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福感叹道:“说的时候没感觉,写下来一看毛病还挺多。”
他们在确保不改变宁福原意的前提下做出修改,但也不是一味地删繁去简,在涉及死去士兵的话题上,杜尚建议宁福可以扩写一下,再多讲点细节。
“死掉的士兵叫约翰,就是这座村子的人,”宁福说着她这些天的见闻,“他的父母和兄弟都住在村子里,妻子和儿子今天白天刚搬进他父母家,他死了,母子两个在镇里过不下去。”
宁福语气平静,像是早已对这种事情习以为常,“杀死他的是一种带毒的魔物,应该是飞液虫的变种,不过进食方式还是和飞液虫一样,趴在动物身上吸血,它吸血吸够了就会自动脱落,但一旦吸血受到妨碍,它就会通过口器射出毒素。”
杜尚说:“当时要是有你这样的专业人士在,他或许就不会死了。”
宁福耸了耸肩,“我向伯爵提过随行的请求,但他拒绝了。”
芙洛博雅点头道:“我把这些写进去。”
第二次录制,宁福把加工后的采访词念出来,虽然神态没第一次自然了,但效果也还不错,“好,这条过了,”芙洛博雅说,“今晚这样就可以了。”
“呜呼!”宁福解脱了似的举手欢呼,然后一把揽过芙洛博雅的肩膀,“走走走,喝酒去!”
杜尚之前看过怀表,现在大概已经过十二点了,不过楼下的酒馆中仍在片刻不停地传来喧哗声。
“你的铁拳不管了?”芙洛博雅看了看木桌上的那套装备。
“哎呀,只是例行检查,走吧,喝点。”宁福一手揽着芙洛博雅,走到杜尚旁边时又用另一只手把他挟住,“怎么说,杜尚,酒桌上决雌雄?”
杜尚笑着说:“这可是你说的啊,待会别后悔。”反正能不能喝先不谈,但绝对不能先认怂。
“你们两个,”芙洛博雅露出和善的笑容,“明天还要下遗迹和拍摄,都给我收敛一点。”
杜尚觉得很有意思,芙洛博雅的性格平时算是够跳脱的了,但宁福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越是相处,他越是能从这个老练的冒险者身上感受到一股子未被文明驯化的野性。
当然,她的外表也很有吸引力,火辣的身材和穿着从一开始就吸引住了酒馆里所有男人的视线,若不是有他和芙洛博雅挡在这里,宁福多半早就被前来搭讪的人团团围住了。
她坐在酒馆边缘的长椅上,对着野蜂号的大副抛媚眼,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副的身上发生了一些很奇妙的变化,那变化一被人们所察觉,顿时在酒馆中引发一阵爆笑,大副满脸通红,急冲冲地摔门出去。
宁福笑得半死,杜尚和芙洛博雅也是好一阵没缓过来。
“我是说,哎哟,”芙洛博雅好不容易喘匀气,“你记住别搞太晚,还有可别对那边那两个穿传习庭校袍的下手,影响工作。”
“工作工作,好了,知道你是个工作狂了,”宁福灌了口酒,“放心,那边那两个瘦缸豆我还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