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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高棉之战_五百七十、血狼铺地(1 / 3)

狼群是一个组织性非常严密的群体,个狼也是人人无我,奋勇争先的勇士。只要头领一声令下,他们绝不会因顾惜自己生命而退缩,或者畏首畏尾,如果那样的话,这只狼不是被狼头咬死,也必死于群狼的钢牙之下。同时,狼报复性很强,用人的话讲,他们是一个非常讲团结的队伍,积极性从哪来,那就是干部的带头作用。一旦有令,冲在最前面的那可都是第一线的小兵头们,到了必要时,大将也会亲自出马,不将敌人消灭,势不罢休。

今天这个祸应该是吴江龙惹的。人家阿竹提示过他不要开枪,可他不听,非要开枪自卫不可。自卫也行,吓唬一下,把狼赶跑就得,谁成想,他这一枪还真把那只狼给打死了。同伴死了,被狼赤候看的很明白,跟头领一讲,他便带着狼军出现。他们此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杀死面前这两人,给狼同志报仇。

吴江龙和阿竹向后退,狼群排开阵势步步紧逼。狼看的很明白,摆在吴江龙和阿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向前冲,杀出一条血路突围。另一条路,退到湖水中淹死。在狼看来,湖水那是死地,凡进必死。只要这两个人死了,给同伴报了仇,也不辱没狼的威名。至于吃不吃这两个人的肉那都无所谓,这么大的队伍,谁吃了也不会饱,一狼一口都不够分。所以,为了狼群的团结,干脆解决了这两人性命,泡在水里,都别吃,还省得引出纠纷。

这就是狼群紧逼,而不攻击的主要理由。

吴江龙哪里知道,他还以为是狼怕他手里的枪,不敢硬攻。

一支步枪,再怎么射,充其量也不过是打死几只儿狼,没子弹了怎么办!或者说即使开枪,也不过打死一两只,想多打,没那机会。

狼群距离吴江龙和阿竹这么近,只要你开枪打死一只,就会有十只八只同时冲上来。到那时,无论是你干掉那只狼,你的身上都会接受十来只狼的风咬。这时候的枪又有什么用,除非是机枪压满了子弹猛射,但也有子弹打光的时候,到了那时,其结果仍然是粉身碎骨。

在上个纪的五十代,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两个解放军通信兵,骑一辆带跨斗摩托车送信。他们要路过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刚刚解放不久的广大农村,经常有土匪出没。因此,解放军战士出行都是带枪带子弹的,而且,这辆摩托车还配备了机枪,就支在斗子上,其目的是为了应付土匪。

当两人穿行一大片丛林时,土路旁的林子空地上站着一头黄色的狼。

乘坐在斗子内的通信兵感到新奇,也许是他没看清,把这狼当成了狐狸。那个时期部队条件是很艰苦的,有这么样一个打猎的好机会,给首长弄张好皮子,不是很好吗?

这个兵这么想了,也这么干了,于是,他朝着那只狼就开了一枪。

摩托车在行进,这也算是运动中射击,其难度可想而知,就是神枪手也不一定百发百中。还好,这个兵的枪法不错,一枪打在了狼退上,而不是狼头。

狼没有死,落荒而逃。通信兵很觉惋惜,还想下车去追。如果不是任务紧,他还真就去追了。

本来他们就不是来打猎的,打中了算是捡个便易,打不中也无所谓。因此,两个人没停车,继续向前走。

森林很密,只有中间的土路是光溜的,在他的两边全是半人高的蒿草和大树。太阳被树灌遮挡着,照不到地面,因此,林子荫森森,迷蒙蒙。

两个人越走心里越发毛,虽说没看到有什么威胁,但就觉得心里不踏实,总感到跟以前不一样。俩人恨不得立即冲出这片林子。可是,这片林子很大,又是处于大山之中,那那么容易,他们俩心里也是很清楚。

斗子里的这个兵就抓紧了机枪,做好了临战前的准备。至于要跟谁干,他不知道,但无形中的恐怖给他造成了巨大压力。

摩托车拐过一个弯,前面的路几乎于笔直,视野也十分的开阔,坐在车里,一眼就能把前方百米的情况纳入眼中。

突然间,一头狼站在了路**,身体一动不动,两只眼死死瞪着盯着过来的摩托车,完全是一付要钱不要命截道的样子。

通讯兵一看,总觉得这狼眼熟。他认出来了,此狼就是那刚才他开枪射击的那只黄狼。看到这,通讯兵心里这个高兴劲就甭提了。他就想,这可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不是我非得要你的皮,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

这个兵就不想想,你开的是摩托,狼毕竟是用腿走路,这么远的距离,他怎么就跑到你前面了呢!难道说,这里面就没有明堂?

没有,这个兵一点都没想这个,松开抓机枪的手,换成一支步枪,重新朝这只狼瞄准,准备射击。

就在他准备开枪的一瞬间,林子中传来一声狼嚎。这声嚎,比螺号还要响,在林子中荡漾。

听到这声叫,通讯兵哪里还敢开枪,先是转头向四周围看。

四面全都被树和草挡着,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是看不见,可碰动草棵的声音却很密,噼里啪啦的,里面像是有千军万马。

两个人不用说话,对视一眼就都明白了,草丛里肯定有情况。

不跑还等什么。驾驶员加大油门,提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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