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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庙堂上的皮球(1 / 3)

公元前208年八月,咸阳宫,章台宫大殿。

秦王赢高端坐王座之上,文武百官两厢侍立。

坐这个王位,一月有余,赢高渐渐体会到,经营庙堂的艰难。

与之前的想象不一样,身居王位,可不仅是耍耍威风,征战杀伐。

不说阶下的大臣们,个个智慧超群,各种利益纠葛,错综复杂;单就这每天的朝会,所反馈上来的纷繁事务,没有一个睿智的脑子,就够他这个秦王,喝一壶的。

那情形,就像一个答辩的选手,站在台上,被台下一众考官考问。

比如现在。

丹墀上,谒者高声喝道:

“秦王驾临早朝,有事出班早奏。”

班部丛中,廷尉冯方率先出班奏道:

“启奏大王,赵高一案,经过月余公开审理,开庭十次,参与旁观者逾万人。”

“庭审过程中,虽然赵高一言不发,死不开口,但李斯等大人的人证及物证,包括胡亥临堂作证,证据充分,足以定其罪,臣等保证,可以办成铁案。”

“此案现已审理完毕,经廷尉府合议,形成一致判决,奏请大王决断。”

赢高问道:“判决结果如何?”

冯方奏道:

“赵高矫诏篡立,叛国通敌,残杀皇室宗亲,滥杀大臣,罪行确凿,叠加前日谋刺大王之罪,按照《秦律》,应判处具五刑,夷三族。”

“赵成与阎乐皆是共同主犯,参与了其中的罪恶,亦当具五刑,夷三族。”

赢高立即回道:“赵高罪恶昭彰,依法有据,寡人准奏,判其具五刑,夷三族。”

廷尉冯方:“臣遵旨。”

赢高:“对赵高的行刑,定于何日?”

廷尉冯方道:“依律当在秋分后,十日后行刑。”

赢高:“准奏。由咸阳令李介监斩执行,卫尉李巴负责都内警戒。”

李介、李巴齐至阶前:“谨遵王命。”

赢高让李斯之子李介监斩,也算送了李斯一个人情,顺便替他报了赵高陷害之仇。

而让卫尉李巴率屯卫禁军,负责警戒守卫,也在其职守之中。

对于行刑当日,邪家是否会出动闹事,赢高已叮嘱郎中令盖聂,密切关注消息渠道,一旦有蛛丝马迹,立即剪除。

资政李斯上前叩首道:

“大王为我大秦清除了这群祸害,堪称绝世英明。”

赢高抬手止住了李斯道:

“资政大人,恭维的话就不用说了,这本是寡人应该做的。”

随即,转问李斯道:

“寡人命爱卿改革的‘学室’之教,进展如何?”

学室,是秦朝在朝廷专门设立的训练吏员机构,类似于早期的贵族学校,专门培养为朝廷服务的有文化官吏。

《秦律》规定:“非史子也,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

也就是说,不是朝廷中从事文字工作的文吏“史”以上的子弟,没有资格入学,违者犯罪。

那时的公务员,不仅有世袭的特权,而且要学和考。

但穿越而来的赢高,决定改变这一世袭的教育制度,将义务教育,在治下开展和普及。

见秦王垂问,李斯眼睛顿时放出光来,似乎比刚才听到赵高俱五刑的王令都要兴奋。

李斯奏道:“大王此举,乃千古君王不曾有的惠民智民之举,仅此功德,不逊三皇五帝。”

“得得得,又来了,说重点。”

赢高制止了李斯的歌功颂德。也难怪,老臣们已经习惯了,奏事前唱唱赞歌。如若沉浸其中,日久必致昏庸。

李斯尬笑了一下,进入正题道:

“老臣非是恭维大王,历来的君王,都崇尚愚民可制,普遍实施弱民政策。”

“老臣先前奉行的法家治国理论,包括《商君书》一直认为,‘民弱则国强,有道治国,志在弱民’,强调‘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也是这个道理。”

“尤其是识字教育,一直局限在贵族和士族行列,从来不曾向黔首和平民普及,为的是稳固君王的统治。”

“而如今,大王反其道而行之,令臣等普及学室教育之策。”

“刚接到王令时,老臣确实百思不得其解,难以体会大王的初衷。”

“经过这一个月来的实践,老臣及属下们,渐渐领悟到大王的高瞻远瞩。”

“表面上,大王与始皇帝遵循的法家之理相悖,历代明君不敢为,实际上,仔细思量,不仅是我王为政的自信表现,更是富国强民的多赢之举。”

“若此举普及下去,用不了十载,识字之人遍及全国,智慧之士必然车载斗量,到那时,仅一郡之地的人材,就胜过六国之数,何患大王无人可用,无将可驱呢?”

李斯的此番话,虽在阐明赢高普及教育的道理,但实际上,还是变相在拍马屁。

赢高再次制止道:“资政大人,寡人问你进展如何?”

李斯这才道:“遵我王旨意,老臣已通令各郡县,将学室教育,普及到黔首平民,不论身份,不分贵贱,均可入学。”

“学室为‘官学’,馆舍建设和学师,由官府负责,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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