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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这是我自己写着玩儿的,原本没打算发出来。现在发在这里,只是为了新书凑一些字数出来,呵呵~
以下观点仅代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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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问题,曾经很多很多读者都问过我。
“跳舞,你自己写的这些书里,自己最喜欢哪一本?”
每次看到这个问题,我都会想起一个很装逼的答案:下一本。
当年球王贝利就是这么回答的,别人问他进的那么多进球,最精彩的是哪个。他回答是:下一个。
我一直觉得贝利的这种回答很虚伪,而我也一直不喜欢贝利。他做人太圆滑。
我喜欢马拉多纳,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球王,因为他真性情。
所以,当我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没有用那个装逼其实很虚伪的答案。
我想了一下,答案应该是这样:最喜欢的是《嬉皮笑脸》,然后是《邪气凛然》,最后是《yu望中的城市》。
然后问我的人,很多都会忍不住多问一句:啊?你不喜欢恶魔法则啊?恶魔法则是你现在人气最高的一本啊,网络上点击高,又出繁体书又出简体书还改编网络游戏……
这种时候,我多半也会虚伪的说:也喜欢啊。呵呵——看,我也有虚伪的时候。(其实很多作者心里,最喜欢的自己作品,往往都不是名气最大的那本。)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我最喜欢“都市题材”的小说,所以我列举的三本书,也都是我写的现代都市题材。
嬉皮笑脸是早期的一本纯都市情感,那是我目前写过的从文字水准上来看最高的一本。用心也最多。而且不yy。
而yu望中的城市是我在起点第一本走红的书。这本书的意义在于,我是从这本书开始,从纯都市转向写都市yy的。
而《邪气凛然》,不用我多说了,则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收获。我做了一个尝试,就是一本都市小说,用一种偏硬派,偏写实的风格,来编制一本都市yy小说。
所以我写了一个陈阳,一个勇敢热血,义气无双的男人。而为了追求写实风格,我查了很多黑道的资料——并不是拿着把西瓜刀去砍人,就叫黑社会了!那只是小混混而已。我写到了大圈,写到了青洪,写到了北美的华人社团。
当我写到小五被追杀跑路的时候,我真的找了几个曾经在道上混的兄弟去问: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怎么跑的?
结果,就有了小五从南京一路被追杀,南下去广州。住破旧的小招待所,拼命的转车,布置疑阵,迷惑追杀的人。当时我的一个朋友还告诉我:其实,跑路的情况,被条子追反而简单了。最危险的是被道上追。一个是因为条子追上你,最多抓住。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条。而且,当你被道上通缉追杀的时候,他们往往动员的力量,甚至比警方都要密网。
结果有读者问我是不是真的在道上混过——呵呵。
写到小五躲进传销窝点的时候,我还特别做了很多的资料备课,终于将传销窝点的那些情况写出来了——结果就有读者在书评区说,写的太真实了,还问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传销。
包括写小五后来坐船偷渡去北美,我也查了很多资料,海上船上是什么情况等等,力求真实。
而小五去越南的那一段……呵呵,很多人不知道,我是真去过越南的。只不过是去旅游而已。我写的小五从广西坐豪华游轮去越南,那条船在公海就开始开赌场,这些都是真的!我坐过那条船,晚上也在公海上在赌场里输过钱。
包括写小五在夏龙湾登陆,夜宿海防市,那宾馆里只有虎牌啤酒卖,以及越南的治安种种惊人的地方,都是我当初亲身经历。
还有河内大酒店,那个混血美女上班的夜总会,叫海洋之星夜总会,我也去过!当时我就住在河内大酒店。
甚至于,写到小五在河内被越南人追杀,跳进河里游泳跑掉,那条河也是真的有!
写到小五去了加拿大,在温哥华的时候,我专门找了温哥华的市区地图来看,还有一些温哥华市的各种资料。甚至于,有读者问我是不是在温哥华待过,因为正如我书里写的,大圈的那家修车场所在的海斯丁大街,的确就是温哥华有名的黑街:是妓女,毒贩出没的地方。
——结果邪气凛然那本书红了-
可其实,都市小说很难写。
单纯从写作的困难程度来说,西方魔幻类和奇幻类小说最容易写。
为什么?因为没有任何限制!你可以完全凭空编造一个世界,随便你设定大陆,海阔天空,天马行空的去随便写!!对于这种书来说,作者就是上帝!你可以移山倒海,随意去创造发挥。
但是,写都市小说不行!!
因为现实,就在我们身边。你写的离谱了,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
比如我前文写的某些小说里的经典桥段:身价几亿,请同学吃麦当劳,还认为这是一种很高档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