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与其说是畏寒,不如说这里的人在害怕什么洪水猛兽。
在风雪中跋涉一整天,薛泓碧已经很累了,走路都有些拖沓,脑袋瓜不时往下点,显然是困极了。他们一进城就迫不及待地寻找客栈,却没想到这座巍峨大气的古城内里居然如此萧索,半点不似听说那般繁华热闹,别说客栈,连酒馆都打烊了。
瞌睡虫不知不觉飞走了,薛泓碧忍不住问道:“你觉不觉得这里……有点怪?”
“哪里怪?我觉得挺好的。”傅渊渟笑了一声,远远望见了一点彤色,脚下当即一转,直往那边过去了。
绛城素有“三分锦绣”的美名,本来指的是此地盛产锦缎刺绣,后来因着皇室兴起奢靡之风,各大州城上行下效,原以锦绣闻名天下的绛城也不能免俗,在钟楚河沿岸建立起大大小小的红楼绿阁,间有画舫楼船百十数,所谓“三分锦绣”也被好事者戏称为“十丈软红”。
若论在这十丈软红里拔头筹者,当属飞仙楼。
飞仙楼不在钟楚河左右两岸,它是一座水上楼阁,雕栏画壁,奇香斗风,由一只大船负重承载,船身四面有数条手臂粗的铁索勾连河岸,另有栈桥上下连通,哪怕大风吹过也平平稳稳。
然而,飞仙楼之所以艳压群芳,最仰仗的还是这楼里真有飞仙。
南人自古喜好风流歌舞,三十多年前飞仙楼甫一建立,便有身着红纱的头牌娘子反弹琵琶跳了一曲鼓上舞,其人艳若桃李,舞姿恍如飞天,艳惊四座,一曲成名。
女子如花难免开谢,可这些年来飞仙楼虽换了不知多少个头牌,却都是色艺双绝之辈,反弹琵琶的鼓上舞从未失传,人间飞仙就在这楼里落地生根。
这些烟花之事,薛泓碧本该是不知道的,架不住身边这老魔见多识广,嘴上也没个把门儿,直接讲起他年轻时在飞仙楼一掷千金的风流韵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薛泓碧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那你现在还有钱吗?”
喋喋不休忆往昔风流的傅渊渟终于闭嘴了。
哪怕是大魔头也要为钱烦恼,穷酸不配叩开飞仙楼的门。
跟了傅渊渟三个月,薛泓碧对他这些臭毛病已经见怪不怪,奈何这老魔本性难移,眼看那艘流光溢彩的楼船近在咫尺,他几乎已经能想象出自己父子吃闭门羹的情景。
傅渊渟带着他走过木板桥,踏上甲板时整了整衣带,硬是把半新不旧的粗布袍子穿出锦缎华服的气势,这才走向了大门。
事实证明,男人离不得酒色财气四个字,哪怕在这诡异的夜里,飞仙楼里依旧有不少醉生梦死的客人,离得近的几个听见动静侧头看来,发现是一大一小两个穷鬼,便嗤笑着转过头去继续吆五喝六,有婀娜女子端着酒菜媚行而过,同样吝啬给予眼神。
因此,没有人注意到这俩人不仅没被赶走,还由匆匆赶来的老鸨亲自引路,绕过正门从侧面上了二楼。
直到进入温暖敞亮的屋子,薛泓碧仍没回过神,怔怔地看着傅渊渟手里那块牌子,就是这么个看起来不值钱的东西,不仅让四个人高马大的护院脸色煞白,老鸨浓娘更是卑躬屈膝。
“宗……”
没了外人在场,冷汗终于顺着浓娘那张风韵犹存的脸流淌下来,花了她过于粉饰的妆容,显出了几分衰老和可笑。
她想说什么,看到这不该出现的孩子又生生住口,只得生硬地转了话头:“您今夜大驾光临,飞仙楼蓬荜生辉,属下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此言一出,薛泓碧心脏猛跳,他终于意识到傅渊渟为何执意来此,这飞仙楼根本就是补天宗设在绛城的分舵,老鸨八成还是他以前的死忠!
傅渊渟适时拿起桌上的糕点,往薛泓碧嘴里塞了一块堵住他的嘴,头也不抬地笑道:“补天宗现在只有周宗主,如今你是飞仙楼的主人,而我不过是流离之客,还拘泥这些做什么?”
浓娘眼眶微红,语带哽咽:“一日为主终生是主。”
说话间,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那里系了一条褪色的红绳,坠着颗小指肚大的珍珠,乍看像是哄小姑娘的玩意儿,与她一身打扮格格不入,却无比珍视地戴着。
男人看到了这条红绳,原本有些冷硬的神情软化下来,伸手摸了摸她插满珠翠的发髻,道:“我在这里歇一晚,明日一早就走。”
浓娘欲言又止,显然是希望他留下来,可对上那双眼睛又不敢造次,只得低头应下。
“属下这就叫人送饮食热水来,您还需要什么尽管吩咐。”
“送两身衣服来。”顿了顿,他又看向自己带来的薛泓碧,“再给这孩子送双好鞋,上蹿下跳的皮猴子。”
浓娘小心翼翼地觑着薛泓碧眉眼,实在看不出端倪来,忐忑地问道:“这位是……”
“我义子。”男人微微一笑,“虽然不成器,好歹能给我养老送终。”
“您……请勿说这样不吉利的话。”浓娘鼻子一酸,她怕自己再待下去会当场哭出来,匆匆告罪离开了。
等她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