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秦曦在身旁,他难得地早下班,不到九点就跟着秦曦回了家。
晚风吹过,微风带过好闻的女人香,穿过鼻尖,愉悦了心脾。
秦曦在输大门密码的时候,他微笑着看着女人的背影。
“以前一个人住,觉得回不回家没什么意义,比起回家更喜欢在公司待着,要不然就是去你那儿充会电。”他在她身后沉声说着,那磁嗓让秦曦觉得好想转身抱住他。
而她确实也停下了按密码的动作,转身抱住了身后的人。
她穿着高跟鞋,也够不着他,只能在他怀里踮起脚尖,冷笑着看着他,“每当你沉声说话,我都忍不住想把你按在床上,好生折磨。”
女人魅惑的声音,让男人失去了理智,打横抱起她,按下密码,从大门亲吻到房门前。
一个步步紧逼,一个连连后退,直至被家门阻挡在外。
两人鼻息互换间,他偷空道,“我能理解纣王了。”
秦曦双手抚上他的头,一脸正色地笑着说:“可我,不愿意当妲己。”
“那我,便是你的妲己。”他如是说。
四目相对,秦曦忘了反应,他早已将手指放到指纹锁上,门打开。
他抱着她冲进房门,紧闭的房门,难掩空气中的甘甜。
一个小时后,郑彬躺在床上忙工作,秦曦穿着真丝吊带裙走出房门,她走去厨房给他做饭。
这就是她喜欢的男人,永远有一颗上进的狮子心。
他或许对别人来说不是最完美的,可在秦曦的眼里,他是“西施”。
简单的两菜一汤,秦曦端上桌的时候,他正从楼上下来想要帮忙。
他眼睑下有着淡淡的青紫,秦曦看着,却没说什么,只是把他按在了椅子上。
“我请了位阿姨,下周应该会从老宅那边送过来。”郑彬开口道,他不想她再这么辛苦了。
一个大小姐,为了自己,学着在做菜,烫红的手臂,让他看了很是心疼。
正如自己的母亲说的,她那双本该用来拉小提琴的手怎么能给自己做饭呢?
“我做的不好吃?”她气嘟嘟地看着他。
“好吃啊,我不想我老婆太累。”郑彬两只手臂交叠,撑在桌上,笑脸盈盈地看着她。
秦曦汗颜,瘪嘴道:“我不累,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呀。”
她低头,小脸纠结地思考了一会。
“还是不要请了,不方便。”秦曦不情愿地说着。
她可不想别人看见她和郑彬的相处“方式”。
“理由呢?”他一脸看好戏地看着她。
“你明知故问!我说不要就不要,还要理由?”秦曦伸手揪住他的耳朵。
男人顺势拉住她的手,一用力,她旋转一圈跌入他怀中。
“行。女王陛下说不要就不要。”他笑着回答着,“可我觉得你太累了怎么办?”
“那一周一次?”她答非所问,掐住了他的脸。
“那你杀了我吧。”他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脖子上。
秦曦好笑又好气地看着他,轻轻一巴掌拍在了他脸上。
他拉住她的手,握住放在了她的腿上。
“西山这周有小提琴演奏会,要去看看吗?”他有些犹豫地说。
秦曦摇头,脸上是惨淡的笑。
“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小提琴了,我有了更感兴趣的东西。”她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意有所指。
郑彬轻捏住她的下巴,浅浅一吻,道尽心中的感动。
“我啊?”他明知故问。
秦曦一口咬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从他怀里起来坐到了他身旁的位置。
“吃饭,凉了不好吃了。”她拿起筷子递给他。
男人听话地拿起筷子,很给面子地吃光了她做的所有菜,一口不剩。
秦曦做的菜,一般般,甚至于有些寡淡,但在他这里,她就是做的毒药,他也能笑着喝下去。
她从不做菜,以往三个人的时候,一直是陆凯文和郑彬下厨,秦曦是吃的份儿。
说放下,说的都轻松。
可真的放下了,那么多回忆却刻在了脑海里。
A市最出名的酒吧里,人们依旧过着灯红酒绿、丰富多彩的夜生活。
一杯杯烈酒下肚,酒量不好的人们瘫软在卡座上。
周锦的包间,永远是最热闹的那一个。
长得漂亮的女孩子,都愿意去他那儿,毕竟是帅哥,还给钱,谁不喜欢呢。
他穿着天蓝色的真丝衬衫,那一张桀骜不驯的脸,眼神很是凶狠,像是一匹狼,半躺在沙发上,腿上坐着两个妙龄少女,她们谄媚地喂他吃着葡萄。
方子舟握着一杯威士忌坐在一角,温柔的方子舟一到酒吧就脸臭的不得了,女孩子们都不敢靠近他。
“我说你,每次来豪诗都不高兴,那你来干嘛?”周锦毫不客气地说着自己的好友。
方子舟神色冰冷地看着他,难得地没有理会周锦。
“哦~还是因为那女的是吧?”周锦不怕死地追问着。
方子舟一记狠厉地眼光甩向周锦,周锦缩了缩脖子。
“得,我又说错话了,嫂子。”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