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还是老炮,120毫米口径,和在阿富汗用的一模一样。
“为什么还是这个?”洪非的语气里竟然有一丝嫌弃。
“你看清楚了,这可是炮!你以为是枪么?你还想要多大的,要不要我把古斯塔夫巨炮给你拉过来?”弗兰克的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洪非哼哼唧唧地道:“呵,这玩意儿看着还是有点小家子气了,以后一定要搞到真正的大炮!”
弗兰克都懒得说话了。
看了一会儿,洪非道:“把它运出去吧,跑远一点,地址我已经给你了,我会让韦斯利把金并带过去,确认目标后我会给你指示,千万千万不要有任何犹豫,一定要第一时间直接开炮。”
“放心吧。不过你确定不会伤到普通人?”
洪非冷笑:“深更半夜,金并的仓库是什么人都能靠近的吗?尽管开炮,被轰死的有一个算一个,绝对不无辜。”
“我还是觉得应该直捣黄龙,以我们的能力,完全可以将他正面击杀。”
洪非:“莽夫!你当人家是一个人吗,打不过你他还能跑,明明一发能解决的事情,干嘛非要整个那么麻烦。”
趁着太阳还没完全升起,弗兰克开着小货车带着迫击炮离开城市,而洪非转头拨通了韦斯利的电话。
“今晚十一点,西边山脚的仓库,不管你用什么办法,给我把金并带过来,要不然明天你就有忌日了。”说完不等韦斯利反应,洪非直接挂断。
回到家,他设下闹钟倒头补觉,黄昏时分再次醒来。
带上那身黑衣、面具和狙击枪,洪非驱车前往郊外,在一片密林中完成换装后,借着初升夜色的掩映来到山脚下的仓库外。
趴在距离三百多米的树林中,洪非开始一动不动地盯着仓库。
此时的仓库并无任何异常,看起来除了偶尔现身的几个安保人员外再没有外人,而且这里到处堆满了木头。
九点,急促的警笛声由远及近,数辆警车忽然赶来。
瞬间,洪非发现仓库里突然多出上百人,他们从各个角落里钻了出来,不过很快又被一个人挥着手撵了回去。
十余位警察下车之后没有多言,先是控制住在在场的人,随后直接开始搜查。
但半个多小时后,警察们又满脸不甘地走出仓库,显然是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待到警车离去,洪非看到那个管理人立刻掏出了电话。
不用多想,这肯定是韦斯利的手笔,想要十拿九稳地把金并带出来,那就必定要是一件大事。
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警察忽然找到仓库来更严重的了。
因为这个仓库里藏着金并手里最多的货,甚至还有他目前拥有的唯一一个工厂。
至于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
聪明的韦斯利肯定知道洪非为什么要引金并出来,甚至如果洪非不动手的话,韦斯利自己恐怕都要动手了。
因为知道仓库重要性的人本就数得过来,在仓库工作的人肯定不会自己举报自己,那剩下的人就更少了,金并迟早能查到韦斯利的头上。
十点半,仓库开始戒严,藏在地下的人开始冒头,每个人都带着武器,而且都不是手枪,甚至其中不乏狙击手和RPG。
如此阵仗,别说是有人想要故意捣乱,就算警察真的来强攻,恐怕也要铩羽而归。
洪非更加肯定自己的做法。
远程狙杀确实是个好主意,不过金并这人确实不能以常人来看待,说不定他真的能躲过去呢?一旦首发不中,后续要再想补枪可就难了,而且对方火力凶猛,说不得会反过来一发火箭弹把他给送走。
所以狙杀还欠缺那么几分稳妥之意。
炮就不一样了!
射程远,速度快,杀伤范围大。
你金并不是号称浑身90%以上的肌肉,拥有人类最高的战斗力水平吗?
那我不开枪打你,我直接拿炮轰你行了吧?
用彼得的话说,这是我对你最起码的尊重!
十一点,完全戒严的仓库迎来了他真正的主人。
豪华车队驶入之后,韦斯利先行下车,而后一只粗壮的大腿迈出,跟着一个魁梧不似常人的壮硕光头钻了出来。
那硕大的头颅下几乎没有脖子,直接与庞大的躯干相连,透过西装,贲起的肌肉线条隐约可见,他的手中还拄着一根黑色手杖。
如此身材,纵然想要寻找替身也没那么容易,更何况他那双眼眸中更是潜伏着令人胆寒的暴虐。
一群西装革履的人中,洪非还看到了年轻的霍尔,他跟在韦斯利身边俯首帖耳,全无在洪非面前那颐指气使的模样。
洪非拨通电话,同时将狙击镜瞄准韦斯利。
当弗兰克的声音从耳机中传出时,他当即命令道:“开炮。”
耳机里顿时发出轰地一声震响,弗兰克显然早就做好了准备。
此时弗兰克远在五公里之外,然而炮弹的飞行速度极快,几乎比炮击声更快一步抵达现场。
死神之眼瞬间开启。
狙击镜立即转向金并,当炮弹呼啸着抵达仓库上空时,装有定时引信的高爆弹当即爆发,弹体中的