,生意怎么样?就想着倒腾物件去卖?”

陆域一梗,这话听起来,咋感觉林子萱瞧不起他呢?

林子萱随手拿起鸡饲料,“你有没有想过干其他的经营?”

“什么?”陆域懵了,寻思着林子萱又想出什么主意。

“我刚才仔细想想,沪市和鹏程市离镇子特别远。很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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