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沈新雪跟宋露君道别。
这一个上午,又是参加散学典礼、又是参加沈氏集团的会议,沈新雪也有些累了。
她一到家就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水暂时歇口气。
不过,没歇多久,沈新雪就拿起座机,给自己的舅舅打个电话过去。
“喂,哪位?”
电话里传来陆晚冬的声音。
沈新雪按了按太阳穴,说:“舅舅,是我。”
“小雪啊……”陆晚冬立刻想到沈新雪之前找他办理股权委托,试探的问,“沈氏集团怎么样了?”
沈新雪说:“我今天已经参加完了新召开的股东大会,还好,没让沈一真把公司卖出去……但是舅舅,你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听她问起,陆晚冬眼底闪过一丝寒芒:“放心吧小雪,沈一真转移资产的证据我已经准备好了,不过最好再联系一个谁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人,你今天参加了他们的股东大会,可有看出什么名堂?有合适的人选吗?”
“倒是有一个……”沈新雪立即想到了宋露君,“我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你,她电话号码是……”
电话另一头,陆晚冬手拿一支笔,认认真真的将号码记下来。
待他写完停顿,坚定道:“我马上将证据提交到检察院。”
……
七月的天气越来越热,连日的暴晒让人心情烦闷。
自从放假以后,已经快要十天没下雨了。
不过今天对于沈新雪来说,是个好日子——她和陆晚秋在杏园新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她们就要搬家了。
这天一大早,沈新雪不停的从楼上将箱子搬下来。
搬家公司的人已经到了,他们则是帮着沈新雪将这一箱一箱的东西搬到外面的车子上去。
陆晚秋站在庭院里,看着院子里的紫藤萝、还有她以前栽种的蔷薇花,心里隐隐有些不舍。
沈新雪把最后一个箱子交给搬家公司的人,走到陆晚秋身边,轻声问:“妈,你是不是有些舍不得……”
陆晚秋抚摸着紫藤萝的叶子:“我还记得这花,是我们搬到这边来的时候种下的,应该快有十年了吧?是有些舍不得,不过以后也没空养花了吧。”
沈新雪安慰说:“妈,这房子又不是非要卖掉,你要是喜欢这些花,留在这里,定期让人来打理不就好了?”
陆晚秋皱起眉头,似乎是挣扎了一瞬,随后果断的摇了摇头:“不,这房子还是卖了吧。”
她忽然想起自己最开始也并不是多爱养花的人,只是家庭主妇的生活太无聊了。
以后,她想去尝试另一种生活。
搬家公司的货车喇叭响了,司机从窗子探出头来,问她们母女:“两位,东西已经装好了,车子马上就走,要不要带你们一程?”
沈新雪立即拉上母亲,冲她眨了眨眼睛:“妈,咱们走吧!”
说完,两人一块上了车。
货车穿过闹市,最终开进杏园小区。
搬家公司的人又帮着将东西一件一件的搬上楼。
房子早已装修好,装修风格是陆晚秋最喜欢的典雅风——素色的地板、壁纸、布艺家具,但是偶尔又有一些颜色浓重且别出心裁的摆件,给整个屋子增添了一种活泼的气质。
江辞旧自从放假后,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杏园外面的书店、还有半公里外的中心公园。
他讨厌待在家里,或者说,他只是讨厌这种狭小的空间。
这天,他起床后出了卧室,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放进单肩包,随后就准备出门了。
下了楼,他店看见隔壁楼底下停着两辆搬家公司的货车,大约是有新的住户搬进来了,毕竟杏园的房子卖了几年一直没卖完,这很正常。
就算有人搬到他对面他都懒得管,何况是隔壁楼的?
正要收回视线,他的余光就瞥见货车尾部跳下了一个抱着箱子女孩。
等等!
怎么有点眼熟?
他尚未收回的目光定睛一看,果然——
那是沈新雪。
短暂的怔愣后,江辞旧往那边走去。
此时此刻,沈新雪正要把东西往楼上搬,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呼唤——
“沈新雪!”
沈新雪头一回,看见了熟悉的人。
“江辞旧!”沈新雪眼里闪过一丝惊喜,她想过搬过来要找江辞旧也方便,可是没想到,一来就能见到他。
说起来,自从暑假放假以后,快十天了,她还是头一次见他。
江辞旧低头看着她手里的箱子,又看旁边搬家公司的车,有些不敢相信,但心里又有些期待:“你……搬家了?”
沈新雪点头:“嗯!你知道我爸妈离婚,原来房子不想住了,找了个新房子就在这里,所以搬过来了,我还准备去给你个惊吓的,没想到你居然下来了?你放暑假也起这么早吗?”
要知道,夏日炎热,为了不在烈日下搬家,沈新雪今天早上六点多就爬起来了,和以前上学差不多,到现在为止,还没到七点半呢!
“嗯,我习惯早起。”江辞旧应了一声,他察觉到自己心里有一种可以称之为“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