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生活的那个年代,随着西洋先进生产技术的不断渗入,小农经济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江南地区,大量的农田改种了经济作物,甘蔗、芝麻、棉花、油菜等遍地开花,然后以此为原料的丝绸、棉布、白糖等畅销海外,每年换来无数的真金白银。
有人眼光独到看到了商机,于是率先开设工场,雇佣大批劳动力,使用先进设备进行大规模生产,于是成了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
这些人的财富,比地主的田租来得快,来得多,而且多得令人眼红。
有人就把眼光盯死在这些暴发户身上,总想从他们那里分一杯羹。这其中就有罗森替之卖命的那个程老爷。
罗森的职责,就是帮助主人将这些人的财富据为己有。
罗森外表憨厚淳朴,说话悦耳动听,仪表堂堂,斯斯文文,初次与他见面或打交道,谁也不会把他与一个心思缜密的诈骗犯联系在一起。因此,他从来都不曾失手,百发百中。
三年来,他总共洗劫了七个工场,涉及丝织、榨油、制瓷等多个行业。
他不担心事情败露,因为他的主人是有来头的,是现任知府刘大人的亲外甥。他还有个表哥在县衙里当师爷,有这两棵大树挡着,再大的风也吹不倒他。
他本来只是一个让人瞧不起的街头小混混,必须感谢上苍,给了他一张永远年轻英俊的脸蛋,让他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
除了家里的一妻一妾,他还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每隔三天,他就去跟她约会一次。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跟情人幽会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一路上他在想:今晚上要跟她来点什么新花样呢?大胆些?刺激点?
想到她可能会被他的想法吓一跳,就不由得笑出声来。
但他这些曼妙的想法永远也没办法实施了。半路上,他遭到了两个蒙面人的袭击,头部被一件重物猛地一击,顿时昏迷了过去。
……
“嘀嗒”一声,一颗很大的雨点打在他脸上,他醒了过来。
直觉告诉他,一定是屋顶漏雨了。
四周黑漆漆的,眼下应该是半夜。
他感觉头部有些疼痛,下意识地伸手去摸。但他的手刚举起来,就碰触到了坚硬的地面,伸手一抓,却是一把泥土。
泥土?这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体底下,发觉也是硬梆梆的土地,不由得心里一凛:难道我被人活埋了吗?
可他马上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要是真被活埋了,还能有气吗?
他用手摸索着,渐渐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是在一条地道里。虽然他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来到地道的,但很显然,只有尽快出去,才能活命。
他向前爬去,手碰触到了一件东西,凭手感,他知道那是一把匕首。有把匕首在手里,对他来说尤其重要,于是就把它带上了。
地道越来越宽敞,而且还是上坡,这样看来出口就快到了,他心里不由一阵惊喜。
紧接着,他的手碰到了一块木板,木板上面还有一层厚厚的稻草。把这些东西移走后,一束光线射进来,刺得他眼睛都不敢睁开。不过,他心里可乐开了花,因为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他从洞口处费劲地爬了出来,脚刚着地,就被两个粗壮的汉子按倒在地上。这两个人身穿制服,厉声喝道:“你是谁?为什么闯进这里来?”
……
这个地方,其实是糊涂县令位于城郊的一处别院。他没有别的嗜好,就是好色。
这都源于他家里有个凶悍的妻子,不敢胡来,在对女人的需求方面,他长时间处于饥荒的状态。
于是他就弄了这处别院,金屋藏娇,隔几天就幽会一次。
要说他糊涂,其实一点也不。
午后的这段时间,躺在她酥软嫩滑的手臂上,正是他最享受的时光,他一点也不希望有人打扰,哪怕是老鼠从地板上经过,也会令他十分恼火。
然而,美妙的乐章还没奏起来,外面就响起了刺耳的敲门声。
“老爷,有刺客!”
他一惊,急忙穿好衣服跑出来:“快,快跑!”
“老爷,不用慌,刺客已经抓住了!”
听说刺客已经落网,他这才镇定下来。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怎么会有刺客?”
“禀老爷,此人手执匕首,从地道进入,显然是来刺杀您的!”
“是什么人如此大胆?”
“禀老爷,卑职问过了,此人名叫罗森!”
“罗森?他与本官有仇吗?”
“禀老爷,此人乃是戴师爷的表弟!”
糊涂县令方才恍然大悟,说道:“表兄弟感情如此深厚,实在难能可贵!那就让他们一起充军吧,路上也好互相照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