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曾正式公开,算是私下里的一个协议。
协议的双方,一方是单独的自然人,一方是联军八国。
这是世界上从有协议、条约这个形式以来,第一份由个人对国家签订的。而且还是个人稳占上风,八国捏着鼻子吃亏的协议。
其实也不能说八国吃了亏,只是把他们从上海夺走的东西,那些特权拿了回来而已。
唯一算是吃亏的地方,就是现金支付。
陆恒要求八国支付他一百万两银子的行动费。
早先提出的是一千万两,抠抠索索,削削减减,你来我往,最后定下的是一百万。
然后涉及关税、工人待遇、歧视、法律特权等诸项协议,都还算满意。
这个协议一举扭转了上海滩的对外形势,虽然没有达到陆恒最先提出的那些要求的地步,可也将外国人在上海的特权几乎尽数夷平。
对外出口的关税降低到合理水平;进口的关税稍有提升;工人的待遇、人身健康和安全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外国人所谓的法律豁免权,被陆恒拿回来一大半;租界的特权被削减到了极致。
这份协议虽然没能登上报刊,没能公之于众,算是私下里的协定。但上海滩紧接着的变化,却是一目了然。
后来不知是谁哗众取宠,弄了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刊登出来,大抵与那份协议内容八成相似,然后所有人都为之哗然了!
上海滩炸了,神州跟着炸了,全世界一起炸了!
无数人在思考,这份假的刊登出来的协议上,属于个人一方签名的‘千钧’二字,这个人到底是谁!
是顾如卯做的。
这厮想来想去想不通,觉得不应当令此事埋没,便自己编了一份,把陆恒的号给登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