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玲搜索了一下脑海里的记忆,原来是于氏的儿媳妇金香莲,算起来她该称呼对方一声“弟妹”。
于氏膝下有一子陆闻,比陆灏小两岁。
此子随了他爹陆正华,整日游手好闲还极为好色,可是青楼勾栏院里的常客。
金香莲原是一小家碧玉家里小有积蓄,无奈家道中落她也沦落到了青楼,一来二去就认识了陆闻,打得火热朝天。
两人回村宣布要结婚的时候可把于氏气得要死,儿子年纪轻轻又在镇上的铁铺当学徒,前途无量,怎么就带了个妓子回家。
奈何金香莲扬言怀了他们老陆家的孩子,于氏是个极为重子嗣的,不得不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
她也不负众望,十个月后生下了个五斤六两重的大胖儿子,也算是在陆家站稳了脚跟。
知道婆婆不喜欢自己,再加上金香莲从小娇生惯养的自然也不想伺候这粗鄙的老虔婆,婚后便同陆闻一同住到了镇上。
念及于氏舍不得和孙子,夫妻两人固定每月月底回来探望,是以刚嫁到陆家的燕玲并不认识这小屁孩。
倒是这一家三口这个月省亲的日子——提前了!
着一袭蓝色长裙的女子漫步而来,一头湿漉漉的长发还披散在脑后,紧贴在她单薄的背上。
那张勾人的桃花脸也随即落入了金香莲的眼里,顿生出了一丝迷惑。
她参加过燕玲和陆三郎的婚礼,当日匆匆一面见到过她,当时燕玲给她的感觉顶多就是水灵珑秀而已,少了些气质的个皮相美人。
可今日一见,眼前之人着一袭简单素净的青色长裙,一头如瀑长发半披,肤白貌美的站在那,周身自然地笼罩了一股说不出来的优雅气息,令人见之忘俗。
燕玲的目光在两人身上短暂的停留了一秒,不痛不痒的开口笑了:“我还当这熊孩子是谁家的呢,原来弟妹家的。”
“娘,就是这个臭女人踹我下水的。”
恶人先告状的宋小鹏眼泪啪啪的掉着金豆子,鼻子上还挂着两根面条,一边哭一边把鼻涕吸回去,末了还用手背擦了一下,粘乎乎的液体沾在手背上,最后再擦在灰扑扑的衣服上。
目睹这一切的燕玲恶心得移开了视线,果然还是她家玹儿要可爱多了。
金氏闻言,火气如海面涨潮般怒升,来得迅猛万分,欲要吞噬了燕玲一般,“你为什么要害我儿落水?”
“亏我我夫妻两人听闻堂哥不幸身亡还特意回乡探望,你就是这样对待晚辈的?还真是个心狠手辣的毒妇!”
不幸身亡?
听到这四个字时,燕玲垂首不语,眼里快速的闪过了一丝冰凉的冷笑,“难怪金氏这月提前回来,原来如此。”
只怕是二婶于是听闻了陆灏被熊瞎子咬到的事情,断定他活不了了,于是立刻叫儿子儿媳妇回来好刮分陆灏名下的房产和田地。
陆正国年轻的时候是个勤劳能干的,一个人打理了十几亩田地,他死后这些地自然也就归陆灏名下了。
后来陆灏被抓去服兵役,外嫁的女人又没有资格拿两家的地,于是陆大姑做主将这些地租给了二房栽种十年。
时间一长,二房的人便将这地占为己有,却始终缺了一道文书,名不正言不顺。
去年年底的时候十年租期到了,陆灏从军归来,又想着日后总要养家糊口,光靠着上山打猎肯定不行,于是商量着想要把地要回来。
二房的人以地里的冬麦还未收成为借口,拖延到开春以后。
眼看着收麦子的日子近了,陆灏又娶了新媳妇成家立业,他们自是焦灼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只是不曾想到,这地期的事情竟然会如此顺利的便解开了,只要陆灏一死,陆大姑无权过问。
燕玲只是个外人,剩下那三岁的黄口小儿还不简单。
这也是金氏今日敢直接上门找茬的原因。
厘清事实之后,燕玲看向她的目光中客套全无,当即也冷下的脸色,“喔,他是这么和你说的?”
目光轻飘,落在小男孩的身上。
陆小鹏心虚的低头,抓紧了金氏的袖子,胆怯的往她身后缩了缩。
“你什么意思?”金氏不满反问。
燕玲的视线始终紧盯着宋小鹏,朱唇轻启,吐出来的事实让在场的人都为之惊讶。
“我是踹了你儿子。”
“好个燕氏,你终于露出了蛇蝎面容了是不是。”
“你急什么?我话还没有说完,弟妹在问罪之前不妨先问问你的好儿子,对我家玹儿做了什么!”
质问的语气、寒冽的气息、无形的压迫让周遭的空气都沉静了下来。
陆小鹏被吓得脸色惨白,直到燕玲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时,他更是出于内心的恐惧身体不断颤抖着,目光闪躲。
这一幕落到金氏的眼中却以为燕玲是在以大欺小的威胁她儿子,一把推开了女子。
“你想做什么,我警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