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弟弟滕王李元婴。
唐高宗李治的这个叔叔是个好色之徒。他手下官员们的妻子,只要是长得漂亮的,差不多都被他奸污过。他经常以王妃的名义召唤官员的妻子进府,而官员们的妻子一旦进了王府,就会被他强行拉上床。
按照传统史家观点,武则天得以代唐称周,无疑是李唐宗室力量的一次集体溃败。《旧唐书》在高祖二十三子以及太宗诸子列传结尾的“史臣曰”中,都提到由于这些宗室子弟们不争气,徒有“封册之名”却无“磐石之固”,才导致皇权旁落,被武后篡夺。而其中,最为愚顽不化者,当数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弟弟,唐高宗李治的叔叔滕王李元婴。此人不仅是一介终日飞鹰走狗、声色犬马的纨绔膏梁,更是个欺压官民、黩货无厌的贪败王爷。
李元婴生卒年不祥。从其受封为王的时间等因素来判断,他的出生,应比他的晚辈唐高宗李治还要晚些许年。他也是在李世民夺得皇位,其父李渊成为太上皇之后,其父开启疯狂造娃生出来的。
唐高宗李治早在贞观五年即被封为晋王,而李元婴则是“贞观十三年始王”。虽不能以封王时间作为判断年龄的绝对依据,但最起码贞观二十三年唐高宗李治21岁初践皇祚时,作为皇上的叔叔,小王爷李元婴应该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半大孩子,这一点,从高宗即位之初写给这位王叔的劝喻书诫指责他用弹弓射人等细节中,也不难得到印证。
皇子被称为“龙子”,一生下来就注定与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有别天壤。李元婴很小就受封为滕王,享受着封邑(今山东滕州一带)八百户农家的供养,并被授官为金州(今陕西安康一带)刺史。关于他在成长过程中的表现,正史中以《旧唐书-滕王李元婴列传》所载的高宗训喻记述较详。在这篇书诫中,提到李元婴也曾“幼闻《诗》、《礼》,夙承义训”,受过系统和良好的儒家经典教育,并且从唐高祖起,三代皇帝都期冀他能“孜孜无怠”地读圣贤之书,逐渐养成良好的品德。但李元婴却屡屡“不遵轨辙,逾越典章”,纠合自己王府中的众多府僚,一起欣赏舞乐杂技,无视城禁制度,经常夜开大门。当时,正值唐太宗驾崩之后的居丧期间,滕王李元婴频频以歌舞为乐,不仅影响很坏,也严重违反了礼规。
李元婴身为王爷,又兼地方长官,按当时为官风尚,理当经常下基层“巡省百姓”,到乡民中“观风问俗”,可他却将所谓“黎元之重”、百姓疾苦一股脑儿抛到九霄云外,带着众人到辖区领地,到处征借猎狗和禽网,兴趣全在打猎上。李元婴这位恶少还专门喜欢玩弹弓,他趁农忙时节田里人多,竟骑马持弹而行,拿劳作的农民当靶子练习射击,观看农人四散躲避逃跑取乐。李元婴整天与府里的“趋走小人”和“倡优贱隶”游戏玩乐,令一府的属僚无所事事,感到非常尴尬。天寒地冻季节,他们还喜欢玩一种叫作“以雪埋人”的恶作剧,其残酷令人不忍观看。此外,李元婴还时常指使家人奴仆戏弄和侮辱前来办事的官员。
为了加强管束,在当年官吏考核中,高宗给他的这位小叔叔定了个“下上”的考评成绩,期待他以此为耻,有所长进。其后,李元婴年纪稍长,迁任苏州刺史,随即又转任洪州都督。滕王李元婴一到洪州府(今江西南昌一带),便建了那座在当时不算什么,后世却成为重要历史文化古迹的滕王阁。据滕王阁有关考证资料,李元婴当初调任洪州都督时,从苏州带来一班歌舞乐伎,终日在都督府里盛宴歌舞,后来又临江建此楼阁为别居,实乃歌舞娱乐之地。如此看来,李元婴喜爱声色犬马的习气仍是未改,只是这时山高皇帝远,没人管他了而已。李元婴担任洪州都督期间,又新添了一个更加恶劣的“爱好”,那就是欺男霸女。
唐人张鷟所撰《朝野佥载》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唐高祖李渊之子、滕王李元婴曾任洪州(今江西南昌)刺史。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滕王阁,就是他在时修建的。不过,这个滕王却是个好色之徒。他手下官员们的妻子,只要是长得漂亮的,差不多都被他奸污过。他经常以王妃的名义召唤官员的妻子进府,而官员们的妻子一旦进了王府,就会被他强行拉上床。
当时有个掌管文书的小吏叫崔简,他的妻子郑氏初次来到洪州,滕王就派人召唤她。崔简左右为难,不去的话,怕得罪滕王;去的话,又怕遭滕王污辱。郑氏说:“如今是太平盛世,他敢胡作非为吗?”于是去了滕王府门外的小楼阁。滕王早已经在那里等着,一见郑氏进来,就上前非礼她。郑氏大声喊叫。左右的侍从说:“他是滕王。”郑氏说:“滕王怎么会如此下流?一定是家奴!”边说边取下一只鞋,猛击滕王的脑袋,打得滕王头破血流。用鞋打了还不过瘾,又用手指抓破了滕王的脸。王妃闻讯赶来,郑氏得以脱身回家。
滕王被打后十多天未理公务。等他伤愈上衙办公时,崔简向他请罪。滕王觉得脸面扫地,赶紧退回后堂去了,一个月后才露面。此事过后,先前被滕王召唤过的那些官员们的妻子,无不感到羞愧。
有关李元婴的上述史料,也被欧阳修等史官采入《新唐书-滕王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