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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吾有三剑(1 / 3)

“他们正叫我们过去,我给你介绍介绍?”

“你过去就行了,不用送我”,李云婉拒好意,道:“我知道在哪搭车,知道买哪种路线的票”。

短短十几秒,凌元两人已欢喜走了过来,与吴雪聚在一块;看看身携行李包的李云,凌元道:“你这是要去哪?”

“回家”。

叶灵疑惑笑问:“雪儿,他是谁,介绍一下?”

“我的朋友,李云,“天水乡”人氏”。

“天水乡在哪,我怎么没听过?”凌元好奇。

李云淡笑道:“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我忙着赶车,就不和你们聊了,告辞”。

双方分别。

李云远行数步,身后忽响起吴雪的惊喜尖叫:“真的?庆元公子真的要来我们这?不是说他不会来吗?”

“沂水城荣获了本年度“城市文明风尚奖”,全国只有十个城市获此殊荣,所以庆元的家族临时决定在我们这里巡回一场”,凌元笑道。

“真的”,消息灵通的叶灵也连连点头,笑嘻嘻道:“今年除夕晚会的时候,他会在夫子山作为神秘嘉宾献唱,是我爹告诉我的”。

吴雪可是庆元的忠实粉丝,他们三个年轻人当即朝着城市另一个方向兴奋跑了,也不知是去准备礼物还是做什么。

李云也曾听过庆元写的歌,虽然自己没对方帅、才华高、修为高、前途好,但仍然觉得对方的真实水准配不上响亮的名声。

可为什么不论男女老少,包括雪儿,大家都那么喜欢他?

李云想了许久,忆起一句老话:不惹人妒是庸才。

暗暗叹息,也许,是自己嫉妒吧;自己的内心,确实很羡慕这些优秀且精彩的同龄人。

路旁的商店里不仅售卖大红灯笼、对联鞭炮,也售卖各种字画及肖像灵图;“庆元小哥”的靓照足可卖出一千金币的高价,相当于自己半个月的薪水。

李云拾取一张,欣赏片刻,低声自语:“还是书本上的“风前辈”更帅”。

店家听见这声碎语,笑吟吟道:“客人好品味,“风前辈”是外国人,乃百年前的正道先贤,逝世已久;相比这些年轻人的画像,销路并不好,很少听到称赞的了”。

李云笑道:“也许我是他粉丝的缘故吧”。

店家于库箱里取出一沓风凛的肖像,推销笑道:“何不买一套,拿回家时刻瞻仰,贴在门上还可以避邪”。

“多少钱?”

“五枚蓝玉”,店家宰道。

李云已非三年前初涉世事的青涩少年,转身便走,任凭对方连忙压价,也不回头。

抵达车站,年关时节,归乡的游子很多。李云要回“天水乡”,须买票乘车到“天元镇”,然后步行六十里山路,方能抵达家院。

好不容易挤到售票窗口前,急切询问后,才知晓最快的车票也排到二十天后了。

一票难求,这是春节前的常态;李云退出大厅,感慨良多:

若自己是修行者,区区千里路途,用脚随便跑上几天就到了;甚至厉害一点的修行者,比如那可以运用五种颜色灵力的白衣男,一天时间奔腾千里,轻松惬意。

......

渐至深夜,城市即将“霄禁”,闲逛灯市的行人纷纷散去。李云无处安歇,买了件御寒大衣穿在身上,提着一大袋干粮跟着部分人群走出城,朝着家乡的方向赶路。

凭他的脚力,一天赶七十里,仅需十五天就能回到家乡,既锻炼身体,还能省下不少车费;三年前来“沂水城”也是翻山越岭走来的。

冬季的夜晚,寒冷静寂,皑皑白雪素裹千里,恍若大自然的新装。

李云已在寒风中步行两个时辰了,又困又乏;来到一座小村落,看看四周,并没有人发现自己,便蹑手蹑脚地走到一个灰白色的柴棚下,小心进入。

柴棚里漆黑幽暗,事物难见,摸了片刻,寻见几捆干草铺陈,算是今晚的歇宿之地。

取出包裹里的干粮,美美享用,安静的看着柴棚外飘飞的雪花。

......

凌晨两点。

小村之外,冰天雪地下站着五个杂衣男子,个个腰间佩着一把长刀,面色阴狠肃杀。

为首的剽悍男脸颊有两条刀疤,呈“大叉叉”之形嵌在鼻梁两侧,看上去颇为煞气,此乃江湖大佬的有力凭证;他们是游走四方的强盗,以抢劫杀人、打家劫舍为业。

“大哥,我打听过了,那女人就住在这院子里”,一猥琐男指着一座灰白色的小院嘿嘿笑道。

“嗯,那天我一看见她就全身火热,待会进去将她掳走,金银财宝全部搜光,如果有谁胆敢阻拦,直接杀了,不用埋”,为首男子森然笑语。

“是,大哥”,几个手下连应道。

五人来到小院门前,猥琐男一脚将门暴力踹开。

砰!

这响亮的碎门声恍若寂夜里的惊雷,住在阁楼里的美丽女子惊醒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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