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战袍,雪白如玉的肌肤,还有闫芳芳那双勾人心魂的眼神,令无数男人无法自拔。
在秦世明眼里,女人,已经变成人尽可夫的婊子,他没感兴趣。
“我吃肉,但不是什么烂肉都吃。”
秦世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清水吧的清酒的确没什么味道,眼神淡漠的瞥了闫芳芳一眼。
“你,羞辱我!”
话音落下,闫芳芳脸上媚笑,瞬间僵硬,眼里的魅惑变成死亡凝视。
她的心跳很快,她很愤怒。
“聊一个事实而已,你不用紧张。”
秦世明依旧眼神淡然,“再次强调一遍,我要的是实质性的东西来交换,而不是肉体上的碰撞,我没兴趣。”
“你也应该清楚,我不缺女人。”
秦世明扬起下巴,孤傲、冷漠。
闫芳芳怔住了。
曾经,这个在自己看来,不过是学习能力超强的学霸而已,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孩子,一个被自己抛弃的穷逼,如今却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是的,他有很多女人,很多漂亮、有能力有背景的女人。
闫芳芳有时在想,他是什么时候超越自己的?
闫芳芳有时候也在后悔,当初怎么就不能再等等,兴许此刻靠在他身边的女人,就不是孔听秋,而是自己了。
自己更不用堕落到加入血门,为短时间内获取更强大的力量,变成人尽可夫的婊子。
纵使衣着华丽,身材依旧丰满年轻,可她的身上不知道沾了多少男人的口水儿。
“你想要什么!”
闫芳芳的身体在颤抖,桌上紧紧攥着的拳头没有松开,指甲嵌入皮肉,渗出鲜血,仍感觉不到疼痛。
现在她心里只有恨,恨自己,更恨秦世明!
“很简单,第一,传闻雄鹰国那边罗斯家族花高价请来一名叫影子的杀手,要弄死我,你把影子给我找到;第二,血门老巢的位置给我。”
“千万别说你不知道血门老巢在什么地方,我不信。”
闫芳芳,也就是方研,身为血门传教女,每天忙着在各种男人身上索取,完事后将吸收到的能量,再转回血门老巢中的其他人。
如今虽然换上闫芳芳,瀛海半导体科技公司的皮,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更方便她自己,以及血门作恶而已。
“第三,把袁少华交出来,老子跟他还有一笔账没算呢。”
“恐怕你想多了。”
闫芳芳轻轻摇头,“第一,影子在雄鹰国,谁都不知道他的模样,我上哪儿去给你找人?至于袁少华,他早就死了,估计都投胎了,我把他的骨架给你带过来吗?”
“至于,血门老巢我真的不清楚。”
“那就是没得谈咯?”
秦世明也不生气,只是盯着闫芳芳冷冷一笑,再次起身,准备离开。
“你坐下。”
闫芳芳再次拦住秦世明,“我每一次进入血门老巢都是被蒙着双眼的,所以,我的确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闭眼进入,再睁开眼的时候,便在一处巨大的山洞之中,你让我如何跟你描述?”
闫芳芳有些头疼。
心里痛恨秦世明,痛恨所有睡过自己的男人,但现在不得不向秦世明讨好,甚至带着几分求饶的意思。
秦家人的血,真的很香。
“巨大的山洞?你的意思是,血门老巢在山里?”
闻言,秦世明眉头一皱,脑子里莫名想到天星寨大蛊师所居住的山洞,那个山洞就很大,可里面布满灰尘,也没有半点血腥气味儿。
“不确定。”
闫芳芳微微摇头道:“我想,血门老巢极有可能在海上某个岛屿上,因为每一次去血门老巢都得上船,而山洞里除了浓浓的血腥味儿,还有涩涩的海风味道。”
“所以,我怀疑,血门老巢在某一个海岛上。当然,也有可能,我去的那个山洞,仅仅是血门的一处窝点而已。”
“至于别的,我真的不清楚。”
“你能带我去吗?”
秦世明摸着下巴,动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思。
秦世明在思考,他想见一见那个素未谋面的爷爷,也想试一试,自己身处危险之中,能救自己的人到底是谁。
这一次,能不能让算翻天再现身?
“恐怕有点难,血门的强大,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闫芳芳蹙着眉头,面色凝重的摇摇头。
“我身为传教女,他们依旧防备着我,所以……”
“你来想办法,什么时候带我去血门老巢,我什么时候给你要的东西,你自己看着办,走了。”
说完,秦世明潇洒离开清水吧。
冬天的江海夜晚,花灯闪烁,道路上却少了许多人,秦世明离开清水吧后,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去哪儿,回家吧,他是真害怕自己一睁开眼睛,旁边站着两个人盯着自己瞧。
然而,在城里开车转了一圈儿,秦世明心里忽然涌起一抹悲凉、孤独的感觉。
李金水车祸在床上躺着,钟元老哥现在老来得子,正伺候着家里的大肚婆,至于钱胖子、周兴文都在各自领域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