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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痴儿(1 / 2)

这边觅宁过的也算逍遥,可京城里的人却活的失了魂魄一般。

觅宁离开的第二天,刘氏便发现了她留在桌上的信件与金钗。这事惹得她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直跺脚,不知如何是好。

赶忙拿着东西,跑去草庐找了宋锦安。

刘氏去时,宋锦安正上着课,得知觅宁离去,一时间心急如焚,赶忙驱散了学生,拿着信件边往城外追边看。

还是刘氏在后边一个劲的劝,“宋先生,你这样不行,即便是追,也得收拾行李不是”

宋锦安是个理智的,没错,刘氏说得对,一切都要从长计议。

“刘嫂嫂说的是,是我冲动了。”宋锦安冷静下来后接过刘氏递来的金钗,叹了口气。

“宋先生,莫怪我说你,你这事做得不妥当。你与小宁之间,旁人不清楚,我可是看在眼里。如今闹到这般田地,追与不追你可得想清楚。莫做那后悔事。”刘氏头一遭摆出一个长辈的姿态,告诫宋锦安。

宋锦安听了这话自己也寻思,半晌不应声,袖中握着金钗的手确是攥的生紧,直到划破了手心,知道疼了,才低沉开口,“刘嫂嫂,我不能去寻她,这是为她好。我是她师傅啊。”

这是宋锦安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承认他对她有情,对于他来说,这需要莫大的勇气。

他自有他的思量,师徒生情,乃是不伦之恋,与纲常伦理所不容,于世俗道义所不齿,定会遭人唾弃。

况且当初,婉娘所托,求得便是觅宁可嫁的寻常人家,一生安宁,他怎可为了一己私欲,毁人清白。

“痴儿啊,痴儿。”刘氏心软,她忍不住落泪,同为女人,她心疼觅宁。

这话若是叫觅宁早些听见,她是不是就不走了呢。或者,走得更甘心些。

这些日子觅宁吃的药,全是宋锦安熬的,他还怕觅宁吃着苦,常是买些蜜饯,叫她一同送去。明明日日关切着觅宁的身子,偏偏还不叫她说,偏偏让觅宁把这些事全算在了她的头上。

觅宁日日盼着宋锦安去瞧他,却不知宋锦安做了这么多,何其可悲!

宋先生哪都好,偏是被这规矩二字蹉跎了。

刘氏又许是想到了自己早逝的亡夫,便更添了伤情。

男人呐,没一个好东西。

刘氏叹着气,抹着泪自顾自地往家里走,宋锦安本想跟着送送,却被刘氏一拂袖给隔开了。

宋他也只能在后面悻悻的跟着,他累得很,头昏脑胀的。

刘氏一路上泪没少流,可以到了家,见了孩子,愁容就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她一个寡妇,拉扯个孩子不容易,可见为母则刚啊。

眼下只剩下宋锦安一个人了,他回到草庐,一打眼看见的就是那颗桃花树,只是京城冬天冷的紧,上面连片叶子也没有了。

他走到书房门前停下脚回身再望那桃树,恍惚间似是看到了那年夏天树下的人,那人问他,“娶我可好?”

宋锦安呆呆地靠着门槛,眉宇间凝固着伤心与思念,平日清明的双眼也蒙胧起来,一股清泪就夺眶而出,流到嘴角钻进口中,是咸的。

他赶忙冲向觅宁居住过的屋舍,右脚刚一踏入,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思念,任凭泪水疯狂奔涌,他捂起脸痛哭,第一次失了先生的模样,哭得像个孩子。

口中不停低语着,“我娶你,我是想娶你的,可我不能......”

接下来的几日,宋锦安如同没事人一样,该教书就教书,只是不再见客。

除却教书,其余的时间都呆在那间屋舍里。

学生们不知为何,但私下也议论着,都以为是宋锦安身子欠佳。

不过有一事倒是在学生中嫌弃了不小的风波,原是因为宋锦安这般爱干净的人,衣服上竟也有了褶皱,这实属难得。

话说得多了,自然也就传到了宋锦安的耳朵里,他也不禁审视起自己来,这衣裳还是觅宁去年冬天给他做的,可不能留下褶皱来。

赶忙是找了个火斗,烫平了才心安。

烫好了衣服便又躺在了觅宁的床上,这几日他都是这么过来的,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缓解他的痛苦。

正当他闭目养神时,叩门声扰的他睁开了眼,“请回吧,我今日不见客。”

“是我,孙想容。”孙想容并未在意宋锦安的话,自顾的推门进来。

有自顾自地落了座,今个的她通往日不同,眼中并无情愫,“觅宁走了我听说了,你这戏我可是配合着演了的,如今砸了,你可不能怪我。”

宋锦安揉着眉心坐了起来,“孙小姐不必担忧,这是怪我,雍王府的通行令牌我还是会给你的。小宁既走了,你我的婚事本就是笔买卖,如今也便作罢了。”

孙想容得了话自然是高兴的,她是商贾之女,自然事事以家族生意为主。她之所以与宋锦安订亲,无非是孙家需要个皇家的通行令牌走生意罢了,谁能给孙家带来利益,她就嫁给谁。

宋锦安原本是想借着孙想容来断了觅宁的念想的,可没成想,弄巧成拙,把人惹走了。

“宋先生,我看觅宁走后,你这日子过的也不爽利。即是郎有情妾有意的,何不珍惜眼前人,把人去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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