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李诺心里确实有些愧疚的,尤其是看到北月飞槐好端端的一个俊俏公子哥却变成这副邋遢乞丐的样儿。
为了让北月飞槐出气,也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些,李诺便请北月去状元楼狠狠搓了一顿,花了他整整四十两银子,都将近他一年的俸禄了!
北月飞槐忽然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又是认清了自己心的归属,便痛痛快快喝了个酩酊大醉。
也是,去了一趟渝州,辛苦个把月,原本已经心灰意冷,却忽闻心爱的女人就在长安,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嗝……我没醉,李子安我告诉你,我可是千杯不醉的体质。”
“是是是,你没醉,你还能喝!不过天色已晚,我数日未归,得赶紧回去了,咱们改日再战,不醉不归如何?”
“李子安,待我和湘君成亲之时,你可要来陪我喝酒,不然我便提剑登门,将你大卸八块!”
“好好好,没问题,在此我先祝你和刘姑娘举案齐眉,白头偕老。”
月上柳梢头。
李诺扶着北月飞槐跌跌撞撞地出了状元楼,心中有些郁闷。
放任这个连路都走不利索了的家伙独自回家是不行的,看来只得亲自送他一程了。
可这家伙发着酒疯,啰嗦个没完没了,时不时还高歌一曲,甚至还对着某街角脱裤子放水,搞得街上行人指指点点,满脸嫌弃,饶是李诺脸皮厚,这回也经不住滚烫滚烫啊。
太他妈的丢脸了!
上回在金风楼一起吃酒,也没见他这个样子啊?
这酒品,忒差了。
失算啊!
以后再也不和这厮喝酒了。
而这时。
却有一行人在长安街上策马奔腾,马蹄滚滚,卷起尘土,气势如虎。
“小心,快闪开!”
“这是什么人啊,这么晚了还跑马,难道不知会撞死人吗?”
“嘘!你们轻点声。没看见吗,这些骑士穿着黑甲呢!”
“呸!什么玩意儿,将军就了不起吗?府衙也不管管这些骄兵悍将,太气人了。”
街上行人纷纷避让,但对这群骑士可没好脸色看。
原来,这群披星戴月匆忙赶路的骑士正是北地归来的燕王一行人。
燕王在得知老大晋王失去夺嫡的机会后,他这心里可不要太美滋滋。他在西北域降服了月氏部族,设立都护府,将大胤国土扩大了一个州府,携大胜而凯旋,自然是要搞点事情出来。
原本有老大晋王压着,他确实也没那么多的心思。
可现在不一样了。
晋王失势,翻身无望,而他身为老二,又手握军权,便有了很大的资本去争那个位置了!
明日,刚好是大朝会。
为了赶上大朝会,他便亲率十名亲军先行一步,日夜兼程,披星戴月,总算趁夜赶回了长安。
而五万龙鳞军将士,则有他的副将带领,去长安城外的军营驻扎交接。
“哈哈,三年未回长安,思家心切啊。再过三条街就到王府了,军师,你说我真有那个机会吗?”
燕王一边策马奔行,一边询问身边的军师。
能收服月氏部族,还多亏了身边这位军师的出谋划策,这让他对军师格外的信任。
若非这位军师的出身有些问题,他只怕早早就将其安排到朝堂重要的位置上了。
军师脸上戴着银壳面具,身着黑色斗篷,并未露出真容。不过若是细细观之,便能发现,他的耳朵却是有些尖。
燕王军师并非人类,而是货真价实的妖族,而且还是妖族中血统最为高贵的狐族。
这就奇怪了。
胡慕白是因为质子的原因才入人类王城生活。
可这军师放着万妖山的贵族不当,为何要给燕王效力呢?
……
燕王归家心切,这马跑得也就更急了,没过一会,便朝着李诺所在的街口奔去。
换做平常,李诺自然也不愿意无事生非,早早让到旁边去便是。
可是这回北月飞槐正走在大街中央发酒疯,眼里根本就没有这群骑士。
而燕王一行人也够狠的,不闪不避不减速,根本就是无视了他们的性命。
李诺见状,面色也是冷了下来。
在长安街上策马奔腾本就是一件很过分的事,这遇到人还不减速,纵然是皇亲国戚也不行!
北月飞槐不仅是世家弟子,更是他的朋友,若真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了事,他岂不愧疚一辈子?
李诺不着痕迹地挡在了北月身前,若这群骑士执迷不悟,非要冲来,那么没什么好说的,他定当场斩之!
燕王当然也是看到了杵在街上不躲不避的李诺和北月两人。
可他常年在外外征战,哪里认得他们。
而且,这一看就是喝多了发酒疯的,尤其是北月飞槐,衣衫褴褛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世家子弟。
而他乃是燕王,战功显赫,岂能给泥腿子让道?想也不想,就加速冲了过去。
胯下这匹战马,乃是千里神驹,跟他征战厮杀多年,阵踏敌尸的事情做的也不少。
所以根本就是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