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需要监护人签名的,而当时宋怡女士直接签了名,而她一点都没告诉以沫在抽骨髓的时候供体有可能面临的危险,我毫不怀疑,要是以沫不同意抽骨髓,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吴婷将那份当年宋怡在医院签署的声明书放出来,想到以沫曾经经历的那些事忍不住掉眼泪。
“宋怡女士在做那个采访的时候大概忘了自己做了多少亏心事,在以沫见到生父之前一直以为父亲从来没有管过她,直到在英国意外见着了才知道每年岳父都会给宋怡女士一笔逐年增加的抚养费,并且每年都会给以沫寄生日礼物,而这些以沫从来不知道,更不用说得到,而那些年,以沫都是靠姥姥微薄的退休金养大,要不是她自己争气,在十五岁就开始写小说赚钱,在宋智为了房子把祖孙俩逼走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PS:回看了一下以沫捐骨髓那几章,看哭了,真没出息。十月第一天,求月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