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先记着帐……
呃,他所谓的记着帐,从暮暮两个月开始,不知道记了多少笔了。
每一次他都恨得牙痒痒,好几次巴掌都举起来了,可是,暮暮那双无辜的
大眼睛清清澈澈地盯着他,他那巴掌便怎么也拍不下去了。
于是,父子俩大眼瞪小眼,一个愤怒,一个无辜,而后,暮暮歪着头灿然一笑,有时候两只胖乎乎的小手臂还会抱住他的脖子……
这种情况之下,谁那一巴掌还能拍得下去?
林清浅常常笑他,没有原则,雷声大雨点小。
他很是无奈,“谁让臭小子的眼睛和你的一模一样?看着他的眼睛,我好像看见了你,这巴掌还能打得下去吗?我还忍心吗?”
话说随着暮暮粉粉的婴儿小脸渐渐长开,五官脸型越来越像林清浅,尤其是那双眼睛,简直就是她的翻版,清澈二字不足形容,只能说璀璨。
而朝朝小朋友则长得比较像爸爸一点,但是性格却颇为安静懂事,不像弟弟那样活泼好动。
对于两个孙子的长相,纪正诚极为满意,称赞秀美可人,必然慧中。
纪谨言再一次愤愤不平,为什么这两臭小子长得好就可以得到老爹如此夸赞?而他当年也长得不错,在老爹眼里为什么是花花公子?而且这两臭小子还是男生好吗?秀美两字用得合适吗?
林清浅只能用眼神鄙视他,“你是朝朝暮暮他爸!朝朝暮暮得到爷爷的称赞你难道不为他骄傲吗?”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笑闹当中,不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