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丝对于楚时这种吃大补的鹿肉有助于明天在袁家剑山选一把好剑的说辞十分不屑。
破山鹿这种大补之物吃多了最容易上火,若自己当真吃上两份楚时准备的套餐,恐怕明天一早就会满脸爆痘,瞬间毁容。
像潘启玉和李逸仙那种吃法,估计明天还没在袁家剑山上成功选剑,鼻血就已经全部喷出去祭剑了。
流点血倒是不要紧,可若给老仙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就没办法挽回了。
楚时这家伙明显没安好心。
心里这样想着,明丝只拿了一盏鹿血羹和一小碗米饭,随意的扒了一口米饭。
米饭入口的瞬间,明丝眉头微蹙。
楚时这家伙果然居心叵测,滴水不漏,就连这米饭都是用鹿茸水焖的!
楚时看见明丝兴致缺缺的扒着米饭,只猜她是不喜欢吃鹿肉,却也并没有出声询问。
毕竟自己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与苏梓昕建立友谊,明丝的想法并没有那么重要。
明丝见楚时问都不问自己一句,更觉得他这是心虚,不禁心中冷笑。
稷下学宫大祭酒之子身为儒家一脉,居然也用起了这样下三滥的手段,着实令人失望。
不过,既然楚时有心害人,自己不如暗中帮他一把,不但能在他面前刷些好感,还可以借此机会解决面前这几个潜在的竞争对手,堪称一石二鸟。
心里这样想着,明丝唇角勾起,微笑道:“楚时今天准备的鹿肉真是大补的好东西,只可惜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吃不下饭,你们几个可要多吃点,这鹿肉若剩下可实在太浪费了。”
楚时不知明丝心中所想,也跟着笑道:“是啊,这个是我让家里精心准备的,大家给个面子多吃点,别剩下了。”
二人这话对于正在美食与风度之间摇摆的马怀龙而言无异于天降福音。
马怀龙猛然想起自己昨夜复盘时在日记里记下的那句箴言——女神热爱环保。
既然热爱环保,就一定不喜欢浪费!
昨天中午女神准备的蛋炒饭刚好被大家分掉也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想到此处,马怀龙心下暗松了一口气,装模作样的起身,开心的又去拿了两份红烧鹿尾和一块鹿肉。
吃过饭后,苏梓昕向明丝发出了邀请,想让明丝明日去袁家剑山选剑时与自己同行。
明丝有些疑惑的看向苏梓昕,苏梓昕便将自己时来运转,如今已是天选之子的事情小声告诉了明丝。
之所以没有让李逸仙与马怀龙知道,是因为苏梓昕觉得五个人太多,担心自己顾不过来。
虽然大家如今也都算是一起吃饭的酒肉朋友了,可苏梓昕还是觉得潘启玉、明丝和楚时三人与自己更加亲近一点。
若不是具有丰富的表情管理经验,明丝险些要笑出声来。
苏梓昕昨晚吃火锅是喝了假酒到现在还没清醒吗?
什么时候天选之子成了她苏梓昕了??
虽然明丝一心想要将苏梓昕发展成自己的闺蜜,可剑山选剑同样十分重要。
更何况此次选剑定在了袁家剑山,袁家以铸剑闻名于世,袁家剑山在这数千年来更积累了无数仙剑。
趁此千载难逢的良机,自己必须要在袁家剑山拿到一柄心仪的仙剑。
这样重要的事情,明丝决不允许出现苏梓昕这样的意外。
“梓昕,谢谢你能想着我,但我们莲花宗里的长老们对咱们这次剑山选剑十分重视,我舅舅更是想借此考校我近来的实力,绝不允许我借助旁人之力,所以明天的剑山选剑,我只能一人独行,也必须如此。”明丝柔声道。
“好吧,那你明天可要加油啊!下次有机会我再罩着你。”苏梓昕笑道。
“嗯。”明丝微笑着轻轻点头,心中却在暗暗冷笑。
下次罩着我?
就凭您这一品凝气境的修为和那异想天开的天选之子?
呵呵。
真的不劳您费心了!
乖乖做我的脑瘫闺蜜衬托我的优秀就够了。
听闻明丝不会与苏梓昕同行,潘启玉倒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明丝总爱搞事情,若她也跟过来,自己免不了要头疼一番。
……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剑山选剑之日。
这天清晨,还不到七点半,十九班的同学们就已经齐齐来到了教室。
众人换下了平日里的休闲装扮,皆换上了一身宽松舒适便于运动的练功服和软底布鞋,以便在过会儿的选剑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最佳实力。
马怀龙今天特地穿了一件紫金乌羽法袍,华丽的紫色法袍中金丝与乌羽交织其中,极尽奢华,不但在班里一众男同学中极为显眼,更是将自己藤云县首富之子的身份展现的淋漓尽致。
在剑山选剑这样重要的日子里,一众世家子弟自然也穿了法袍,只是他们身上的法袍款式却都十分老旧。
这些法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