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暗下来。
招待所不在市中心,街道路灯不多,有一盏没一盏的,光线也不够亮,昏黄昏黄的,阴森得有些危险。
这个时候,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街边的各种小店也陆续关门,人就更少了。
偶尔有一两个也是捂着口袋,行色匆匆,生怕从哪个阴暗角落跑出什么歹徒来。
冯远征站在阴影里,还在看昏暗的街道。
他在等。
又过了半小时,突然有一道黑影,在巷子里晃来晃去。
离得很远,光线又暗,看不清人长什么样,只看到穿着一身黑衣服,在往招待所的方向张望。
冯远征猛地攥紧拳头,手心里都是汗。
他认出来了,那个人是一直在蹲程越的歹徒。
好几天前他就发现了,但对方很会隐藏,只有在这个窗口才能发现他。
所以程越这些天,天天在楼下的小店吃饭,愣是没有察觉。
哪怕是陆放,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存在,可见这个人是老手,并且连续蹲这么多天,肯定没达到目的,不会善罢甘休。
冯远征满脸阴森,只是犹豫了十几秒,就趁夜深人静悄悄下楼。
看得招待所的老板很疑惑。
“大晚上的,外头那么不安全,他是要去见啥人,这么鬼鬼祟祟的?”
他这招待所是自家的自建房改造的,楼层不高,但是占地面积大,房间也挺多。
每天都有人住进来,有人退房,来来去去的,记不住几个人。
他记得冯远征。
倒不是因为冯远征长得多俊俏,非要说俊俏,程越才是他见过最俊的男人。
还有朱茯苓,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姑娘。
刚好这两人还是一对儿,俊男美女,出双入对的,加上朱茯苓还多给过他200块钱房费,忘谁也忘不了钱呀!
冯远征跟程越是一起来的,是因为这层关系,老板就对他有点印象。
“大晚上的,难不成要做贼去?”
老板想跟上去瞧瞧,被他老婆给拽住了。
“我看他跟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碰头了,也不知道在商量什么,怪吓人的,你别去掺和,省得惹麻烦。”
这年头世道乱,辉市临着港岛,隔壁省来淘金和做生意的人一茬一茬的,就更鱼龙混杂。
所以天一黑,各家各户赶紧关门上锁,还在街上游荡的人,不是缺心眼儿,没有防范意识,就是心眼太多,要偷要抢。
所以冯远征就更可疑。
“我记得他跟那个叫程越的小伙子很不对付,该不会是在算计什么?”
“那是别人的事,你瞎掺和什么?”
这事儿一看就不对头。
老板也不想掺和,但他记得程越跟朱茯苓是小两口,还记得朱茯苓挺大方的,多给了他200块钱房费,让他多注意安保问题来着。
拿人钱财,一人消灾,应该的。
“应该你个头!”
老板娘狠狠给了他一个暴栗。
“那女人身边好几个打手,一看就不是善茬,再说她之前惹那么大的事,一群人在房间里打架斗殴,把东西都给砸了,搞得屋里都是血,还把公安给招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