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阿琰更惊讶的是,他才想到这个小女人的野心,乔夕月就转头对他灿烂的一笑。
那笑容很甜,雪白整齐的牙齿像是在阳光下发着光。两颊还有圆溜溜的酒窝,看起来可爱极了。
乔夕月还俏皮的眨眨眼睛,说:“我本来只图安逸,但如果你不够强大,又怎么能保护我?所以我希望你能越来越厉害,你有实力做整个平原的霸主。”
野心啊!
阿琰想:这个聪明的小女人更懂得如何挑起男人的野心。
男人无非有两个最简单、最纯粹的追求:美人和权力。
如今最心爱的美人就在身边,她还能帮你挑战最大的权力,谁能拒绝得了?
阿琰有时候觉得乔夕月太可爱,让他看一眼就想要从心眼里保护她。
有时候又让阿琰觉得她太坚韧,弱小娇柔的身体蕴含着抵抗一切的力量,压得弯、却打不折。
但有时候她又好像藏着谜一样的心思,深不见底的意念,让人捉摸不透。
“夕月。”阿琰将乔夕月抱起来,托在单边肩膀上,一只手扶着她的膝盖,一边轻声问她:“我还不知道,你是怎么成为奴隶的?”
阿琰也不傻,他很清楚女奴是什么样
的。
没有哪个女奴像乔夕月这样,有着纤细柔软的身体,娇嫩如花的容颜,和吹弹可破又莹白如雪的皮肤。
而且在乔夕月最开始昏迷的时候,阿琰很多次握过她的手,给她擦身子的时候也摸过她的脚。
就发现乔夕月的指尖到手心都细嫩白皙,没有一点粗也没有一块薄茧。
她的双足也很美,脚底板连老皮都没有,每个脚趾头都圆润而透着浅粉,仿佛是最好看的珍珠。
除了初生的婴儿,很少有人能够保持这么嫩的皮肤。除非是自小就养尊处优,几乎什么东西都不碰的贵族公主。
可偏偏的,阿琰发现乔夕月的时候,她就是一个被捆成粽子、脏乱无比的小女奴。
说起来阿琰还有一丝自责,这个漂亮精致的小女人在跟了自己之后,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弄得满身伤口,脚上还有水泡。是他没有把这么一件精美珍贵的宝贝保护好。
乔夕月也被这个问题问懵了。她怎么知道原主为什么是奴隶?
原主脑子里一片浆糊,连野人的话都不会说,她还得自学成才。
倒霉催的,一醒来就被扔到凶兽嘴边,她没吓死就算不错了。还能管原主是
怎么回事吗?
“不知道。”乔夕月很诚实的点点头:“我昏过去了,醒来就在奴隶市场上,然后就被你带回来了。”
“那你从前是在哪里?”阿琰带着点商量的口吻,如果乔夕月不想说就算了。
没想到乔夕月更爽快,直接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本人从前应该就是个傻子,迷迷糊糊被卖了。后来突然清醒过来,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你。”
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差不多。她穿来后,印象第一深刻的就是满口流涎又臭哄哄的大嘴,然后就是阿琰把她救了。
救命之恩啊,以身相许还真是没错。
乔夕月想到这里抱住阿琰的脖子,猫儿一样蹭了下,说:“你真的救了我,不然我早就变成那个啥了。”
“啊?什么?”阿琰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然后就听见乔夕月在自己耳边“咯咯”的笑出声来,说:“被吃了之后拉出来,早就变成一坨臭臭了。”
“噗”阿琰也笑了,大手按着乔夕月的膝盖,微微用力捏了捏,说:“没有人这样说自己的。”
“我真的很开心,能够和你在一起。”乔夕月说情话也不脸红,舒服的窝在阿琰的肩膀上,
就让他这样托着自己走。
队伍的后方,阿朵一直紧紧盯着前面突然高出一截的那个人。
那可是阿琰的肩膀上,现在却托着个碍眼的女人。
而那个不要脸的女奴还抱着阿琰的脖子,装出一副可爱又纯真的样子,但其实她就是巫妖啊!
“阿朵,别想了。”木列沉声对自己的妹妹说:“乔被阿姆允许留在首领身边,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不知道。”阿朵咬牙切齿的说:“阿姆一定是疯了,不仅不再喜欢我,还想把我嫁到马族去。而且还允许这么卑贱的女奴留在阿琰的身边。”
木列叹了口气,说:“她等于又救了整个寨子啊。如果不是她精确计算出你们的行程,又发现阿姆和你们分散了,只怕首领很难一下子找到你们。”
阿朵“哼”了一声,不以为意的说:“阿琰是最好的猎手,就算不用那个女人提醒,他也可以追踪到我们的方向。”
“你可以这么想,但她的勇敢和聪慧是其他人比不上的。”木列说:“而且首领对她的喜爱,超出了一般,就连阿姆都阻止不了。”
那天阿琰找到阿姆之后,将他们送回寨子,然后就不停不歇的
又掉头赶回去接应乔夕月。
后来遇到了树根他们带着孩子,得知乔夕月又冲回狼群去救阿朵,阿琰就几乎失控了,直接带着人冲向狼群。
所有的勇士都知道一条丛林法则:宁可挑战老虎和黑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