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光棍这么不遗余力的帮助她,肯定是有别的目地在里面啊。
所以,别看人家表面痞,其实还是挺有心眼儿的。至少,那个年纪的叶云奎心思还是很复杂的。
没有想到,现在的叶云奎就挺坏。
自己是不是不应该看他年轻就欺负人了,万一被反欺负怎么样?
这人山人海的队伍排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轮到她,赵娇娇走上去,大方得体的往那一站。
彭盛问道:“把你的身份,经历和想法介绍一下。”
赵娇娇马上道:“本人姓名赵娇娇,是一名普通社员。之前读过高中,没满三年的时候响应号召,为了参加大抢收而离开学习的队伍,但并没有后悔。之后,为了鼓励和参与大队的生产建设,主动参加过唱诗班,写了两首小诗,一直被屯子里用着。平时,还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反正,能美化的就都美化了。本来都是挺平常的事情,但经过人家嘴里说出来就好像是打过滤镜一样完美。
叶云奎抱着膀在旁边听着,眼睛都快冒光了。这就是自己的媳妇儿啊,这小嘴叭叭的太能说了。
就这样,谁听谁不迷糊啊。
不管别人,反正他先迷糊了。
彭盛认真听着讲完然后用笔记下了,道:“你的情况我都了解了,可以回去等消息了。”
基本上这个村也给记录完了,有志的青年确实挺多的,尤其是一些知青出身和经历都很不错。和他们一比,赵娇娇这里确实有点不够看。
看是,如果把研究农药并救了大棚里的蔬菜这事儿加进去,这经历就很不错了,像渡了一层金。
接着他又了解了一下屯子里的情况,水灾过去后这虫害也严重起来了,不少苞米地都起了虫子。
说起这个彭盛马上就挑起嘴角笑了,道:“你们屯子里的赵娇娇可是个人材,之前她自己地里的大豆起了虫子,于是就在我那里拿了点药混合了,没有想到竟然能药死这次的大绿虫。要不,你们去她那里问一问,可不可以再把这种药用在你们的田里。”
“有这事儿?她一个小丫头片子哪有那本事。”
支书有些怀疑的道。
“有的人啊,天生就比较喜欢摆弄这些东西。我觉得赵娇娇就是这样,她喜欢看这类的书,爱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就像,有的人打猎就不错,但是有的人就会种地不会打猎一样。”彭盛也没有多说,他又不是这个屯子的人也不能随便乱管,到时候别出点什么事儿怪他。
再说了,这虫害现在还不算厉害,但是他感觉要是再发展一段时间可真就不清楚了。
彭盛为了组织这次的活动也挺累的,做好了这些事儿就回县里了。
至于赵娇娇也拿出来自己的书开始学习,都经历过一切,基本上把之前的东西都给扔了。
正好,用上了叶云奎给买的钢笔,使着还挺好用的。
叶云奎也凑上来看她写字,就有点好奇的样子。
“你不认识哪些字,我来教你好不好?”
“好啊,媳妇儿有知识了,我这个当男人的也不能是文盲。以前,扫盲班我也上过几次,不过他们不太欢迎我,就没再去了。”叶云奎毫不掩饰自己对知识的渴望,看起来像个求知欲很旺盛的小男孩儿似的。
赵娇娇微微一笑,道:“那我教你。”
一个教一个学,倒也出奇的和谐。
就是吧,这男人的生理与女人的不同。女人喜欢这种氛围,觉得这样可以增进两人之间的感情。而且叶云奎又聪明,她教起来很有成就感。
可是,男人则想的完全不同。他们只要和女人凑到一起,更想的是那种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