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幸福。
她在电视上看见那个消息的时候,手指的指甲嵌入肉里,渗出了血。
于是某天趁着夜色,她提着一桶油想要烧掉云家大宅。
可是她却被古听洛发现,但她并没有认出她是林篱,以为她只是一个受了刺激的可怜人,给了她一点钱打发她走了。
林篱想到这里,浑身无力的四肢软绵绵的,可她眼里的光却更加凶狠。
古听洛竟然没认出她啊,她和她周旋了那么久,可她在过上快乐日子就全忘记了。
为什么呢,因为她做工已经做的像鬼一样了,有谁会记得她林篱呢?
林大美人,想起这个网友对自己的称呼,林篱心里那股恨意就越发强烈。
她不甘,她努力了大半辈子就为了争口气,自己错在哪里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明明她古听洛一无所长,只是因为家境好,云睿宸喜欢她,凭什么就过的那么好?
想到那个放走了自己的她,林篱就越发嘲笑她。
她那么蠢,对自己这样的人都那么心软,根本就不适合继续过的那么好。
她林篱本来也有很好的家世,而且云睿宸本来喜欢的就是她,加上她比她聪明的多,那么凭什么她过的那么凄惨,而她却风生水起?
她不情愿,她恨,她要夺走原本属于她的一切。
想起自己前世发现的那个秘密,她苍白的脸上又浮起一抹笑意,像一种妖冶的花在风中随风摇曳着,散发着一种摄人心魂的魔力。
你等着瞧吧,古听洛,总有一天,她会夺回属于她的一切。
到时候就轮到你了。
想到这,林篱笑的更加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