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爷,可是这荷包有什么问题?”谋士们见他对着那荷包发呆,纷纷好奇不已。
镇国公迟疑了片刻,将荷包扔到了桌子上。之后,又觉得不大妥当,将荷包收进了袖子当中。“搜了这么久,可有世子的下落?”
谋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吱声。
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向来明事理的世子竟会在大婚之前带着个女子私奔,做出如此有伤风俗的事来!
镇国公显然还在气头上,故而他们都不敢提及世子,就怕触了霉头。
见底下的人不吭声,镇国公的眉头越发皱得紧。“平时不是挺有主意么,怎么都变哑巴了?!”
谋士们战战兢兢,无人敢接话。
镇国公生了会儿闷气, 抬手将他们打发了出去。
谢辞是他从小带在身边长大的,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若非被逼狠了,他也不至于做出这么有辱门风的事来!
其实,镇国公也挺后悔。
他不该听信戚姨娘的话!
姜菀给谢峰做妾,本就有违纲常。更何况,她还跟谢辞有了肌肤之亲,怀上了他的孩子,怎能再跟了谢峰!好女不嫁二夫!就算是妾也不行!
是他想岔了!以为这样,就能把事情给解决了,没想到谢辞竟有如此大的反应,不管不顾地带着人跑了!
镇国公爷扶了扶额,身心俱疲。
管家送来饭食,他一口都没吃,可见心情是差到了极点。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了那个破旧的荷包。
他将荷包从袖袋里拿出来,仔细端详起来。这荷包都洗的泛白,可见有些年头了。制作荷包的布料算不上好,寻常人家就能买到。针线普普通通,样式也是十多年前流行的,看起来没什么特别。
唯一有些印象的是左下角的那只青鸟,针脚细密,栩栩如生,即便十多年过去,依旧难掩灵动。
“青鸟......”镇国公默念着这个名字,脑子里那些模糊的画面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哎,你的伤还没好,不能下地!”
“这药我熬了大半天,你给我把它乖乖喝咯!”
“一会儿嫌脏,一会儿嫌臭的,真是难伺候!”
一个浓眉大眼的姑娘插着腰站在他面前。
她不是什么大家闺秀,而是不拘小节的江湖女侠。一头乌发随意的在脑袋上挽了个髻,用一根木簪子固定住,矫健的身手令人惊艳。
“你还将军呢,连我都打不过,丢不丢人!”
“把剑捡起来!不练完两个时辰不许吃饭!”
她凶悍的模样,回想起来还挺可爱的。
镇国公忆起往事,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是啊,他怎么就把那个小辣椒给忘了呢!
这荷包的主人,叫凌小凤,人称小凤凰。青鸟是凤凰的前身,生有三足,乃是西王母的传信使者。凌小凤觉得绣凤凰比较麻烦,就以青鸟代替。
她的衣襟手帕荷包甚至是鞋面上,都有以青鸟为标记的图案。
镇国公轻抚着那只颜色不再鲜艳的图案,不禁感慨良多。
当年,他年轻气盛,太过轻敌,以致于中了敌人的埋伏,身陷险境。幸好被路过的凌小凤所救,捡回了一条性命。在青云堡养病的那些日子,可以说是他这辈子最憋屈的时光。
想他堂堂镇国公府嫡公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招虎落平阳,竟被一个姑娘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得亏他当时留了个心眼儿,没告诉那姑娘他的真实身份,不然真让她找来,他的脸可就丢大了。后来,因为一次醉酒,两人稀里糊涂地睡着了一起,不得已被老堡主逼着拜了堂。
两个月后,谢家人找到他,他便不辞而别了,只留下了一块贴身的玉佩。之后,他跟着老国公爷东征西讨,建功立业,慢慢地就把这事给忘了。
如果不是这只荷包,他还真想不起曾经有过那么一段经历。
想起那个动不动就拧他耳朵说要教他功夫的野蛮姑娘,镇国公不禁有些晃神。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见她找上门来,想必是还不知晓他的身份。
镇国公把玩着那只荷包,心情莫名的复杂。
*
“喏,东西我拿回来了。”侥幸逃脱的朱雀一路上都不敢耽搁,直到进了太傅府才有了一丝安心。
秦云大半夜的被吵醒,满脸不悦。“非得这个时候送么,主子都歇下了。”
“你不会明天呈上去?”朱雀给了他一个白眼。
他们想多年的“兄弟”,一直针锋相对。
秦云无奈,嘀咕了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任命地从榻上爬了起来。
“你说谁难养?”朱雀不满他处处诋毁女子,一拳头就朝他挥了过去。
秦云吓得连连后退,险险避开。“你来真的啊!”
“谁叫你嘴巴这么臭!”
“啧,以后不拿你当女人看,行了吧!”秦云幽怨地看着她。
朱雀最厌恶的就是自己女儿身的事实。做女人真的很麻烦!尤其是每个月都有那么不方便的几天,简直要命!她宁可被人揍一顿,也好过熬过那七天。
“言归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