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的有点不是地方,总之是不太浪漫,这个男人大概都不知道浪漫是啥东西吧?
不过瞧他走出去的样子,那高大的身影还挺帅的。别看胖了,但其实胖的一点儿也不明显。而且以前的他太瘦了,就他这个身高一定要一百四五十斤才看着有点肉。
现在的他更好看了,因为没有在家的时候那么风吹日晒,连脸都白了点儿。
自己养帅的男人,真的是越看越稀罕。
而另一边叶云奎就进了山,现在的山里各种小动物还是挺多的。就希望能弄点小野鸡啥的就行,送两个野鸡比送别的要强。
媳妇儿这么喜欢那个什么钙……什么的,肯定有用。
这也不是亲戚,送了这么好的东西他一定是要回个好点的礼。
不然,到时候人家瞧不起的是自己媳妇儿。
等上了山之后他整个人都怔住了,前两个坑是啥也没有,可后面的一个坑还没走进就听着吭哧吭哧的动静,等走进一瞧发现是一个野猪。
他们这边野猪确实挺多,但一般都是晚上出没。
这个野猪不大,成年了,有一百多斤。
之前他就猪到过一回野猪,然后卖了肉才凑钱结了婚。只是没有想到还有再抓到的一天,这简直就如同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幸运了。
好吧,别人遇到野猪也不敢说是幸运,不被这家伙顶废了就不错了。可是叶云奎这个人胆大,从小到大在这方面天赋异禀。
他也不着急进坑抓猪,而是坐在那里自制弓箭。
这年头没点技能也能在山里生存嘛,当然不能。
很快,他就弄好了弓箭,然后试了一下觉得有点没力气,看来就得多射几箭了。
这有什么办法呢,就地取材的东西总不会太好。
虽然坑里面的是个刚成年的野猪,但和它斗智斗勇整整两个小时终于被一刀解决了。然后,跳进去将绊猪绳解开,扛着就往家走。别的都还好,这件衣服大概要洗不出来了,全是血。
还好,进山之前换了件破衣服,要不然又要被媳妇儿给说道一下了。
毕竟那小丫头,特别的爱干净。自己一年四季就一套外衣,现在则不行了。
出门一套进门一套,办事儿一套。衣服多了,人就显得干净了不少。原本不在意这些的叶云奎,现在也觉得弄一身血不太好了。
可能是,不再饿肚子,在生活层面上追求的也更高了。
这一切得益与到了赵家,他们粮食不多,可在他们回来这些天总是多做饭,生怕饿着他们两个似的。不用想,等他们一走,恐怕日日食粥了。
这次,让他们吃个饱。
一百多斤的小猪他扛着一点也不费力气,进村儿也没躲躲闪闪的了。现在,他们赵家在屯子里地位挺高了,不怕这些人说三道四。
光明正大打的野猪,看两眼能有什么?想要吃肉拿钱来买,想要人情那就得对得起他们家。
这一路上真的是羡慕坏了好多人,他们也常上山打点野食儿,可是这野猪却不敢招惹。万一有一个不甚,野猪没打到把自己搭进去了。
整个屯子也只有叶云奎一个,敢没事儿往家扛野猪玩儿。
坐在家里的赵爷爷也听说了,一拍大腿就拿着个盆去儿子家想分点肉回来。
小婶看不下去了,道:“你这是干嘛啊,前两天不是才去要了粮食?二哥他们心理有数,到时候肯定会给你们送来的。你们去要,让叶云奎知道肯定不乐意。他可不是我二哥,这野猪是他打来的,不是我二哥打的。”
“你二哥现在可是支书,他还不得听自己老丈人的。”赵爷爷也不听,直接提着筐就去了。
小婶非常的无语,就算他去也得叶云奎肯给啊。如果不去吧,还能得到一点东西也不一定,可是去了基本上啥得没有还会得到羞辱。
赵大远家真的是非常热闹,烧水刮猪毛,然后叶云奎直接切了个后腿交给了赵迎晨,还给拿了一颗猪心道:“去给你老丈人家送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