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
阳光暖如老狗。
一缕缕的光线打在玻璃上,耀的人满脸金光。
一百多名警员,装备齐整的守在一家小饭店周围,并将街上的一些人慢慢疏散。
埋伏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显然是有点不符合惯例的,但余温书等不及了。
他们从中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通过外卖网站的手机号和订单号,也经过了照片的辨认等多种手段,令人没想到的是,嫌疑人整个中午,都在陪着老婆孩子玩淘气堡。
也就是现在饿了,一家三口才出了商场,到了后面的一个小巷子吃饭。虽然还可以再等,但再等下去的风险也是越来越大的。
他们面对的可是贩毒团伙成员,是专职杀人的家伙,与偶尔杀一次人还准备不充分的普通案犯不一样,说不定什么时间,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就跑掉了。
说实话,要不是淘气堡里都是小孩子,余温书都有考虑在商场里进行抓捕。
现在这条后巷里的小饭店,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小饭店里,化名李军,真名李明宇的男人正满脸宠溺的望着自己六岁的女儿。
都说七八岁是狗都嫌的年纪,六岁的小女儿应该是最后的可爱年纪了。李明宇很珍惜这段时间,总想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家庭这边,以至于连杀人都有些拖延起来。
“哎,我过几天还是得出去一趟。家里就你和孩子了。”李明宇喝着小饭店里的淡茶,低声念叨一句。
妻子 “恩”的一声,道: “那你早去早回,老板要求太多,你就别伺候了。其实你就送送外卖,偶尔打点零工什么的,也挺好的。咱们平时开销也不多,省省也够用了。
“那哪里够用。”李明宇笑笑,心道,家里的开销又不是单单吃吃喝喝就行了,买房子交房贷,买车子交学费,还有日常出来玩的开销,节假日的惊喜,攀比用的奢侈品等等,哪一样都少不了。
李明宇当初要不是加入了贩毒团伙,他就一个快递员或者外卖员的身份,房租都快要交不起了。
不过,自从开始杀人以后,他反而更喜欢自己的外卖员的工作了。
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在不断变化的城市里转悠,时不时的送一份餐点,又或者剁死前几天写差评的人家的狗,晚上回到家,吃着老婆做的饭,耍弄耍弄小女儿,这种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最是惬意不过。
“吃饱了回去吧。”李明宇起身,打了一辆滴滴。
带女儿出门,他就不骑摩托车了,来市中心的话,连自己的车都懒得开。
李明宇临出小饭馆前观察了一下,接着就下意识的停下了脚步。
“继续走,跑就开枪了。不想当着你女儿的面被逮捕,你就配合我们。”长阳市的刑警负责抓捕,配了好几把枪,还有好些电棍电棒。
按照他们的计划,李明宇要是持枪反抗的话,当场就要给他弄翻了,美式居合也在所不惜。
这可是职业杀手,或者低端一点的说,是犯罪团伙里的枪手,大部分的刑警都只听说过,没见过这种人。
第一次见,又是在闹市区,唯一的见法就是躺着见。
李明宇的脑袋 “嗡”的一声。
他充满烟火气的生活结束了!
他预见过这一天的到来,早几年,他甚至还期待过。
然而,退场之时来临,他才发现,自己依旧是什么都没准备的样子。 “我不跑。”李明宇道: “我给女儿说一声,喊一嗓子。然后我就束手就擒。”
“可以,你跟我出门来。我给你上手铐,上了手铐,你再喊。”负责抓捕的刑警也不是同情心泛滥。放在古代,李
明宇这种人就是所谓的亡命之徒,他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了,很难讲他有没有什么后手。
给他一点点满足,让他有一点顾忌的同时,也让他放松警惕。
李明宇被顶出了小饭店的门,几名刑警立即冲了上去,电棍举起来又落下。
“你们说好让我喊一嗓子的。”李明宇拼命的挣扎。
负责抓捕的中队长道: “我也说了,上了铐子,你再喊。”李明宇被人骑着上了铐子。
整个过程要让外人看来,就仿佛刑警霸凌了李明宇一样。
接着,两名粗壮的刑警将李明宇给扶了起来,背后的手铐闪闪发亮,给领导们难得的安全感。
“妞儿,爸爸提前出去工作了,电话过来了,回头我给你们打。”李明宇说着放松下来,闭眼被送上了囚车。
后面的老婆孩子喊了什么,他也顾不上了。...
作战室
余温书和白健站在了电脑屏幕后面,总有点不真实的抽离感。
“所以说,凶手真的就是一名外卖员?还靠杀人赚来的钱买房?”余温书有点难以置信。
搞来搞去,职业杀手竟然只是副业吗?
如果职业杀手是主业就更惨了,那说明跑外卖是副业,杀人的收入竟然还不够生活的。
江远也倍感意外。他原本以为外卖服就是简单的做个伪装,没想到凶手竟然早早晚晚的积极出车,积极送外卖,以至于他在黄袋鼠家的站点工作了好几年,都没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