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
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做生意居然做到了街道上面来。
这在大魏,那不得挨板子?
老板看着这一家子,也觉得有点厉害。
你这好像全家上下,都是皇帝、皇妃。
现在表演都表演得这么厉害了吗?
相信,这不用多久,就会成为开封府的一项美谈。
临别之际,魏砚有些话也不得不跟魏善白说。
“首先,遇事不要慌。”
“其次,暂时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范仲淹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你也不要完全学他,学他好的地方,也就够了。还有万事万物都要辩证地去看,这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他们很多人看着很好,但其实,内心里未必就没有藏着龌龊的东西……”
“你读书肯定读不过他们,所以要想当官,从军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文臣把武将控制得死死的,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世界那么大,接下来,就随你自己去探索,十年后,再回来,到时候,再让我看看,你成长到哪一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相信十年后,你会比现在成长不少。”
这几天,魏砚想了很久,应该要给对方一个什么样的金手指,毕竟,没有金手指,可不好混下去。
最终……
想了想,还是觉得,就开门这一点,就够了。
再加一个自动的不坏金身吧。
能防御一切攻击,用刀剑戳在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就算是用宋朝的弩箭来朝着眼睛射,也绝对无伤。
并且还能免疫一切带毒的东西。
就算是用烟熏,火攻,都不怕。
还能拿来潜水。
反正……
就突出一个,用着,坏不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魏砚的不死不灭。
有个这样的金手指,也方便他去打仗。
其实好男儿,都应该上战场,经过一番鲜血的洗礼。
当然!
魏砚接下来,也说了。怎么活,魏善白自己安排。
他现在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在范仲淹的身边熟悉这里的人和事。
之后……
他再慢慢地选择自己的大道吧。
盛宴过后,这一天的晚上,富弼的府上便来了一位年轻人。富弼毕竟是开封府的名人,只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找到他的住处。
富弼看着魏善白,只能说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