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雪烈屯的儿女们> 第三十五章 匪患猖獗闫家发迹,父子成仇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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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匪患猖獗闫家发迹,父子成仇自立门户(1 / 2)

闫惊华四五岁的时候,母亲就被父亲给毙了。

年幼的闫惊华吵闹着要吃母亲做的糖葫芦,因为母亲的糖葫芦糖炒的又甜颜色又鲜亮,一点苦味都没有,他可是一点苦都吃不得的。

母亲把他托付给奶妈,亲自去伙房。

闫惊华趁奶妈不注意,偷跑出去找母亲,结果到了伙房门口,就看到父亲开枪朝里一通乱打,伙房里就传出母亲和一个男人痛苦的呻吟,闫惊华躲到父亲身后偷看,却看到母亲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

他的鼻子里立刻充斥着血腥和焦糖混合着的怪味,他蹲到地上就是一顿干呕,却被父亲夹起来丢给奶妈。

从那以后,他一点糖都吃不得,也不许别人在他面前吃。

他长大以后,一次去萨哈连的集市上看到卖糖葫芦的,那一颗一颗红的鲜亮的山楂穿成串插在茅草做的杆上,母亲躺在血泊里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就好像面前的糖葫芦,他立时感觉血液冻结,腿软到不能站立,胃里翻江倒海,吐的浑身都是。

他觉得母亲是在怪他非要吃糖葫芦,他觉母亲的死都是父亲的错,是父亲害了母亲,害得他从小失去母亲。

所以,每当他要去一个地方前,就会要求手下把这个地方所有卖糖葫芦的都清走,一根糖葫芦都不准留下。他与父亲的关系自然也很不好,一切能让父亲感觉不好受的事,都会让他好受。

与父亲闫久寿的沉稳不同,他更喜欢张扬。在赌馆失手打死了人,当时他是背着父亲私自下山,出了人命后就被带去警署,差点没被打死。后来闫久寿在警署打点了关系后他才被放了出来。

三个月以后闫惊华的伤彻底好了,找了十八罗汉里排行老幺的伏虎罗汉赖川,带了几个人将打他的警察和他全家都给绑了,当着那打自己的警察面和自己的手下轮奸了他的妻子,最后把那警察打成了血葫芦后,将他们全家人都扔进了松花江。

然后对外放出话:这是十殿阎王的警告,以后但凡再有人敢动阎王老子,起步至少得是这个待遇。嚣张跋扈至此,警察署却无人敢管。后来此事越闹越大,民愤难平,警察署只好抓了两个烟鬼冒充杀人凶手,当众行刑,草草了事。

儿子惹事,都是老子在背后摆平。这更加让闫惊华暴怒。之后他不服父亲的反对和管制,想要拉帮结伙,成立自己的小帮派。他经常往萨哈连跑,因为他“仗义疏财”,短时间内就聚来五六十人,他从这些人里挑选了二十个能文能武的开了个帮会就叫“十殿阎罗”。

专门敲诈中国人的商铺,收取保护费,这些人里如果有谁敢不从,那就往人家店铺里泼猪血,趁人落单套上麻袋拖到旮旯一顿乱棒,搅得人家鸡犬不宁,关门大吉。

闫惊华又学着自己爹的方法管理自己的帮会,仿照佛教里对地狱的描述用十殿阎罗的名号次序排帮会头目,又额外弄了两个杀手,取名黑白双煞,专门做杀人的勾当,替他除掉对头。

闫惊华平时多纵容这些手下,在街上,但凡看上哪个女子,那就会当场绑回去凌辱一番;

若是在哪家店铺里看上什么东西,甭管多贵,是想拿就拿,从不给钱;

若是碰上一些没眼力的敢动手反抗,轻则换来一顿拳打脚踢,重则会被扔进松花江里喂鱼。

而萨哈连的警察署和外国的各方势力都被闫惊华父子打点过,自然不会去管那些小老百姓的损失。对于像闫惊华这类人来说,公平与正义的定义是由他们来决定的。

闫久寿虽不满于儿子的所作所为,但看在他短期内便叱咤整个萨哈连,而且做事手段狠厉,不拖泥带水,反引以为傲,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渐渐的,十殿阎罗就真成了全萨哈连老百姓的阎罗地狱。

闫惊华在萨哈连的威慑力也就渐渐提高了,他的爪牙遍布在市区的地下钱庄、百货商场、妓院,高档饭店,甚至剧院,成了真正的地头蛇,就连军阀吴大舌头都得敬他几分。

民众们对他们恨之入骨,私底下叫闫惊华为阎王爷。意思是他掌管着普通平民阶层的生死存亡。民众们不知道的是,这个“阎王爷”也是他们心中的英雄“鬼影”首领的儿子。

闫家几代人的发迹史是秘而不宣的,主要原因一是闫久寿自知树敌太多,不想被人抓住破绽;

二是闫惊华从小就荒淫顽劣,父亲闫久寿从小到大对他的管教不仅没有让他反省,反而激发了他的戾气。

他不愿打出父亲的旗号,发誓靠自己依然可以称王称霸。

可是这样一个狠角,过江龙又怎么跟他攀上的呢?

要想明白这点,还得先弄明白土匪在关外的势力。

自从清朝覆灭后,东北这满清龙兴之地再也不是禁地了。

上千万的中原人可以正大光明的进入山海关或者大连港。

而二十多年前,林宝泉跟父亲林老爹闯关东的时候可是一路躲过清兵追剿偷渡过来的。

封禁打开了,蜂拥而入的穷人太多,又致使很多穷人依然是穷人中的底层。他们来的时候身上就没多少钱,到了之后依然没有钱去购买土地、置办产业。

他们中的大部分只能继续给有钱人家能买得起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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